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6年退休工资7月调整细则
目前,北京、天津、浙江已透漏出消息,大约在今年9月份发放到退休职工的手中回,其答他省份暂时还没有消息,具体时间还没有确定,但涨是肯定要涨的,毕竟是国家出台的统一政策,而且针对上海市率先发放2016年退休养老金的情况,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平均调增6.5%,涉及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项惠及1亿退休人员的政策,地方必须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的通知精神尽快落实到位。另外,各地补发的养老金增加部分必须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❷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实施细则试行
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按照企业职工缴费年限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企业职工本人缴费满15年及其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发;企业职工本人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第二部分以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
上述两部分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合计低于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可以补足其差额;高于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其增加幅度不得高于20%,今后将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封顶比例,直至取消.
第四条 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0年的,按照职工在职期间缴费每满一年,一次性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第五条 1992年10月1日,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个人数缴费年限.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高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既不缴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做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第二部分的基数.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北京市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做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第六条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本办法发行之月起,北京市《关于发给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87〗市劳险字第82号)规定的困难补助及北京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的通知〉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2〗628号)给离退休人员增加10%离退休金的规定,停止执行,每人每月加发20元离退休金,其他各项补贴照发.
第八条 职工退休以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从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下半年根据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调整一次.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做调整.当年国家规定给退休人员增加的各类补贴金额高于调整增加的部分,予以照发(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开支.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附件二: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
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做为计发缴费性养老金的基数,是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适应各种所有制、各种用工形工的规范化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将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缴费工资,以本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参数加以指数化.其计算方法是:将职工每年的缴费工资,除以本市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即为当年指数,再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得出平均指数,将平均指数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即为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为:
S=C1/12N*(X1/C1+X2/C2+X3/C3……+xn/Cn)
式中:
S──职工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X1、X2、X3……Xn──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的年平均缴费工资;
C1、C2、C3……Cn──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的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N──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例)某职工1994年退休,1958年参加工作,从1992年10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开始缴费,并有90年至93年的工资记载.假定1990-1993年该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发别为2418元、2870元、2905元、3526元;1990-1993年本市社会平均工资别为2650元、2877元、3402元、4523.
按上列公式计算,该职工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S=4523/(12*4)*(3526/4523+2905/3402+2870/2877+2418/2650)
=94.23*(0.78+0.85+1+0.91)
=94.23*3.54
=333.57(元)
附件三:
关于实行《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第一条 《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城镇企业和参加北京市退休费用统筹的中央在京企业、军队在京企业中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条件的固定工、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城镇临时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城镇临时工.
第二条 企业自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暂行办法》.1993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休、退休人员不再改变原离、退休金计发办法,但执行《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按《暂行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与按国家及北京市现行规定计养老金的水平相比,其增加幅度不得高于20%.新老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相比较时不含各类补贴和京劳险发字(1992)628号文件规定增加的10%离、退休金.
第四条 企业职工退休时,以1991年至退休上一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五条 基本养老金第二部分中职工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以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的记载为依据(职工退休前一年的缴费工资暂以个人收入台帐计算).1992年10月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10月1日以前的缴费工资(含当年发放的价格补贴).以企业记载的职工个人收入台帐为准.
第六条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休的职工,在国家工伤保险没出台新政策之前,暂按国家和北京现行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七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领取退职费.
第八条 自1994年1月起,企业中达到退休年龄,本人缴费不满十年的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自《暂行办法》实行之月起改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九条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可按《暂行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其第一部分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发;第二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计算出来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京劳办发字(1993)451号文件规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可补足其差额,高于的,其增加幅度不得高于20%.
第十条 符合养老条件城镇临时工按《暂行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后,其他待遇仍按京劳险发字(1988)55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按京合总字(83)008号文件规定应办理退养的人员,暂不执行《暂行办法》仍按京合总字(83)008号文件规定办理退养.
第十二条 实行《暂行办法》前已退休人员中,按京劳险字(1998)103号文件和京劳险发字(1990)278号文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由企业负担的金额暂不列入市退休统筹基金.实行《暂行办法》后,退休人员仍按京劳险发字(1990)278号文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继续按文件规定由退休统筹基金与企业分别负担.
第十三条 基本养老金第一部中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994年退休人员以4523元计算,以后以北京市统计局每年提供的数字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附:
1990年至1993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2650元 2877元 3402元 4523元
❸ 北京40.50退休工资2016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专保险,属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❹ 2016~2017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北京
您好!网上的计算公式确实太复杂。还是用语言来描述吧。仅仅靠您提供的数据是估算不出来养老金金额的。目前我国测算养老金金额,跟三个因素挂钩:(一)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也就是俗称的“工龄”),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年限越长的,养老金金额越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把工龄档次分为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35年以上六个档次,档次越高,养老金金额越高。也有地方不分档次,有一年工龄算一年工龄,最高工龄44年(按照16周岁上班,60周岁退休计算)。(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简称“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三)退休上年度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简称“地区差别”),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在北上广深退休的人员,养老金金额肯定比在老少边穷地区退休的人员养老金金额高得多。另外,有些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测算养老金金额时还遵循“见分进元”的原则,假定您的养老金金额按照上述三个因素测算后得出的数据是2345.67元,实际发放的金额就是2346元/月。也有地方测算结果是精确到角甚至精确到分的,实际方法金额就分别是2345.70元和2345.67元。谢谢阅读!
❺ 有谁知道2016年北京市退休职工工资调整了吗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回知》规定,答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就是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最近以来,北京市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❻ 2016退休工人工资调整细则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 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三)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四)2014年10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❼ 北京社保退休2016年怎么计算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养发[2007]21号)的规定,北京市退休职工2016年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人员):
1、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❽ 2016年北京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退休金补发什么时间开始
已明确9月底到位,上涨部分从2016年1月份开始补发。
目前,上海已于7月份到位,北京、天津、浙江已明确9月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