❶ 江汉区社保局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时间
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审批服务指南
一、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下简称“特退”)的条件有哪些?
原在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国家规定的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
2、从事国家规定的井下、高温工作,累计工作时间满9年;
3、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累计工作时间满8年。
对于特殊工种岗位,依据原劳动保障部及相关部委认定的特殊工种目录确定。
二、特退申报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特退实行按季申报,按季审批,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至22日的工作日内,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特退申报。
三、特退申报受理部门及办理流程有哪些规定?
(一)受理特退申报部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社会保险缴费关系的参保职工,由所在单位向其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无企业主管部门的,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申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申报(受理特退申报单位,以下统称“申报受理单位”)。
(二)办理流程
1、凡符合特退条件的职工,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
2、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将相关资料报申报受理单位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3、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正式审批前,先通知所在企业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经企业领导签字、企业职代会盖章、企业职工代表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住址后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经审核符合报批程序及条件的,方才审批。
4、当季第三个月的28日至30日,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受理申报人审批结果的查询。申报人可凭身份证查询审批结果。未通过审批者,社保经办机构当即告知原因或补核时间及补充资料。
四、申报特退需要哪些资料?
申报特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铅封完整);
4、提前退休申请;
5、申请人原单位同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复印件1份;
6、《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
7、个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
8、单位申报退休须附公示表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❷ 江苏省社会保障局对于提前退休有什么新规定
发布部门: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冀劳社办〔2003〕2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原行业统筹企业、中央直属军工企业:
省劳动保障厅冀劳社[1999]234号文件下发后,一些单位询问,曾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如何掌握等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企业原从事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应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对于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仍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二、从事过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重新上岗或再就业后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扣除其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不满5年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如果扣除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满5年以上的,按第一条规定掌握。
三、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从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的,从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任何年龄段退休,都按此比例增发,但增发总比例不得超过7%;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四、除原国家有关部委或我省有特殊规定外,本行业工种凡未明确为特殊工种的,一律不能参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五、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下发之前已按过去有关规定处理过的问题,不再重新处理。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二○○三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我厅《关于办理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1999]234号)下发后,一些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以及职工一直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原由是不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存有不同认识,实际工作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对此,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今年3月下旬,在全省养老保险科(处)长座谈会上进行了讨论,在此之前也征求了省社保局的意见。根据各市和省社保局的意见,我们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掌握问题。在讨论中,一种意见认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应全部放开。另一种意见认为,我省按冀劳社办[1999]234号文件规定执行已经5个年头了,经过几年做工作,大多数企业及职工都已基本认可,如全部放开,对于以前按234号文件妨行未批准退休的,有可能找后账,引发不安定因素,另外,全部放开后,提前退休人数将大幅攀升(目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占退休总人数的比例在50%以上)。根据大家的意见,经过慎重研究,我们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是应采取适当控制的办法,尤其是对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咱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目前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愿提前退休的,应进行控制。但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身体有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必须有严格的控制措施和程序。根据各市的意见,我们设置了由县级以上医院或职业病 防治机构出具机构诊断证明、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程序,以加强控制。另外,对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下岗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不计算为脱离特殊工种岗位的时间。
二、关于按特殊工种退休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问题。按特殊工种退休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我省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一项特殊政策,其源于国发[1978]104号文件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折算工龄,但国家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时没有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时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劳产发[1999]275号)规定:“从事井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缴费工资也多,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就相应较多,因此,在退休时也不宜另外提高计发标准”。但我省为了保持新老办法政策的连续性,所以在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初期规定:1994年10月底以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6%,从事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新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这一规定从冀劳[1994]108号文件开始,一直延续到冀劳[1996]7号、冀劳[1998]47号等文件。到冀劳社办[1999]234号文件时,对增发比例作了统一规定:1994年10月底以前从事井下、高温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的,每满一年都按0.3%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规定对增发的总比例进行控制,即:提前5年退休的(55周岁)增发的总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提前4年退休的(56周岁)不得超过5.6%;提前3年退休的(57周岁)不得超过4.2%;提前2年退休的(58周岁)不得超过2.8%;提前1年退休的(59周岁)不得超过1.4%;从事特殊工种到达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对于上述规定,各市和省社保局认为有鼓励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之嫌,并且,国发[1978]104号文件只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可折算工龄,并未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按正常退休年龄退休不折算工龄。
综合考虑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政策的连续性和各市的意见,我们提出: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从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的,从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任何年龄段退休,都按比例增发,但增发总比例不得超过7%。考虑到我们下发文件目前就是要适当控制提前退休,所以同时也规定: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们5年以上按特殊工种退休时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❸ 养老保险是哪年开始的,我现在45岁了,以前在单位是特殊工种,现在办提前退休,社保局说我1992年前
看情况而定。
首先,要本人档案上要明确记载连续不少于9年的特殊工种记录。其次,本人应在按正常退休的年时间内提前5年前去人社部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
目前我国特殊工种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其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相关业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按政策规定特殊工种名录中只有交通行业专业运输的长途客货运营汽车驾驶员,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男职工年满55周岁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企业中的班车司机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不能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❹ 国家社保局关于残疾人提前退休政策
我国现行法规中的法定退休年龄,依然延用的是1978年出台文件中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其中国家法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职工退休年龄均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领取养老金。然而,我国残疾人口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的预期寿命较健全人口短,很多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在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情况下交纳了养老保险,却因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和自身寿命的限制,还没能享受到养老金就已经去世了,给残疾人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为此,胡志斌建议,国家应尽快修订出台新的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办法,对残疾人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条件不做一刀切式限制,对工龄满10年,并缴纳10年以上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在自愿提出退休申请的前提下,经由劳动、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休,并享受全额基本养老金待遇。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符合规定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1,残疾人盼望提前退休政策(来源,人民政协报)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保障部)
❺ 提前退休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条件:一般人提前退休,都是因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达到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才得以实现的。如果参保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保缴费年限已累计达到15年,一个不小心患上重病或者非因工受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手续:先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再到指定窗口申请提前退休。
需要带的材料:
一、办理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携带:病历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可持社保卡在社保办事大厅打印)和一寸彩*免冠相片二张。
二、办理因病提前退休需携带:职工档案、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一寸彩*免冠相片一张。
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拓展资料:
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业提出来的,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这是当今许多企业在面临市场激烈竞争时,使自身重现活力而采取的用于管理员工流出的一种很流行的方法。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参考资料:提前退休网络
❻ 提前退休条件符合社保局不批
退休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是很强的,且自解放初确定后一起沿用至今,没有做过回大的修订,前些年部分单位或答者行业出现提前退休那也是单位的内部规定,国家对于提前退休只是对于那些特殊工作岗位、个别艰苦地区有一些规定,对于你父母的这种情况,应试是不符合国家提前退休的规定的。如果你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可查找具体的政策依据,并向社保部门提交。
❼ 请问锅炉工是否属于特种行业社保局以无法提供橡胶行业的锅炉工是特种行业文件支撑拒绝办理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 需要企业特殊工种社保报备,只有特殊工种报备、个人有特殊工种详细档案记录,符合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要求,才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没有报备说什么也无用。
❽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正式和临时工工不一样吗当地社保局回答的是正式职工能提前,不是正式的就不能。
特殊工种需要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与档案里的用工表工种一致,临时工档案中没有记录,不能办理提前退休
❾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关于社保应该去办理些什么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及办理流程(以宜昌市远安县为例):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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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特殊工种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在当前社保体制下如何操作 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能够按照有关政策办理
特殊工种退休,首先,必须有国家劳动部审批的相关文件,认可是特殊工种,第二,职工本人职名必须和劳动部批准的特殊工种一致,第三职工必须有档案,详细记载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第四,必须企业每年报给社保部门备案,第五,职工本人的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第六,必须交费超过15年以上,一般社保部门审批特殊工种退休,首先要看档案特殊工种职名和劳动部批准的职名是否相符,然后核定从事年限以及本人的自然状况,全部符合,才可以给你计算退休,灵活就业人员,目前还没有特殊工种退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