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庆地区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
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是由国家规定的,重庆市适用该规定。
国家法定的专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属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工作累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因此,如果98年参保的女职工所从事的高温工种,属于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或已报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备案,那么13年的工作经历,完全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可以在年满45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
『贰』 重庆城镇女职工单位50岁退休条件
我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问题解答>>企业养老保险一栏中查到回的规定答如下:
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办理正常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1)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2)男年满60周岁,工人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女性个人参保人员1996年1月1日前参保缴费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保缴费的,年满55周岁。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
依据:渝府发〔2004〕95号
你可以要求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文件。
『叁』 我已缴纳医保25年,在重庆的规定是30年。但是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这种情况怎么办
按照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要享受退休职工待遇,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累计缴费男到达30年,女达到25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3.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0年。(即参加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对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参保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由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由原单位继续缴纳参保费用,退休者从退休之日起人再不缴纳费用、二是对于个人办理退休的人员,由本人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一挡或者二挡缴费,缴费期间继续享受对应的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次月停止医保待遇,直至累计交满10年为止。如果经济条件容许,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交齐医保费用的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肆』 2016年重庆市退休年龄最新规定,重庆市男女职工退休年龄多少岁
2016并没调整退休员退休龄依延续往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养保险干部定退休龄55周岁、工50周岁
延迟退休
政策2017公布并涉及2016
『伍』 重庆市社保双解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是自动转为补贴2/3吗
重庆市社保双解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动转为补贴2/3。
《关于印发解决国有企业部分困难“双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115号)
二、补贴标准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的困难“双解”人员,可按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乘以缴费比例20%计算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以下简称“缴费额”)的2/3享受缴费补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且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双解”人员,可按缴费额全额享受缴费补贴;其他困难“双解”人员,可按缴费额的50%享受缴费补贴。
(5)重庆市正常法定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关于印发解决国有企业部分困难“双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115号)
三、个人应缴费金额
困难“双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本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为本人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自由选择确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20%)减去应其享受的缴费补贴金额。
『陆』 重庆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退休年龄如何规定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回暂行办法》(答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柒』 重庆个人社保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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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捌』 重庆市1995年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什么年龄能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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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养老保险不再有年龄限制
自1998年1月1日实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后,参保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至正常法定退休年龄内,其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十五年,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按规定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只返还个人帐户,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按此计算男职工年龄超过45周岁,女职工年龄超过35周岁参保后将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后为解决年龄偏大人员的参保问题,全省统一允许退休年龄后延五年,但男职工年龄超过50周岁,女职工年龄超过40周岁参保后仍不能享受退休待遇。
为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问题,根据市人事劳动保障局文件,我区从2005年9月1日起不再对参保人员进行年龄限制,凡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本人可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继续缴费,直至满十五年,即可办理退休(但后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玖』 重庆市2017年城镇职工自交养老保险的女性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
渝府发〔2004〕95号
第五条 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二、 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是指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
一、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中,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做好特殊工种的检测确定工作,规范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的范围。具体检测确定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病退休,是指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退职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或退职。
提前退休,是指纳入国家、市级破产、关闭、计划的破产、关闭、企业的符合相关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或符合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提前退休范围和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
『拾』 重庆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大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