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西社保养老金多少
养老金领取多少由什么决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㈡ 广西社保最低退休工资标准2019
领取的时候按来退休地上一年度社会自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比如2019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8社平工资,2020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资,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个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号到2019年6月30号是一个社保年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㈢ 广西今年退休工资上涨多少,2017年广西退休工资最新规定及计算方法
肯定会上涨的!2017年广西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已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将实施细则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会在9月底之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㈣ 广西企业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我明年就要退休了,我按《广西07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属第四条款,72年参加工作到九三年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九三年调离事业单位后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并从九三年开始补缴养老金到现在从未间断,按规定在机关事业工作可计算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合计到退休有近四十年工龄,请问工资如何计算,我需要明白一下
㈤ 广西60岁老人养老保险
60周岁养老保险,是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工作,没有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居民,都可以参加,在政策发布执行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可以不必缴费,直接参保领取养老金,但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该参加,年满60周岁的老人才可以领取养老金。政策发布执行时,不满60周岁的,要根据自身情况,按年缴纳养老金,档次自己选择,到60周岁可以领取养老金,不受缴费满15年限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㈥ 广西退休工资每月六千多元的占退休人员的百分之几
估计没人会去统计这个
㈦ 广西省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是多少
广西省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是多少?
个人参保只能交养老和医疗,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缴的越多,退休时养老金越多。关于缴多少钱是根据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来算的。按照缴费基数的60%到300%缴纳,可以自行选择缴纳档次次。
㈧ 2018年广西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是多少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企业退休人员和村社区退休人员)。2018年1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样按照新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
调整后,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每人每月发放95元定额部分。二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8年1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次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目前,东莞农居民平均养老金为562.66元/月,以农居民平均养老金为例,此次调整的计算方法为,原农居民平均养老金562.66元/月+95元/月+562.66元/月×5%=685元/月。这相当于国家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2倍。
除了普遍调整外,新政策对特殊人群给予适当倾斜。
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正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由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专项津贴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
㈨ 广西工龄和退休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
工龄现在没有了。
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㈩ 广西今年离退休干部调整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一)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经费来源
这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上调
三、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为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