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己的弟弟是五保户我愿意领养怎么与其他兄妹写承诺书
"甲 方(五保户):
乙 方(街办、乡镇):
丙 方(村委会):
丁 方(寄养人):
戊 方(敬老院):
因各种原因甲方不宜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经甲、乙、丙、丁、戊五方充分、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由丙方或丁方寄养。
2、戊方每年将五保户供养经费按规定标准发给甲方。由甲方根据寄养的实际情况,自主分配使用供养经费。甲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供养经费由寄养人领取,丙方、乙方要监督好丁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甲方的生活等。
3、甲方被寄养前耕种的土地委托丁方负责管理,土地承包费列为老人生活补贴。
4、甲方被寄养时自有家庭财产委托丙方或丁方负责管理。丁方必须保障甲方被代养期间衣、食、住、医、葬等方面基本生活,其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并保证甲方发病时及时就医治疗及入院期间的安全陪护。
5、甲方在分散供养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或安全问题由丁方负责,乙、丙方负责协调监督,与戊方无关,戊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因财产等原因与丁方或第三方发生纠纷,乙方、丙方应出面调解,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7、甲方病情危重或故去后,丁方及时通知丙方和乙方,安葬事宜由乙方负责协调,丁方和丙方负责。甲方实施土葬的,安葬费由丙方和丁方协商按一定比例解决。甲方实施火葬的,由戊方计发一年的五保供养金做为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打入乙方账户,由乙方负责协调发放。
8、甲方有下列情形取销五保供养资格,解除分散供养协议:一是经过康复治疗具有了劳动能力;二是因财产继承、自有房屋转让或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等而获得了较大金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以超过当年五保供养标准为准;三是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具有了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等。
9、其他未尽事宜,各方本着公平、平等,最大范围内保障甲方利益的原则,友好协调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自签定之日起执行,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丁方(签字):
戊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便是关于五保户赡养协议书范本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已有所收获。合同签订的风险较大,这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
㈡ 有子女的老人进敬老院是不是叫寄养,怎样写寄养协议
因乙方年老生活困难,需生活护理照顾,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进入甲方院内住养,甲方经家访后同意乙方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协商明确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系自费入住甲方院内的养老人员,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并承担付费义务。丙方保证按时支付乙方在甲方住养院内期间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入院住养 生活护理区,确定护理等级为 护理。
三、乙方入院按收费标准承担如下费用:
1、月床位费 元。
2、月护理费(生活护理) 元。
3、月伙食费 元。
4、预收医药费 元。(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5、乙方接到入院通知后,两日内办理入院手续,并交入院费用。
6、凡当月入住或离院结算者所交生活护理费、床位费入院时间不足半月的(即不超过15天)应以半月计算,超过半月的(即超过15天),按全月计算。(计算方式:以当月一日至十五日为前半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为后半月)。
7、以上各类费用均按先付后用原则由甲方收取。
8、甲方是非赢利性福利机构,乙方(或丙方)应按时交费。乙方若不按时交费的,则甲方按3%以天计算加收滞纳金。
9、甲方的收费标准今后如经昆山市物价局批复调整的,则在批复生效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或丙方,自动调整本协议第三条款的相关数额。
四、甲、乙、丙三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不承担监护人之法定义务。
2、甲方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确定和变更护理等级并按规定向乙方(或丙方)收取费用。
3、甲方根据乙方刚入院时的身体状况、处理能力等情况确定护理等级。若乙方(或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在一至三个月内,由医务人员观察测定后,再确定其护理级别。在观察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适宜,或隐瞒疾病[例精神分裂、老年痴呆(影响他人)、心脏病(如不稳定性心绞痛、肿痛、严重皮肤病等)]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变更护理等级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
5、甲方按不同的等级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负责做好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护理工作。但由于护理范围之外所发生的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6、乙方身体不适时应主动向护理人员陈
㈢ 养老院可以自由出入吗
敬老院里的老人有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当然可以随意进出,只不过是因为老人年纪大了,敬老院为了老人的安全考虑,一般会予以适当的管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如果老人愿意进养老院的,可以认定履行了赡养义务,但子女还要给予精神上的慰藉。
养老院,是一些社区服务的机构,是为老人提供住宿和日常起居照顾的地方,工作人员分为社工、护士、医生、义工及助理员等,提供的是老人服务。
养老院有些是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也有不少是商业经营。
中国养老院快速发展并日益受到广泛关注,中国的养老院模式有以下几种:1、日托老人院;日托老人院主要是以身心较为健康的老人为目标群体,提供健身娱乐器材;学习现代日常科技;也有传统项目,如书法、插花等,另外有休息室、餐厅。2、全托养老院全托养老院就是24小时吃住都在院里,居住周期较长,有工作人员专门照顾的老人院。一般街道或政府会有一定的拨款或者是物品资助。老人们的宿舍分为四人间和两人间,不同的标准费用不同。二人间里有电视,环境相对更好一些。;3、公立养老院与民营养老院的现代化之路。还有一种正在发展的现代化老人院,其经营管理模式较为科学。由医疗康复住院管理和生活护理的住寓管理两种自由切换模式组成,这种模式可以吸引很多老年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㈣ 医院合作协议书
医院合作协议书范文锦集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医院合作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养老院
为推进本市养老服务业改革进程,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合理、合法、守信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时间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因不可抗力或双方不可控制事件、无法预见事件导致不能履行职责,协议自然终止。
第二条 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出劳务,占股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占股______%。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保障120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免费接养老院患者至我院就诊。
2、养老院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适用我院对“享受民政救助人群”的优惠政策。
3、养老院患者门诊就诊结束或出院时,无特殊情况,由甲方安排车辆将患者免费送回。
4、依据乙方需求为养老院患者提供出诊服务,免收120车费。
5、依据乙方需求为养老院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免收本院至养老院路段120车费。
6、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慢病综合干预。每年为建档人员提供免费体检。
7、为养老院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8、依据养老院患者的病情,合理进行分诊。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协助民政部门按时结清医疗费用。
2、为甲方的义诊、义检提供必要的场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在甲方的指导下对敬老院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康复训练、使患者遵嘱服药。
4、遵循分层转诊的原则,以本院为首诊医院。
5、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定点医疗服务。
6、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第六条 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如果某条文与当时的政策法规相悖,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影响整个协议效力。
2、本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由双方协商解决。
3、协议签署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应按法律法规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存档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委托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残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一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时考虑到乙方身体残缺,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条 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二条 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二条 因乙方身体原因,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其身体不应从事的岗位,在协议期内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三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一条 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三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三条 本协议期到期,劳动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八、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
为了加强医院之间的技术协作,充分利用双方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巩固和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广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关系,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方式
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病房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筹建_________平方米左右的外科大楼,从而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________万元,其中外科大楼________万元,其他________万元,分____年由合作科室进行返回。
第四条、合作分工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特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科门诊。
3、门诊和病房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其他项目按医院原来规定的收费标准。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属区医保所得收入,甲方每___月结算一次,属市医保收入所得,每___月结算一次,属自费收入每半个月结算一次,并将收入款项按时转入乙方账户。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账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_________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若有违法规定收费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第五条、收益分配
1、共同管理,独立核算。药品及其他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项目按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面积分担,每月乙方缴纳___元;日常办公费和电话费乙方自行解决;其他费用乙方不承担。
2、双方协议:甲方按医疗业务总收入的______%,提取管理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约定方案,按时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资金周转。若甲方超过_____天不按时付款,则算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按每天拖欠总金额的____%计算。若甲方超过一个月没有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双方的医疗合作。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有限公司与 达成合作意向,双方约定按下列条款执行合作:
一、乙方引流来的客户提成方式
1、口腔治疗、修复项目客户按8折以上(含8折)缴费,给乙方提18%,按8折以下缴费给乙方提8%。
2、种植、矫正项目客户按9折以上(含9折)缴费,给乙方提18%,按9折以下缴费给乙方提8%。
二、为方便乙方进行导客工作,甲方提供给乙方两种卡方便乙方引流。
1、甲方提供1200元储值卡,乙方以260元出售,此售卡无提成,售卡金额需全额交给甲方。但引流来的客户消费完卡里的金额(1200元)后,再消费金额可以按第一条提成。
2、甲方提供价值1680元套餐卡,乙方以38元出售,此售卡可以提售卡金额的20%,剩余金额交给甲方。引流来的客户做完套餐卡内项目后,再消费金额可以按第一条提成。
三、甲方有一套“惠生健康保障系统”,客户选择此套系统消费可以享基础医疗八成报销。如果乙方引流到店客户选择“惠生健康保障系统”消费,甲方给乙方4%提成。但“惠生健康保障系统”不可与上述各项优惠及提成同时享受。选择此系统则其他优惠项目及提成方案一概不可同时使用。
备注:提成按月结算,卖卡费用客户到店前交给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医院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 合作基本情况
(一)、口腔科装修,设备的.引进由乙方投资
(二)、乙方在甲方注册上岗
(三)、口腔科内财产所有权属乙方,口腔科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合作开设口腔科的协议书。
(四)、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办医疗机构许可证的50%费用。
1、场地租金及租期由乙方自己解决。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一)、口腔科开业筹备阶段
1、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口腔医师资格444证书等相关证件报请上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注册,以保障乙方正常合法执业,乙方在甲方注册后所得之执业证书交由甲方统一保管,乙方在甲方处中止执业后,甲方应无条件归还属于乙方的相关证件。
2、口腔科大筹备建设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完成口腔科的筹建工作。
(二)、口腔科正常营业阶段
乙方拥有口腔科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同时依据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口腔科的日常医务工作进行监督,甲方应保障口腔科的正常营业,乙方口腔科室内财产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承担。
(三)、口腔科的收支管理。
口腔科的收入属于乙方,但为方便医院管理口腔科每天的收入统一交给甲方收费处保管,每月结算时,双方凭票据核对后,甲方将口腔科的收入结算给乙方。口腔科的支出由乙方自理。 (四)口腔科开业诊疗期间如出现医疗责任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规定之条款者,视为违约。违约方如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应先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再协商解决。
四、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后两年续签一次,续签时双方可协商修改或增删协议条款。
五、协议的终止
(一)、协议有效期截止
(二)、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三)、不可抗力
(四)协议终止后事项
1、双方结清口腔科收入,科室租金及管理费
2、口腔科内属于乙方的设备及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3、甲方归还属于乙方的相关证件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盖章:甲方:xx医院
乙方:***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为妥善处理好人伤事故中甲乙双方合作事项,以注重社会效益和各自经济效益为前提,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将于承保客户、交警部门合作,将甲方承保范围内在本地区出险所涉及的伤者送往乙方治疗。
二、对于甲方承保范围内在异地出险涉及的伤者,需转往本地治疗的,甲方积极推荐到乙方治疗。
三、乙方愿意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确保甲方相关伤病人员随时就诊。
乙方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病情,按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山东省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标准用药。甲方对乙方制定的医疗方案和临床用药应予信任和尊重,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必要的查询应予相应的采纳和配合。
四、乙方承诺按医疗规范为甲方相关伤病人员提供及时诊断、合理治疗的服务。
同时应杜绝虚假诊断、有意压床、乱开证明、小病大养、以伤养病、“开搭车药”、“张冠李戴”等行为。当甲方发现有以上不正当行为时,乙方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落实后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乙方应规范病历管理,不得应患者及其家属要求随意涂改病历、更换患者姓名。
甲方需了解相关伤病人员住院情况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将医院提供的有关资料用于除理赔意外的其它目的。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医疗活动,如遇有关医疗等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正常渠道友好协商解决。
七、甲方相关人员(指伤者或承保客户)在乙方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甲方相关人员自行支付,甲、双方现阶段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补充修改。
如有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期为一年,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签。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在____________免费发放各种试纸(如:早孕试纸、排卵试纸等)及医疗优惠卡,为此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1、 甲乙双方协议期内,甲方免费提供(建议市场价,可由行情自定)简装袋装早孕试纸为0。5元/袋,简装盒装试纸为3元/盒。双方在合作协议期间,甲方提供所有优惠卡及各种试纸,保证不断货的基础上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试纸给予丢弃、丢失、或赠送给别的医院。也不得再收别的医院提供的各种试纸及优惠卡片。做到只与鸡西现代生殖专科医院一家长期合作。
2、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特殊原因终止本协议的,剩余各种试纸及医疗优惠卡及时退还给甲方。
3、 如药店转诊到我院消费的客户我院按20%提给本药店(转诊客户需提前通知为准)。
4、 在本协议期间如出现由甲方优惠卡出现的医疗纠纷有甲方解决,并负责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乙方概不负责。
5、 此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了进一步扩大拓展双方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事务,开展,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服务,顺应当前的医疗改革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卫生院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医疗临床合作方面: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门诊、病房)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设专科。
3、门诊和病房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一般项目按卫生院规定的收费标准。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账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山城区新农合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若有违法规定收费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二、收入分配方面:
1、共同管理,独立核算。
A、日常办公费和电话费乙方自行解决。其他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等)乙方不承担。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议:甲方按医疗业务总收入的________%,提取管理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甲方必须按约定方案,按时公对公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资金周转。若甲方超过15天不按时付款,则算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按每天拖欠总金额的________%计算。若甲方超过一个月没有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双方的医疗合作。
三、合作期限:
有效期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违约责任: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和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合作,可协商终止协议。互不赔偿损失,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五、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㈤ 北湖区敬老院会由第三方管理嘛
由第三方管理。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民政局的监督权限限以下内容: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三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第三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第三十二条上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㈥ 入住养老院协议书
甲方(养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号:
原单位: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人姓名: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
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
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
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
,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
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
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
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
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
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
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
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
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
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
,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
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
,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
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
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
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
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二、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
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
三 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保证至少 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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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 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
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
,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
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
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 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 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 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 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
5、 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 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
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
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
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
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 ______元。
5、交纳押金 ______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 ______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10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
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
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
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 医疗费用;
2、 丧葬费用;
3、 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 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 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 乙方患传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
名老人投诉;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
偿金。
二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
对方违约金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 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
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 其他条款
一、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 补充条款
(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签名)
亲属姓名:
担保人姓名(签名):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㈦ 乡镇敬老院民政局可以直接管理吗
乡镇敬老院,民政局可以直接管理。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
㈧ 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
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整理了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欢迎阅读参考。
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农村五保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敬老院是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服务对象是农村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五保对象。县级中心敬老院、区域敬老院,由县民政局主办并负责管理,乡镇敬老院、村安置点,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办并负责管理。
第三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县民政局是全县农村敬老院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敬老院供养经费及工作经费。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
第二章 敬老院组织建设
第五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谨歼敬老院根据工作需要,内部设服务护理、膳食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化娱乐、生产经营等若干小组,由身体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供养对象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
第六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院务管理委员会人数为5-7人,由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七条 院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议院内重大事项、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院长、工作人员对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审核并监督院内财务、重大修善和购置项目的开支;监督敬老院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组织对院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信任度测评;调解供养对象内部矛盾和纠纷;对敬老院的建设和今后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敬老院人事管理
第八条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院长、护理人员、财务人员、医护人员、炊事人员等组成。院长、财务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在职工作人员中选配(财务人员可兼任)。
第九条 敬老院工作人员的配备,设专职院长1人,炊事员每30个供养对象配备1名,护理人员每50个供养对象配备1名。
第十条 炊事员工资按每位院民30元计算,护理人员工资按每位院民15元计算。
第十一条 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聘用由乡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民政局进行监督。聘用工作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0岁,女性不得超过40岁。
第十二条 敬老院院长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的双重领导以及年度考核、院民的信任度测评。其他工作人员接受则卜院民的信任度测评。
第十三条 聘用其他工作人员应签定聘用协议并颁发聘书。
第四章 敬老院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 敬老院院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及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敬老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集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五)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孙晌穗职责,依法维护院民合法权益;
(六)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七)遵守财经纪律,管理好敬老院资产;
(八)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组织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开展健康性公益劳动。
第十五条 护理人员职责
(一)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听从指挥、服从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专业技能;
(二)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累、对院民不耍态度、不说脏话,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协助院长及时调解院民中的矛盾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知心人;
(五)负责院内清洁卫生工作,保持院容院貌整洁美观;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住院院民的护理;
(八)协助院长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九)积极参加院内农副业生产、搞好院内环境绿化美化。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职责
(一)负责敬老院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负责往来账款的清理和收付工作;
(三)负责资产的清理和登记工作;
(四)按时报账;
(五)按照《旬阳县乡(镇)村敬老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第十七条 炊事人员职责
(一)热情为院民服务;
(二)搞好食堂卫生。严格执行饮食和个人卫生制度,不带病在厨房做饭,确保供养人员夏不吃馊、冬不吃冷,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
(三)了解院民饮食习惯、身体状况,科学制定食谱;
(四)熟练掌握烹饪技术,依据食谱,合理调配饭菜,做好饭菜供应,确保按时供给;
(五)协助搞好副业生产和院务管理;
(六)遵守院规院纪,自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医护人员职责
(一)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二)管理院民健康档案;
(三)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负责院民疾病预防和初期治疗;
(四)负责院内消毒防疫工作。
第五章 院民入院与供养
第十九条 院民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二十条 五保对象入院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村组、本人和敬老院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落实丧葬事宜。未治愈的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入院。
第二十一条 供养对象本人要求出院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敬老院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批。
第二十二条 敬老院应建立院民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申请书、个人财产备案登记表、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照片及后事处理联系人等与院民有关的资料,并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五保集中供养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组每人每年筹粮360斤,敬老院负责供给油、副食、日常用品等,满足院民的一般生活需要;
(二)敬老院为院民配备必须的卧具及用品,每年为院民配发春、夏、秋、冬服装,每三年更换一次床上用品;
(三)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院民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应给予照料;
(五)院民入院前敬老院与村组要落实好棺木,死亡后村组应协助敬老院做好丧葬工作;
(六)院民中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法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六章 膳食管理
第二十四条 饮食管理
(一)成立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参加的膳食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院民建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饮食服务水平;
(二)讲究饮食营养,每半月制定食谱并适时根据院民的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做到营养合理,荤素搭配,粗粮细做;
(三)建立膳食物资采购验收制度,购买各种食品、疏菜均由炊事人员和院民代表验收签字入库;
(四)逐日登记伙食情况,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单据为准,经手人必须签字盖章,日清月结,伙食账目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
(五)院内工作人员不得单独在食堂做饭,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
(六)按医嘱做病号饭,注意患特殊疾病院民的饮食禁忌;
(七)院民伙食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国家补助标准。
第二十五条 食堂卫生工作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做好防蝇、防蟑螂、防鼠工作;
(二)保持食堂卫生、清洁。公用餐具用后及时消毒,厨房、操作间、餐厅坚持每天餐后及时清扫,每周一次大清扫,保持餐厅、厨房地面整洁,无油污;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柜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
(四)储藏室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变;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县防疫部门检查发给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具有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穿戴整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杜绝传染性疾病。
第七章 医疗与护理
第二十六条 院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妥善解决院民的医疗问题。
第二十七条 敬老院与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定向医疗服务协议,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定期到敬老院巡诊,院民患病时,做到随叫随到,妥善及时诊治;每年为院民检查身体一次,并建立院民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 敬老院设立医务室,备有日常用药和基本的诊疗设备。
第二十九条 敬老院要强调亲情服务,根据院民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护理。对生活有自理能力的院民,工作人员应督促其完成日常护理内容;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工作人员及有能力的院民帮助其完成日常护理并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
第三十条 院民患大病住院,需要护理时,敬老院要安排院民专门护理,住院的院民及护理人员按住院所在地生活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第三十一条 敬老院文体活动
(一)根据院民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定期与院民交谈,及时掌握每个院民的情绪变化;组织当地中小学校学生,定期不定期开展为院民送温暖、送欢乐活动;
(三)敬老院要设立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场所。娱乐室桌椅齐全,配有娱乐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订2种以上报刊杂志、配备适合院民使用的健身器材,经常组织院民开展健身娱乐活动。
第八章 丧葬管理
第三十二条 院民死亡安葬
(一)院民入院后,由所在村组落实棺木;
(二)院民死亡后,由敬老院安葬的,安葬费用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三)院民死亡后,由村组安葬的,敬老院负责支付村组2000元安葬费用;
(四)院民死亡购置衣物用品不得超过5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预防火灾、触电、媒气中毒事故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对火警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
(三)电器线路的铺设、安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
(四)冬季取暖设取暖室,实行统一取暖;
(五)建立安全责任制。院长负责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平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
第十章 生产经营
第三十四条 敬老院应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每个敬老院(安置点)乡镇人民政府要按每人不少于0.2亩标准协调和提供生产经营用地,无法提供用地的,敬老院可向当地群众租地经营。
第三十五条 敬老院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院的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五保供养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敬老院鼓励有劳动能力的院民自愿参加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三十七条 敬老院应对生产经营进行成本核算,并将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向院民公布。
第三十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
第十一章 财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敬老院资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算,其资产处置方案须报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敬老院资产中如涉及民政投入国有资产,其资产处置方案需经县民政局报请上级民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条 五保对象入院后,其原有财产和承包土地、自留地归敬老院所有,可由敬老院委托村组、亲友代管经营,也可变卖收入归敬老院所有。
第十二章 敬老院资金管理
第四十一条 敬老院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供养资金,省、市、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收入、院办经济收入、其他收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二条 县财政应按敬老院实际供养人数按月拨付资金,保证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费用。乡镇财政对敬老院实行专户管理,设立专帐集中管理,敬老院定期报账。
第四十三条 县财政将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第十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对敬老院实行平时检查与季度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四十五条 每年对敬老院进行年度考核,按照《旬阳县农村敬老院(安置点)星级评定标准》,设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定。其中每半年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考评一次。考评按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
第四十六条 凡敬老院工作人员在工作考评中评定为称职以上者,可续签合同;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在院民信任度测评中信任率连续两次以上达不到70%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敬老院院长予以调整,其他工作人员予以解聘。院长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
第四十七条 在院民中开展争创十佳优秀院民活动,十佳内容为:(1)服从管理;(2)公共卫生;(3)个人卫生;(4)居室卫生;(5)院民之间的团结;(6)院民之间互帮互助;(7)遵守院规院纪;(8)安全防范;(9)勤俭节约;(10)热爱劳动。十佳院民评选活动每月评选一次,按每佳2元钱进行奖励。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敬老院院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由院长或院务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敬老院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一)虚报供养人数,冒领五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
(二)虐待、遗弃院民或者侵害院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三)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五保供养款物及侵占、违规处置敬老院资产,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四)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院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条 各敬老院要结合实际健全各项普法制度。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