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钱是先给父母看还是给自己看病
我今年20岁了,工作了一年我赚了两万快钱。这钱是我辛苦打工挣来的,一年也就最多2、3万块钱。我打算交1万给爸妈,不知道要不要交给他们。我是男孩子,过几年也要结婚了,也有自己的人生打算。也都需要钱 我爸对我很好,我妈是后妈8岁前就是,现在还有5岁小个弟弟,后妈岁我也不很怎么样,也还好。我爸过两年肯定要花好几万块钱给我取老婆,因为我人很实在,谈不到女朋友! 我只想知道我挣的钱全部交他们好吗,儿子在没结婚之前有义务把自己挣钱全部交给父母吗!
我爸爸才44岁,他每年也在外工作挣钱
Ⅱ 给父母看病的费用,子女都应该平摊吗
一般是的,也可以考虑每个人的经济能力
Ⅲ 留钱给父母治病还是娶老婆
应该留钱给父母治病,“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把父母病治好,再娶老婆,到时一家人团团圆圆、喜乐融融的,这就是最圆满的幸福。
再者,百善孝为先,如果拿钱为了娶老婆而不管父母,到时候只会留下终生的遗憾,和老婆的生活也会美中不足,给自己留下一块心病。
所以,留钱给父母治病在先。
Ⅳ 如果给父母看病看的没钱了怎么办
这就是一个很哲学的问题:到底是身体重要还是钱重要?
在我们平常中,经常会碰到这种两难的选择,年轻的时候常常为了钱而忽略自己的身体健康;等自己真正得病了,又不惜一切自己挣来的钱来消灾解病,有时甚至是希望多花点钱来尽可能解除自己的病痛。
对于那些年轻的时候受苦受累,留下一些基础疾病,但确实挣到了一部分钱来使自己生活得到改善,因为一场疾病而使自己又重新返回贫穷状态。这在我们中国是普遍存在的,因此相对于我们年轻的时候,就要注重医疗保险的投入。尤其是国家设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于我们现在的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能够全面覆盖,对于缓解患者的经济负担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针对那些经济本来就不富裕的人群,建议患者不要因为节省上医疗保险的那一点点钱,当自己真正得了一些重大疾病而无钱医治,甚至因病返穷。
在我们农村老家经常有这样的家庭,因为就为了节约每年100块钱上新农合的费用,等到真正得了一些重大疾病,而花去更多的钱,从而追悔莫及。
现在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对来说上的费用比较高,但是他报销的比例也比较高,而且患者在门诊看病也能报销一部分,对于那些慢性病比较多的患者,在门诊取药比较合适。
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因为每年上的费用比较低,相对的报销比例也比较低,而且大部分在门诊是不能报销,只有住院才能报销。针对自己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可以考虑这两种医疗保险哪个更合适自己。
Ⅳ 父母看病的钱由谁来出父母有钱
给父母看病当然子女拿钱。就算父母有钱怎样?父母生病了,不让子女拿钱,当子专女的拿不拿钱那你们私下属商量,看看怎么处理。记住老人老了,能有多少钱,待他百年之后,东西还不是子女的么。老人生病不孝敬,等人没了,过来争家产,不丢人么?
Ⅵ 给父母看病花钱多心里不平
你平时可能比较节俭一点,对钱的使用比较仔细,突然花的太多就会有这感觉
Ⅶ 就只剩几千块钱给家人看病了应该吗
我认为这个应该吧,因为你需要给家里的人看病,如果有病的情况下你肯定是非常棒的。
Ⅷ 给父母看病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分析:算夫妻共同债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这笔债务通常在实践中是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在法律上规定,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债务,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