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档案寄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怎么查询
可以先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查询。
如果是刚刚毕业的,直接拿着报道证去,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如果是超过了报道证的时效,需要到所属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开证明,办理存档。
(1)离退休人员机关社保归口管理扩展阅读: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个人档案有六大功能:
1、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
2、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3、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4、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5、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6、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Ⅱ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人事管理有关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和留学人员来温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评选市“雁荡友谊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公务员考核;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行政学院;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Ⅲ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省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研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和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来我省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出表彰方案。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诸暨市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诸暨市社保局联系电话:-8701和蒋正道的联系电话:0575-89075637。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汇总上报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进人计划,报上级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汇总上报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进人计划,报上级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
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用工管理。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请问温州的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温州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联系电话:12333 , 0577-88529986。
温州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真:0577- 88528774。
温州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6-9楼(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瓯海区第二幼儿园南侧)。
温州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和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监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受区委、区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级国资营运公司人事管理有关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和留学人员来瓯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全区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本区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公务员考核。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Ⅵ 急!!!河南省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信访科
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63181879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局属国有资产管理、督办查办和安全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要课题调研和新闻宣传和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313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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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室联系电话
1、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37765
2、农民工工作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65296 63168772
3、人力资源市场科(规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63151696
4、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32562
5、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63137854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电话:63169619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92359
8、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63897596
9、工资福利科
联系电话:63175699
10、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82219
11、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51314
1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39909
13、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联系电话:63151314
14、调解仲裁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32619
15、职称科
联系电话:63158739
16、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3136209 63132723
17、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联系电话:63181586 63138389
Ⅶ 新会劳动局电话号码
新会劳动局电话号码0750-6661507。
新会劳动局地址: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电话投诉:6661868或6635888 投诉地址:冈州大道中12号,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离退休人员机关社保归口管理扩展阅读: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防、调节和控制等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工作;制定各类人才政策;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负责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机关雇员管理办法;指导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国(境)外人才、留学人才及智力项目引进和管理工作;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负责境外人员在我市就业的管理,归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市机构雇请劳务人员的工作;管理各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公派出国研修工作。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和研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组织推行全市企业年金制度并进行检查、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十一)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拟订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拟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Ⅷ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定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定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