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只有上海宣布了201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其他地方包括山东还没出台方案呢,从上海方案来看,增发养老金是肯定了,基本是企业比事业退休的方案先行一步,方案中除普加一块外,还考虑工龄、年龄的因素,这基本是各地调整方案的一个参考风向标吧,你就静候好消息吧。
『贰』 企业2012年湖南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
根据湖南省《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普调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上调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在普调基础上,还将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此外,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叁』 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导读]退休双轨制导致了养老制度中的严重不公,。公务员退休后,养老金不应由财政支出,不应让纳税人来养着退休公务员。基于消除不平等的愿望,社会上对取消双轨制的呼声甚高,但改革却一直未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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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发布的《2011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指出,一方面是近半数的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另一方面是基金结余收益率大大低于通货膨胀率,中国养老金制度正面临严峻挑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10年若剔除1954亿元的财政补贴,企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收不抵支的省份(含新疆建设兵团)共有15个,缺口高达679亿元。而据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测算,2000年至2008年全国社保基金总的收益率可能不足2%,低于同期的通胀率。
现时我国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是保险费收入及其利息收入和财政补贴,而就统计局的数据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用于养老,但对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并不足够。社会保障在发达国家的财政支出中通常占去相当高的比例,如在瑞典、丹麦和法国等国家,社会保障均占到财政支出的42%以上。反观我国,财政部数据显示,去年财政支出共8.9万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0.62亿元,仅占10.2%,此项已包含就业支出仍不足上述国家社会保障单项支出比例的1/4,可见我国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有多低。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财政收入近年来年年超收,今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9.7309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8%,是年初预算增长8%的3倍有余,中央与地方都将超收。老百姓缴纳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我国对社会保障投入连年不足而财政收入却连年超收的情况下,理应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将超收部分大比例划归社会保障。
诚然,对养老等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需要增加,但财政投入的增加并不能完全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困境。要解决养老金收不抵支、收益率大大低于通胀率的问题,则需扩大养老基金来源与提高养老金保值增值能力。对此,近日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提出,将分散在各省份的2万亿元养老保险金及3.9万亿元住房公积金组织起来,设立专门投资机构投资资本市场。
养老金入市炒股的说法虽得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的支持,却引发了普遍的争议和担忧,养老金是绝对输不起的养命钱,对安全性的要求极高,但股市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没人能够保证只赚不赔。在美国的著名养老计划401K中,的确存在以养老金买股票的情况,但是每个个体有选择权,可以选择买股票债券,也可以选择相对安全的专项定存。如果按郭会长所言将养老金整体打包入市,等于个体无权选择,所有地方养老金“被”炒股,与401K养老计划的性质显然不一样。
如何把养老金做大仍存在争议,而无可争议的是,我国养老制度的困境并不仅仅在于把养老金做大,更在于养老制度中的不公平。我国长期存在退休双轨制,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与企业人员退休,实行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分别按20%和8%的标准缴纳,并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单位则由财政统一筹资,统一支付。最大的不同是,两者标准相差极大,机关单位的养老金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企退人员的人均收入只有1400元,与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有着3-5倍的悬殊差距。同样退休在家,何以公务员可由财政统一拨付高额养老金,而企退人员却只能享受退休前自行缴纳的养老保险且标准远低于公务员
『肆』 2012年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政策
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水平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按160元增加;第二部分按2011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增加。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9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3、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同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三)退职人员调整办法
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四)建国前老工人调整办法
红军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伍』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你说的文件,是2012年调整,早在2012年春节期间调整完毕,并且已经兑现了,现在是2013年,是根据人社部发〔2013〕3号文件调整的,而不是你说的人社部发〔2012〕5号文件,关于国家的文件,不具有操作性,因为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只提出相关政策,不做具体的规定,具体的规定,由各个省市自己制定,各个省市是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文件,根据自己省市的具体情况,再细化做出的文件,具有操作性,这样一来,各个省市,都不是一样的,各有各的规定,但是总的原则,不会违背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的,
『陆』 查询:本人2012年退休、工令43年现退休金3600元,今年调整工资,本人能拿多少退休金
今年退出职工退休金的上调比例是5%。你自己计算一下,就应该可以算出今年你能够上调多少退休金了。
『柒』 湖北省2012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方案
关于全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2-3-19 阅读次数:532 次
鄂人社发〔2012〕22号
关于全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对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5、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9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4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三)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四)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五)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七)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文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捌』 我是2012年5月份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现在每月在发退休金4800元请问这次我能加多
国家来人社部与财源政部最近已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目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不过都是会从2016年1月份开始补发的。
『玖』 2012退休人员涨工资文件
2012年退休的教师今年涨退休费。
据李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部《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从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2012年退休的教师属于增加范围,各地具体方案还没有出台,估计四五月间会到位,请耐心等待
财政部《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9)2012浙江退休金上调扩展阅读:
对符合享受离休待遇条件的老干部陆续有相关规定,条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拾』 山西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企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如同时符合两种条件的,只按其中一种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不得重复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退休前按规定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三)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低于1875元的,补齐到1875元。
三、资金渠道
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要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