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金是不是根据户口所在地发放
当然是按退休地,即当地的工资标准计算了。
新政策规定:在当地参保回达10年,可以申请答在当地申领养老金待遇。
退休领取,有这样计算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
领取多少,根据交纳时间段和档次,工种,是否持续交纳等综合因素决定。
另外,帮你分析一下:毕竟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国家推出社保的目的是解决将来的养老,医疗问题,体现社会主义的均化原则,而不是拉大差距,进而制造矛盾,所以就算交得再多,都规定了上限。
本人建议你:如果说想提高养老品质,本人建议你在购买社保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购买一定的商保作为补充比较好。
『贰』 退休金和户口有关系吗
退休金(待遇)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性质,是有关系的: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条的规定,当事人的退休待遇的享受,与社保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相关;
2、根据本法第13条、15条的规定,由于各地的统筹养老金账户(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等)存在差异,因此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性质不同,退休后的待遇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叁』 退休金跟户口走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退休金跟户口走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退休金不跟户口走,是两码事,性质不同,退休金的领取,在原来办理交费地方办理,而户口是证明个人身份,两者没有关联,不需要退休金跟户口走,祝好运!
『肆』 退休工资是不是根据户口所在地计算的
1、退休工资不是根据户口所在地计算的,企业退休工资是根据缴纳劳动保险所在版地计算的。
公务员与事业权单位退休工资是根据工作所在地计算的。
2、缴纳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3、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关系转回,按规定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伍』 养老保险退休后是怎么发放的,是按户口所在地的标准还是按缴纳养老保险所在城市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陆』 退休工资是根据户口所在地计算的吗
1、退休工资不是根据户口所在地计算的,企业退休工资是根据缴纳劳动保内险所在容地计算的。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是根据工作所在地计算的。
2、缴纳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3、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关系转回,按规定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柒』 退休金是按户籍所在地来算的还是按交社保费地来算
是按照缴纳设备地来算的,如果是多地缴纳是分段计算的,如果还是不明白,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窗口,具体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