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此种情况下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终止劳动合同。专
1、劳动者需要按《离属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Ⅱ 退休需不要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Ⅲ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需提前问单位提出辞职吗
不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到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就自动终止了劳动合同。 当然你可以提示一下用人单位,给你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法规定: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令将自行终止劳动合同。但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所以退休时是不需要递交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关系的
Ⅳ 到退休年龄是否需要写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不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到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就自动终止了劳动合同。 当然你可以提示一下用人单位,给你办理退休手续。
Ⅳ 退休有人的离职手续该怎么办理
办理退休手续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回到基金答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Ⅵ 如果退休年龄到了,自己要求离职可以吗
如果你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事部门会在你档案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为回你办理退休审批答手续,不需要你个人在退休审批表签字;
如果你是企业缴纳社保人员,人力资源部会在你档案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携带人事档案原件到当地人社局审核,办理退休手续。
Ⅶ 退休年龄到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直接辞职可以吗
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专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属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自行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
用人单位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Ⅷ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办理退休手续吗
如果劳动者到法来定退休年龄但不想自退休,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是否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
应当分两种情形考虑:
一、劳动者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或已经领取退休金的
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自动转化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已经没有义务再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了。
二、劳动者不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
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推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仍是劳动关系,理论上用人单位仍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但是,实际上,根据现行社保政策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是无法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从而单位也就没有这个义务了。
Ⅸ 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能直接办理离职吗
可以直接要求用来人单位源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自行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
用人单位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