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多名子女赡养老人,子女对老人的财产,经济进出有知情权吗
这个问题有点异样,子女对老人既要赡养又要关爱,怎么又想出这个问题呢
Ⅱ 没有继承财产的子女就可以不赡养老人了么
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可以的,在我国的《婚姻法》以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上明确的写着一句话: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通常来讲,没有子女继承财产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一子一女,老人重男轻女,将财产全给了儿子而没有分给女儿。第二,仅有一女,老人认为将财产给了女儿就是给了外人。第三,多个子女,老人的财产全部或大部分给了其中一个子女。
父母从我们出生起就在我们身边不离不弃的照料我们,在我们身上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和财力。如果我们在他们晚年的时候因为一点金钱而与父母反目,那岂不成了眼中只有金钱的冷血动物?
Ⅲ 子女干涉老年人处理个人财产违反<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吗
当然违反。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Ⅳ 不赡养父母,并吞闭父母财产,要收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1)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起诉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2)子女不能侵占父母的财产。若是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第七十四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第七十六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Ⅳ 老年人划分财产给子女,需要提供证明
这个主要分口头遗嘱和书面的 如果是口头的形式 需要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作证 才为有效 并且内证容明立遗嘱人是意识清醒的状态 如果是书面形式 可以经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证明该遗嘱真实有效 并且为其本人意愿所订立 这样日后均需根据该遗嘱进行分配 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或相关证明 该遗嘱也是有效的 除非有证据证明非人意愿所立(包括意识不清醒状态) 因此 为要更好的保证遗嘱的实施 最好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Ⅵ 老年人将他的财产赠与他人然后要求子女出资供养合理吗
一、老人具有可以逸养天年的物质条件(具有财产),而将财产赠与他人,版而自已权养老成了问题,将负担转稼给没有财产受益的子女,这样的作法是不当的。子女可以对老人的作法提出异议,要求其变更处置权。
二、如果老人执意行为,属于他行使对财产的处置权,虽然不当,但子女干涉的能力是受限的。同时,老人的不当行为不能成子女免除法定赡养义务的条件。只能说老人处事太不靠谱了,但子女还应尽赡养责任与义务。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三、如果老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子女可以主张老人的财产处置行为无效。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Ⅶ 子女财产纠纷 老人赡养问题
财产继承来与赡养老人是分属不自同的法律处理范畴,不是在一个告诉中加以处分的。
根据遗产法,老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以遗嘱的方式进行指定的继承;同时根据老年人保护法,在老人没有生活来源以及生活能力的时候,法院有权强制性判处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出资赡养老人。
因此,把出钱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权挂起钩来考虑,这是不妥当的。
现在回答楼主的问题:
1。是否出资赡养老人,与有没有分财产的权利无关。但财产继承第一要看遗嘱。在没有遗嘱情况下,子女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对于主要承担了赡养老人责任的子(女),可获得较多的份额。
2。农村宅基地要看产权是谁的,以产权登记上的人为所有人。在宅基地上造了楼并不意味着宅基地就是归楼主所有。
3。如果老人用遗嘱或生前赠与的方式,修改了宅基地的产权人,则其它家人没有分的权利。
4。法院会强制性判决你们出资养老,但不会同时判决财产分割的问题,你们另行起诉也不会受理。
Ⅷ 子女侵吞老人财产该怎么办
1、子女侵吞老人财产的,老人可以依法要求返还。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专“老年人对个属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显然,老年人对自己的财产是享有完全的权利的,子女及其他近亲属无权干涉老年人的财产权,侵吞老年人财产的行为是违法。
3、因财产权属于老年人,所以对于侵吞老年人财产的违法行为,老年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