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年人再婚夫妻之间怎么称谓
老年人再婚和年轻人再婚也没有什么区别的。夫妻之间感情好的话怎么称呼都可以呀亲爱的。老公老婆。老王老李都可以的。
B. 老年人适合再婚吗
老年人再不再婚那要看老人自己的意愿,如果老人想找个伴,那么就再婚,如果想自己一个人过那么就没必要再婚!
C. 老年人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那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规定是,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以上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或许正因为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各方的财产由各方子女继承。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就依照约定来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那就只能按照法律依据来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D. 老年人怎么选择再婚对象
选择再婚对象时,首先要考虑对方与自己脾性是否相合,晚年结成夫妻,主要的目的是内要相互容照料,相互体贴。如果脾性不合,疙疙瘩瘩,那再婚后就不会有幸福的生活。
其次,要考虑对方的健康状况,如果双方都很康健,那当然没什么,如果有一方身体很差,另一方就要考虑能否照应的问题。如果双方都很差,则要考虑再婚后生活是否能或基本能自理的问题。
再次,还要考虑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再婚后住在何处。再婚后双方子女关系能否融洽。再婚后经济上能否维持。这些问题很具体,不解决好,往往成为再婚夫妇隔阂的起因。
E. 为什么再婚的老年人要关心对方原有的子女
再婚以后,再婚的老年夫妇,与再婚双方原有子女之间,客观上组成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长期的剥削制度下形成的传统观念是:“亲不亲,骨肉亲。”
这样,处理好与对方原有子女之间的关系,成为再婚后处理家庭关系的关键。当然,老年再婚后组成的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不同于中青年人再婚后组成的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后者有一个抚养和赡养的关系问题,而前者一般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关系问题,从这层意义上看,老年夫妇与继子女之间的实际利害关系要少些。但要处理好也不易。为了处理好,再婚老人要主动些。
比如逢年过节时,主动去看望对方的子女,或者请对方的子女来团聚。对方子女遭到什么不幸时,主动去问候,对方子女经济上有什么困难,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解囊相助。这样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感情就能与日俱增了。
F. 老年人再婚会面临哪些阻力
老年人再婚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好处,但再婚有很多阻力。这些阻力有的来自老年人自身的观念守旧、惧怕流言蜚语,有的来自子女的反对。
(1)老年人的观念问题
传统的观念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老年人本身受这些观念的影响也往往给自己泼凉水,怕再婚会引起别人的耻笑。
同时,老年人对再婚还有许多其他畏惧:怕婚后不和,引人讥笑,自己不安,找了麻烦;怕人议论,有损自己的尊严,有损孩子的面子;怕处理不好双方子女关系,引起家庭不和;怕对原配不忠,旧情难忘;怕自己子女不满,伤害儿女的感情,失去亲情;怕再次遭受丧偶的打击,增加自己的悲哀和烦恼;怕引起经济纠纷,影响生活的宁静;怕生活习惯不同,难以相处……
(2)子女的反对
有许多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的反对,好不容易谈妥了的婚事,就因为子女关过不了而被迫解除。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一般有几种理由,如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会让人说是因为晚辈对长辈不孝,长辈方会出此下策;会愧对已故的亲人;不愿照顾护理后母、继父等。
其中,因经济原因反对的占绝大多数。有积蓄的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干涉阻止的,比积蓄不多的老年人再婚要严重的多。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的反对干涉就少些。
甚至老年人再婚后,子女仍耿耿于怀,横竖看不顺眼,认为丢了自己的面子,当再婚老年人感情中出现问题时则推波助澜,或从中挑拨离间,致使老年鸳鸯各飞东西。有的还因上代老年人赡养问题发生矛盾而不可调和等现象。
G. 老年人再婚搭伙过日子,该不该再领结婚证
最好不领证,搭伙过日子就是相互扶一把,不寂寞而已。不牵扯财产纷争才能清静,老年人特回别是女子弄不好答就会财产打成一团,老了也不会平静的生活。领证也行把双方子女叫一起分割好财产再领证,这样可以安稳一些,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