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強行辭職有什麼後果
公務員工作未滿5年不能辭職
所謂辭職,是你向組織申請並得到組織批准後,辭去公職的行為。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所以從組織程序上講,未滿五年提出辭職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常理來說不管是國家事業單位還是企業,都有一個用人原則,那就是想辦法留住人,不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這樣的話不管是什麼單位都不能正常開展工作了,所以公務員方面,國家是有規定的,規定最低服務年限,至於年限是多少,公務員的每個崗位都會有區別,可謂是沒有為人民服務到位是不能辭職的!
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工作人員
涉及國家機密的職位,要求就更加嚴格了,這種公務員身上的擔子也會非常的重,想要隨隨便便辭職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想要辭職,向上級申請,批准之後會有脫密過程,所以說申請辭職,到真正離職還有很長一段時間的。普通的公務員崗位如果私自離職可能的處罰就是終身不許報考公務員,涉及私密職位私自離職,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同樣是很嚴重的問題,不能毫無責任的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尚未終結的
如果公務員正在被調查、審計,在這個過程中公務員不得離職,必須要等審計調查結果出來之後才可以,即使已經過了最低的服務年限,也要等結果。如果是已經涉嫌犯罪,正在等審判結果,更不能辭職,必須要等到相關司法部門的審判結果確定下來,才能對公務員進行處理,這個過程中不能辭退或者被辭退公務員。
有些涉密的崗位甚至是不可以出國境的,但是公安編制的邊檢站如深圳北京廣州等幾大城市的邊檢站基層公務員在近年開始可以出國境,但是有限制次數,其他的公務員如國家涉密崗位的公務員是限制出國境的,非涉密崗位的也是要限制次數,並且所有人的出入境證件從入職起就要上交。
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還有這種情況也是不能夠辭職的,如果有重要公務在身還沒有處理完成,且公務不能轉移給他人,在這種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公務員必須要處理完手頭上的公事才可以離職,有的時候和企業也是相似的。他們在還沒有處理完手上的活之前,也不能很輕易的辭職,這樣有失職業道德。
再說說公務員辭退和開除兩者一樣嗎?後果怎樣?
公務員被辭退跟被企業辭退是一樣的,只要你沒有違法亂紀,那就是一次普通的工作經歷而已,沒有什麼處分、處理之類的東西。僅僅是指你不適合當前的工作了,並且辭退還有辭退費可以拿的。
Ⅱ 養老金並軌時間表有嗎
國務院印發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源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根據決定,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這意味著,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的養老保險將轉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