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抵押個人貸款,逾期還不上,可以凍結養老金嗎
逾期還不上貸款,
不會凍結養老金,
會收走作為抵押的房子。
2. 以房養老模式中,銀行取得房屋的抵押權之後怎麼賺錢
這一般是帶有公益性質的或者作秀性質的商業模式,國家牽頭,沒有實惠,誰也不會動的。
最近幾天,國務院發布《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再一次將「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話題推到了公眾面前。
「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年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或出租出去,獲得一定額度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雖然這是中央層面第一次提出,但是卻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不過塔的可操作性有多少?又有多少人或者相關機構是否能夠接受呢?
擔心產權問題
銀行觀望多過嘗試
大多數銀行都沒推出「倒按揭」。某國有銀行風險投資負責人說:「對銀行、保險公司來說,正向按揭貸款的風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減小,而倒按揭恰恰相反,時間越長風險越大。」另外如何確定「倒按揭」利率也是難題,貸款少吧,老人不願意,貸款期長吧,金融機構又覺得吃虧
房屋產權70年,被金融界認為是「以房養老」的最大障礙。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資深理財師坦言,我國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只有70年,老年人進行抵押時,房屋的使用年限已經很少了,而且很多老人的房子為兒女共同所有,產權不清晰,後期很容易遇到還款難的情況,所以很多銀行都擔心錢放出去了,房子產權到期後如何處置。「所以現在即便有銀行推出以房養老,時間也都控制在十年左右。」
此外,未來房價變數大,房價下行的風險,也影響了這項業務的推廣。「如果進行了抵押,在貸款人無力償還時,就要處置房產用於償還貸款。如果出現房價大幅回落,出現的資金缺口就要由銀行來承擔,所以現在多數銀行都不願做房屋抵押養老按揭業務。」上述人士補充。
政策不完善,風險太高
開發商直言「有心無力」
「南京、上海都有過實例,但各有各的問題,『以房養老』說起來簡單,但真的做起來並不是某一家甚至不是單一行業就能夠操作或承擔下來的事情。」杭州某上市房企相關負責人直言,他們一直關注養老地產,但遲遲沒有介入的很大一個原因就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沒有民政、人社、金融等等部門一起制定一套完整的政策和操作細則,開發商幹不了這事兒。」
這家公司最後打了個「擦邊球」,開發了一個養老社區,建造「適合老年人居住的房子」,走得仍是傳統的商品房銷售套路,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以房養老」模式。
2007年,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曾試推過「以房養老」模式:一種是「以房自助養老」,即65歲以上的老年人將自有產權房屋出售給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並選擇在有生之年仍居住在原房屋內,出售房屋所得款項在扣除房屋租金、保證金及相關交易費用後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使用;另一種是「倒按揭」模式,即指投保人將房屋產權作抵押,按月從金融機構領取現金直到亡故,相當於金融機構通過按月付款的方式,購買投保人的房屋產權。
然而三年之後,這項試點悄然停止,此後一直沒有恢復。對此,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解釋說,「以房自助養老」方案咨詢者眾多,但真正申請試點的對象僅是個位數。
「養老按揭」遇冷
申請人吐槽門檻太高
其實,類似於「以房養老」,中信銀行2011年曾在浙江推出了「養老按揭」業務,但推行起來並不容易,至今申請該業務的人寥寥無幾。
據了解,中信銀行「養老按揭」貸款業務是以住房為抵押,向借款人分期發放用於養老用途的貸款。該業務借款人可以是老年人本人,也可以是老年人的法定贍養人,養老人本人須年滿55歲,法定贍養人須年滿18歲。
在貸款數額方面,中信銀行將核定一個養老貸款額度,按約定貸款期限確定每月放款金額,按月直接發放養老貸款資金進入養老人賬戶。借款人可以選擇每期只還利息貸款到期後償還本金,也可以選擇每期償還一部分本金和利息,貸款到期後償還剩餘本金。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則按合同約定處置抵押物。
「『以房養老』在國外已經有相當成熟的運作模式,但這種養老方式進入國內顯得有些水土不服。」資深理財師表示,對於中國人來說,大部分老年人更願意把財產留給子孫,而不願意交給銀行這樣的金融機構。
有意申請者卻認為,這不完全是主觀意願的問題,而是客觀條件滿足不了。
「養老按揭的申請門檻比較高,要求申請貸款人名下至少要有兩套住房,而且養老按揭貸款最長期限為10年,貸款必須用於養老。」杭州市民周先生表示,如果是有兩套房的話,按目前高房價的現狀,要解決養老問題並不難,無論出租還是出售,都可以解決養老的資金需求,「說白了,這項業務不是為了最低生活保障,而是讓老年人提高生活質量,貸款到期時由子女償還,這只適合一小部分中高端人群
3.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
從今年8月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簡稱「以房養老」)推廣至全國范圍。
2014年,原保監會發布正式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試點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6年7月,原保監會又發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試點范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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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辦理房產抵押交納養老金
眾所周知,受傳統文化影響,中國人一生奮斗的最主要目標,就是給子女多留一些財產,其中房屋是最核心的財產。絕大多數老百姓寧可自己辛苦一輩子,也要想方設法給子女留下一套住房。也正因為這樣,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選擇把住房抵押給銀行,用於自己養老。不要小看觀念的力量,只要這一觀念得不到轉變,「以房養老」有再多優點,也難以推行下去。
雖然「以房養老」在國外比較流行,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從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來看,條件也並不具備。因為,在「以房養老」比較常見的國家,一般房地產市場都比較成熟,不規范行為很少,房價也相對穩定。相反,我國正處於房地產市場發展期,不僅房價變動很大,而且房地產市場行為尚不規范。一旦推行「以房養老」,住房的價值如何測算,提供的資金如何確定標准,都是很難把握的問題。一旦「以房養老」後房價出現大跌,就會出現「資不抵債」現象,銀行將面臨很大的風險。而如果「以房養老」後房價繼續快速上漲,房屋的價值就很難體現,對房屋所有人不公平。從這方面看,「以房養老」也不具備現實可操作性。
另一個需要引起重視的問題是,其他國家之所以能夠較好地推行「以房養老」,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這些國家的房屋不存在「產許可權定」問題,不僅房屋的所有權是永恆的,土地的所有權也歸房屋所有人。相反,我國不僅對房屋產權有50年、70年的期限規定,而且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房屋所有者只具有土地使用權。那麼,一旦房屋產權期滿,如何續期、續期後如何繳費、房屋收入是否應當全部屬於房屋擁有者,目前也存在法律空白。這方面的政策障礙對推行「以房養老」也是很大的障礙。
在中低收入階層在整個社會佔比還比較大、下崗失業人員還比較多、「啃老族」還比較普遍的情況下,一旦全面推行「以房養老」,通過房屋抵押獲得的資金,不僅可能有相當一部分會落入子女腰包,使「以房養老」無法起到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的作用,而且由於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醫療衛生機制不完善,「以房養老」獲得的資金也較難滿足房屋擁有者的現實需要。
以房養老(Reverse Mortgage),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後,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為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
以房養老是依據擁有資源,利用住房壽命周期和老年住戶生存余命的差異,對廣大老年人擁有的巨大房產資源,尤其是人們死亡後住房尚餘存的價值,通過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機制的融會以提前套現變現。實現價值上的流動,為老年人在其餘存生命期間,建立起一筆長期、持續、穩定乃至延續終生的現金流入。
截止至2015年9月12日,以房養老項目,5個月全國僅12戶22人簽約。
5.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將個人所有住房抵押給保險公司或銀行,保險公司或銀行支付養老金的一種新型養老保險。
2014年6月23號,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決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4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
關於此次意見,專家認為,以房養老保險屬於商業保險范疇,以自願參加為基礎,在不影響老年人既有養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種新的養老方式。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特點:
保險公司開展老年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其最大特點在於將反向抵押業務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
一方面,保險公司承擔長壽風險,依照合同約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養老年金直至身故,確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後顧無憂。
另一方面,老年人過世後,其房產處置所得在償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依然歸法定繼承人所有。
如果房產處置所得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將承擔房價不足的風險,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屬追償。
(5)房子抵押養老金擴展閱讀:
運作流程
反向抵押貸款已經成功證券化,因此反向抵押貸款市場的運作流程包括一級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是反向抵押貸款發起,二級市場主要是反向抵押貸款證券化,為一級市場籌措資金。
下面主要就一級市場運行機制進行介紹:
(1)擁有住房自主產權的老年人在政府許可的機構進行反向抵押貸款的信息咨詢。
明白發起反向抵押貸款之後的權利和義務,在審視自身條件後向反向抵押貸款發放機構提出申請;
(2)貸款發放機構初步審查合格後,正式受理申請業務,委託房地產評估機構對住房進行客觀評估,在滿足雙方各自的條件下正式簽訂合約。
保險機構為雙方保險,保證借款人能根據合約獲得相應的權利,也保證向貸款人支付債務總額超過住房自產的部分;
(3)正式合約生效後,住房所有權仍屬老年人,老年人按照合約要求維護好住房,貸款發放機構同樣按要求支付貸款給借款人;
(4)在老年人死亡、永久搬離、出售住房時,合約到期,住房所有權轉移到貸款人,貸款發放機構處置住房,收回成本,取得利潤;
(5)在整個方向抵押貸款一級市場的運作中,政府有關機構起一個市場培育、政策扶植、稅費減免、監督檢查、信息咨詢、保險及在必要時提供資金支持等。
6. 房屋抵押貸款用於給老人買養老保險合算嗎
順博海解答:每個銀行都有每個銀行得政策合適肯定是合適的
7. 養老金可以抵押貸款嗎
只有商業保險的養老保險,繳費三年以上的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可以持保險合同到保險公司辦理抵押貸款,手續簡便、放款快,利息比銀行貸款利息還低。額度一般為現金價值的60~80%。
抵押設定之後,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承諾,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抵押物的變賣價款較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從法律的角度講抵押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抵押一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它多發生於購買房地產時銀行借出的抵押貸款或在典當商折現非不動產的物品。
8. 房屋抵押還能辦40500養老保險嗎
房屋抵押了,一樣能辦4050養老保險的。
9.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從今年8月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簡稱「以房養老」)推廣至全國范圍。
2014年,回原保監答會發布正式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試點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6年7月,原保監會又發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試點范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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