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年人再婚心理分析有哪些方面
老年人再婚利与弊
一、老年人再婚的好处
1、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
多数独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抚男育女,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
2、有利于抚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3、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
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
4、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由此可知,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们自己的选择,这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而作为家属可以提供意见,但不能为他们做决定。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我们不应该只是开放自己这一辈,也要对老年者给予更多的理解,抛弃世俗的见解,开放老年人。老年期恋爱、结婚是提高生存意义的“特效药”,无论是再婚还是独身,都应该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
5、有利于减少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
老年人再婚重新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纳了老年人的进入,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除了以上内容,下面小编继续为您介绍老年人再婚利与弊。
二、老年人再婚的坏处
1、老年人再婚易产生财产纠纷
老人再婚后压力大,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多。重新组合的婚姻必须面对房子、财产、子女、生活习惯、文化素养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问题。男女方的思维差异极大:男方怕财产损失,怕承担责任;女方则想轻松潇洒,不当保姆,还要考虑如何照顾原先的子女;双方各自的子女也会考虑如何继承财产、如何赡养老人等问题。
2、容易产生家庭纠纷
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无奈只好了再婚对象的子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俗话说得好,远香近臭,距离产生美不是没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难免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绪也容易影响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导致老年人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于子女关系产生影响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和可能极少。再婚以后,除了处理好双方的互相感情关系以外,如何处理好与对方子女关系也是极其重要的。老年人再婚关系不是很稳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处理和子女关系上出问题的话,对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影响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阂,有了矛盾,有了纠纷,老年人再婚的关系也可能走向破灭。
4、容易和之前的对象相比破坏感情
随着中老年婚恋的深入,中老年单身就容易将眼前的婚恋对象与先前的原配进行比照。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因此,老年人再婚后将现在的对象和以前的对象进行对比,出现一定落差后,容易产生一些不利于老年人婚姻的心理问题,最终导致老年人再婚关系的解体。
了解了老年人再婚利与弊,小编下面为您介绍老人如何处理再婚生活。
老人如何处理再婚生活
1、要学会理解和宽容
老年人再婚,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离异后做出的选择。尤其是丧偶的再婚后,虽组成了新的家庭,但与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辈子,相濡以沫,感情至深,思念之情是终生抹不掉的。这一点,双方都应当理解。不能把对原配偶的思念和赞许视为对婚姻的不忠,更不能用原配偶的“长处”刺激对方的“短处”。否则,关系越闹越僵,以至于“不欢而散”,或“分道扬镳”。
2、要正确处理再婚后的亲属关系
俗话说,“将心比心”,“两好合一好”。如果彼此都将对方的老人和子女,视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那么,就会避免许多繁杂的家务纠纷和矛盾。这一点,双方都应懂得,并作为处理家务的共同遵则。
3、要处理好家庭经济问题
一般来讲,婚前较大的财产应各归各有,这一点好处理。关键是婚后的经济问题。不管双方谁收入高低,收入高的不能“以功自居”,更不能“我说了算!”。当然,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绝对的“平均主义”,更不能谋求占居“支配地位”。总之,要坚持“财务公开”,共同理财,共同管家,和和气气、商商量量地处理家庭经济问题。
了解了老年人再婚利与弊,老年人再婚时为了找一个人陪伴自己度过晚年生活,老年人要摆正心态,正确处理再婚后的生活,才能共同获取幸福。
㈡ 老年人再婚前要明确哪些问题
老年人再婚前要明确哪些问题,一、老年人再婚的好处
1、老年人再婚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
很多单身老人的子女往往都有自己的家庭,他们忙碌于工作与家庭之间,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照顾老人,也因此常常担心老年人的状况,担心老年人出现心理问题。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也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2、老年人再婚有利于抚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3、老年人再婚还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
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同时也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4、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由此可知,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们自己的选择,这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而作为家属可以提供意见,但不能为他们做决定。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我们不应该只是开放自己这一辈,也要对老年者给予更多的理解,抛弃世俗的见解,开放老年人。老年期恋爱、结婚是提高生存意义的“特效药”,无论是再婚还是独身,都应该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
5、有利于减少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
老年人再婚重新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纳了老年人的进入,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二、老年人再婚的坏处
1、老年人再婚易产生财产纠纷
老人再婚后压力大,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多。重新组合的婚姻必须面对房子、财产、子女、生活习惯、文化素养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问题。男女方的思维差异极大:男方怕财产损失,怕承担责任;女方则想轻松潇洒,不当保姆,还要考虑如何照顾原先的子女;双方各自的子女也会考虑如何继承财产、如何赡养老人等问题。
2、容易产生家庭纠纷
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无奈只好了再婚对象的子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俗话说得好,远香近臭,距离产生美不是没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难免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绪也容易影响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导致老年人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于子女关系产生影响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和可能极少。再婚以后,除了处理好双方的互相感情关系以外,如何处理好与对方子女关系也是极其重要的。老年人再婚关系不是很稳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处理和子女关系上出问题的话,对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影响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阂,有了矛盾,有了纠纷,老年人再婚的关系也可能走向破灭。
4、容易和之前的对象相比破坏感情
随着中老年婚恋的深入,中老年单身就容易将眼前的婚恋对象与先前的原配进行比照。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因此,老年人再婚后将现在的对象和以前的对象进行对比,出现一定落差后,容易产生一些不利于老年人婚姻的心理问题,最终导致老年人再婚关系的解体。
三、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项
1、要学会理解和宽容
老年人再婚,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离异后做出的选择。尤其是丧偶的再婚后,虽组成了新的家庭,但与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辈子,相濡以沫,感情至深,思念之情是终生抹不掉的。这一点,双方都应当理解。不能把对原配偶的思念和赞许视为对婚姻的不忠,更不能用原配偶的“长处”刺激对方的“短处”。否则,关系越闹越僵,以至于“不欢而散”,或“分道扬镳”。
2、要正确处理再婚后的亲属关系
俗话说,“将心比心”,“两好合一好”。如果彼此都将对方的老人和子女,视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那么,就会避免许多繁杂的家务纠纷和矛盾。这一点,双方都应懂得,并作为处理家务的共同遵则。
3、要处理好家庭经济问题
一般来讲,婚前较大的财产应各归各有,这一点好处理。关键是婚后的经济问题。不管双方谁收入高低,收入高的不能“以功自居”,更不能“我说了算!”。当然,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绝对的“平均主义”,更不能谋求占居“支配地位”。总之,要坚持“财务公开”,共同理财,共同管家,和和气气、商商量量地处理家庭经济问题。
㈢ 简述老年人照顾中照顾者的需求有哪些
人到老年,由于生理心理的变化,以及行动的不便,会有很多的需求不能够得到满足,那么久需要做子女的来多了解,重视和关注老年人的变化,下面介绍老年人的需求。 健康需求:人到老年,常有恐老、怕病、惧死的心理,故健康对老年人来说是特别关心的一件事情。 依存需求:人到老年,精力、体力、脑力都有所下降,有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希望得到关心照顾。子女的孝顺,将会使他们感到老有所依。 和睦需求:老年人都希望自己有个和睦的家庭环境,邻居关系融洽,互敬互爱,互相帮助,老年人就会感到温暖和幸福。 安静需求:老年人一般都喜欢安静,怕吵怕乱。 尊敬需求: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可能会情绪绪低落,如果得不到尊重,就会产生悲观情绪,甚至不愿出门,长期下去,则会引起抑郁和低沉,为疾病埋下祸根。 求偶需求:老年人丧偶后生活寂寞,子女照顾也非长久之计,所以子女应该支持老年人的求偶需求。相关信息:( 老年人心理 )· 老年人心理有何特点 · 老年人心理评判标准 · 呵护老年人心理小妙招 · 你能猜透老年人心理吗 · 如何保持老年人心理健康
㈣ 老年人再婚出现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近些年来,老年再婚出现了“短、平、快”现象,即相处时间短,感情平淡,离婚速度快。归根结底,是婚前缺乏彼此了解,或者婚后不能正确处理所致。
(1)结婚过于草率
不少老年人认为生命余下的时间不多了,况且都是过来人了,恋爱、婚姻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应抓紧进行,关键要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必要花许多时间去谈情说爱,草率结婚。
由于相识时间短暂,感情培养不够,对对方的习惯、性格、观念、人品缺乏深入了解,婚后矛盾出现,才意识到对对方的某些方面并不满意,不想凑合过日子,就只有分手。
(2)期望指标太高
不少孤身老年人对再婚持实用态度,对配偶期望值过高,或带有某种动机再婚,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当一旦期望指标与实际情况有距离时,如性格难容,爱好不一,性爱生活不和谐等,双方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若不能及时冷静地处置,则会导致婚姻的危机。
(3)利益和目的相背离
双方结婚目的不一,也是造成离婚快的原因之一。老年人也有青春梦,有爱的欲望。但是,老年人不会像青年人那样投入,他们讲求实际,注意权衡利弊和得失。
老年人再婚会更多考虑对方的经济来源、身体状况、住房条件、生活能力等,如男性老年人“找个老伴照顾我”,丧偶妇女则多是“找个老伴养活我”。
显而易见,求偶的目的存在互补因素。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一旦一方的目的触犯了另一方的利益,往往引起矛盾和冲突,很容易产生情感危机,使来之不易的婚姻难以维持下去。
(4)彼此缺乏信任
老年人再婚后离婚原因多是出于经济利害关系。很多老年人在相互接触,甚至已经结婚后,彼此互不信任,以提防日后发生变故,警惕对方,不愿向对方公开自己的收入,保留存折,有小金库,同床异梦。
这种不信任,彼此互相设防,相互猜疑,缺乏应有的信任,其结果往往以离婚告终。
(5)容易产生“回归心理”
许多再婚老年人喜欢沉湎于过去的回忆之中,再婚后也容易把先后两个配偶加以比较,易导致心理不平衡,引起摩擦不和。
(6)不能与继子女融洽相处
再婚老年人绝大多数都有自己的子女,重组家庭改变了原有的家庭结构,不论是老两口单独生活还是和一方子女共同生活,必然产生新的矛盾。
有的再婚老年人虽与一方子女共同生活,但被视为外人,不堪冷遇或虐待,不得已以离异而告终结。也有一些子女私心作怪,有的认为老年人再婚丢人现眼,干预阻挠,促使老年人的婚姻逐步走向离婚;有的不愿与继父或继母相处,更不愿意将来伺候继父继母。
(7)居住及经济条件障碍
在目前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再婚后增多的家庭人口,会影响现有的居住条件。此外,有些老年人缺乏足以维持独立生活的收入。因而,造成老年人再婚障碍。
(8)社会因素障碍
社会缺乏为老年人恋爱、结婚服务的咨询机构和专家。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绍所,也大多数是面向年青人的,这使老年再婚缺乏必要的专业指导和帮助。
㈤ 老年人再婚对家庭及社会有哪些好处
老年期是丧失期,将失掉金钱、健康、配偶等。正因为如此,也是容易丧失生存意义的时期。老年人要生活得充实,其最根本的条件有:
(1)经济上的保障;
(2)身心健康;
(3)要有能够从心底里相互谅解的对话人;
(4)要有益于别人的工作及作用;
(5)能得到适当的性满足。
老年期的恋爱与结婚,在多数情况下,起着能使这些条件得以满足的作用。
所谓性,并不单纯意味着性欲的满足。从广义上来讲,老年期的性,就是满足相互认为还有必要的一种感情,使双方得到相互鼓励,增强团结,分享欢乐。进而使双方的情绪都得以满足,既能打消孤独感,又增添了自信心。
大量的事实证明,做好老年人的再婚工作,对社会,对家庭,对老年人的健康长寿均是有益的,尤其是对鼓励、支持老年人充分发挥余热,完成未竟的业绩是不可缺少的,应当从法律上予以保护,从道义上给予支持。这样做不仅使希望再婚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且对整个社会也有多种好处:
(1)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多数独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养男育女,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周,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
(2)有利于抚育下一代。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3)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
(4)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5)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总之,老年人是否再婚是他们自己的权利,家庭和社会只能给他们提供参考意见。老年期恋爱、结婚是提高生存意义的“特效药”,无论是再婚还是独身,都应该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
㈥ 老年人代际婚姻有哪些问题
选择“代际婚姻”的老年人大多经济条件较好。他们走上“代际婚姻”结合之路,多是寻求同龄人再婚难度较大的缘故。据有关部门调查,丧偶男性老年人再婚需求高达77.8%,而女性只占22.2%。
男女比例的失调,使许多男性老年人求偶愿望难以实现。而“代际婚姻”的出现,则为老年人再婚拓宽了领域。据一些“代际婚姻”老年人讲,为了能找到老伴,必须摒弃传统观念,再婚不要问年龄,要问满意度和幸福度。
在“代际婚姻”中,一般是男性偏大,而女性偏小。两者结合,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双方生存利益上的一种交换。
然而,生存利益上的公平交换,却不能代替感情上融洽,因为感情毕竟有其固有的法则,那就是非功利的。“代际婚姻”虽然不乏成功的例子,大多数结果并不容乐观。其原因大致有:
其一是年龄相差悬殊,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双方的沟通,为日后的婚姻埋下隐患。一般双方共同的话题不多,平时很难说到一起去,缺乏沟通,加上各自生活习惯不同,日常生活中很容易产生摩擦,久而久之,给婚姻生活造成危机。
其二是生理差异比较大,生活上不协调是“代际婚姻”难以持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方到了花甲之年甚至是古稀之年,而另一方则刚过半百,甚至年纪更轻,生理上的不协调是在所难免的。时间短还能忍受,时间一久,很容易出现婚姻的裂痕,处理不好,就会以分手告终。
其三是“代际婚姻”得不到子女的支持。现在大多做子女的,对老年人再婚还算积极,但是大多数子女对老年人找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甚至比自己还小的伴侣则难以接受。有些老年人虽然顶着子女的压力,同年龄比自己小得多的女子结婚,但婚后多数却不能与子女保持良好的关系。
其四是社会对“代际婚姻”的偏见。面对“代际婚姻”,有人说它是“老牛吃嫩草”,也有人说它是“金钱与青春的交易”。在婚姻方式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你情我愿,本无可厚非。但一些女性和社会学者认为,“代际婚姻”是对女性的歧视,不宜提倡。
㈦ 中老年再婚有哪些好处 再婚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老年人再婚的利与弊 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项
老年人再婚的利与弊
老年人再婚的好处
1、老年人再婚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
很多单身老人的子女往往都有自己的家庭,他们忙碌于工作与家庭之间,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照顾老人,也因此常常担心老年人的状况,担心老年人出现心理问题。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也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2、老年人再婚有利于抚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3、老年人再婚还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
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同时也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4、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由此可知,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们自己的选择,这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而作为家属可以提供意见,但不能为他们做决定。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我们不应该只是开放自己这一辈,也要对老年者给予更多的理解,抛弃世俗的见解,开放老年人。老年期恋爱、结婚是提高生存意义的“特效药”,无论是再婚还是独身,都应该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
5、有利于减少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
老年人再婚重新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纳了老年人的进入,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老年人再婚的坏处
1、老年人再婚易产生财产纠纷
老人再婚后压力大,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多。重新组合的婚姻必须面对房子、财产、子女、生活习惯、文化素养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问题。男女方的思维差异极大:男方怕财产损失,怕承担责任;女方则想轻松潇洒,不当保姆,还要考虑如何照顾原先的子女;双方各自的子女也会考虑如何继承财产、如何赡养老人等问题。
2、容易产生家庭纠纷
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无奈只好了再婚对象的子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俗话说得好,远香近臭,距离产生美不是没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难免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绪也容易影响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导致老年人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于子女关系产生影响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和可能极少。再婚以后,除了处理好双方的互相感情关系以外,如何处理好与对方子女关系也是极其重要的。老年人再婚关系不是很稳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处理和子女关系上出问题的话,对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影响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阂,有了矛盾,有了纠纷,老年人再婚的关系也可能走向破灭。
4、容易和之前的对象相比破坏感情
随着中老年婚恋的深入,中老年单身就容易将眼前的婚恋对象与先前的原配进行比照。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因此,老年人再婚后将现在的对象和以前的对象进行对比,出现一定落差后,容易产生一些不利于老年人婚姻的心理问题,最终导致老年人再婚关系的解体。
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项
1、要学会理解和宽容
老年人再婚,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离异后做出的选择。尤其是丧偶的再婚后,虽组成了新的家庭,但与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辈子,相濡以沫,感情至深,思念之情是终生抹不掉的。这一点,双方都应当理解。不能把对原配偶的思念和赞许视为对婚姻的不忠,更不能用原配偶的“长处”刺激对方的“短处”。否则,关系越闹越僵,以至于“不欢而散”,或“分道扬镳”。
2、要正确处理再婚后的亲属关系
俗话说,“将心比心”,“两好合一好”。如果彼此都将对方的老人和子女,视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那么,就会避免许多繁杂的家务纠纷和矛盾。这一点,双方都应懂得,并作为处理家务的共同遵则。
3、要处理好家庭经济问题
一般来讲,婚前较大的财产应各归各有,这一点好处理。关键是婚后的经济问题。不管双方谁收入高低,收入高的不能“以功自居”,更不能“我说了算!”。当然,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绝对的“平均主义”,更不能谋求占居“支配地位”。总之,要坚持“财务公开”,共同理财,共同管家,和和气气、商商量量地处理家庭经济问题。
了解了老年人再婚利与弊,老年人再婚时为了找一个人陪伴自己度过晚年生活,老年人要摆正心态,正确处理再婚后的生活,才能共同获取幸福。
摘自网络,仅供参考!
㈧ 老年人怎样向年轻人求爱
我说你这么大岁数了,这种问题还要问几遍。。。。要不就展览遗产,不同意就讹她。真愁人。。。
㈨ 老年婚姻问题为什么是一大社会问题
首先,我国人来口老龄化的自形式严峻,在社会结构中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老年人群体,所有老年人普遍存在的问题都很有可能成为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具体到婚姻问题上,从老年人自身特点来说,在老年时期,一个人丧偶的可能性比青年,中年人要大得多。而老年人由于普遍受到的社会,家庭的关注少,极易产生寂寞的心理感觉。在这一点上,他们恰恰比中,青年人更需要新的配偶。同时,老年人在第二次婚姻之后再次丧偶的可能性也比中青年夫妻可能性大得多,遭受再次心理打击的可能性更大。但我们的社会,就目前而言,对老年人的这类似的心理问题重视不够,缺乏相关的心理干预和心理咨询。
但从社会意识这方面来说,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对丧偶老年人求偶持错误的认识,如认为“不正经”,不能理解老年人正常的心理,生理需要。
从经济角度看,老年人结婚有可能为其中一方或双方的子女带来更多的经济负担,这个因素有时可能成为妨碍老年人结婚的最主要原因。
希望我们的政府及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老年人婚姻问题,多一些关注,少一些偏见。
㈩ 老年人应该怎样处理再婚产生的阻力
老年人自愿再婚,对社会、家庭和个人身心健康都是有益的,社会制度也给中老年人再婚创造了条件。但老年人再婚确实存在一些阻力。
这些阻力有自身的原因,有社会舆论的压力,还有来自子女的干涉、阻挠和破坏。对待这些阻力,我们老年人既不可畏惧不前,也不可草率处理,认真耐心对待才是我们老年人取得再婚幸福的关键。
(1)冲破思想牢笼
老年人从小受到的教育和熏陶,难免带有封建思想的烙印。丧偶或离异后,由于生活、精神和感情上的需要,不少老年人想到再婚,但由于不敢冲破这些思想的牢笼,只能停留在想的阶段,既不敢说出口,又不敢去行动。
因此,单身老年人要想获得幸福晚年,就要充分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开放性,跟上时代的步伐,为了取得再婚幸福,勇敢地迈出第一步。
(2)勇敢面对舆论
再婚既有老年人自己内心阻力,也有来自社会的非议,所以再婚老年人还要敢于抵制社会上封建习俗舆论的压力。
过去,人们受“好女不嫁二夫”的思想束缚,对鳏夫再娶,寡妇改嫁评头论足,或成为街谈巷议之话题,或成为茶余饭后之笑料,多加讥讽。时至今日,这些思想在很多人的心理还存在。也正是这些思想的广泛存在,使那些想再婚的老年人望而生畏,只好却步,像一张无形之网,束缚了老年人的行为。
现代行为科学证明,求偶结婚绝非是青年人的“专利”,也是老年人生活中的最大愿望之一。所以,老年人要自觉抵制封建习俗的舆论压力,从中解放出来,勇敢地主宰自己的命运,追求晚年生活美满。
(3)先与子女通气
再婚前,及时征求子女的意见和建议,对其晓以利弊,言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有思想和精神准备,对暂时想不通的子女,也有做工作的时间。如果事前不先向子女打招呼,既成事实再告知,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4)尊重子女的感情
在我国这个家庭氛围非常重的国家,取得子女理解和谅解,是老年人再婚后获得真正幸福的关键,故要耐心处理好来自子女方面的阻力和干涉。这首先要求老年人要尊重子女的感情。
人是有感情的,父母同子女的感情又不同于一般的友情,当失去父爱或母爱时,他们心灵上所受的创伤是很深的,亲人的形象不是马上就可以消失的,而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淡化过程。
如果丧偶后在短时间内另寻伴侣,让一个陌生人来取代子女心目中父亲或母亲的位置,子女在感情上是不容易接受的。因此,丧偶后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过几年再娶或再嫁比较好,切不可操之过急。
(5)慎重处理财产
老年人再婚前,如果不将财产分割一下,子女们在感情上可能过不去,而且可能会给以后留有麻烦。一方面是先人生前留下的一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到了另一个家庭,就完全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另一方面,子女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也有其合理的成分。
处理财产时,可由老年人主持,在不影响老年人再婚后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将老伴的遗产分割一下,尤其是子女们认为有纪念意义的物品,让他们拿走,这样对子女在感情上是一种心理安慰。
有些不便于分割的财产,如房产或比较贵重的成套家具、家电等,分割后会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困难,可把实际情况向子女解释清楚,也可立下书面协议,商定哪些财产将来归谁所有。这样,可以使子女放心,老年人再婚阻力也就小了。
当然,对极少数蛮不讲理,强分财产,非法侵犯老年人再婚合法权益的子女,可请亲朋、邻居帮助调停,如不奏效,可诉诸法律。
总之,老年人对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要做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对待,实事求是,合理解决。既不屈从子女的压力,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简单从事,一概斥之为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