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務員雙開後是否有養老保險
雙開不影響你的社保賬戶和職業金。
去社保局辦理個轉移,轉成自由職業或到新單位,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自由職業顯然不能再繳職業金了,新單位同意則可繼續。
公務員被雙開後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貳』 公務員雙開後有養老金嗎
公務員雙開後沒有養老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叄』 公務員雙開後是否有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公務員雙開後沒有養老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肆』 退休後雙開人員是否有退休金
退休後雙開人員沒有退休金,如果社保已經繳滿15年,退休的雙開人員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一般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女幹部年滿五十五周歲。
一、退休後雙開人員是否有退休金退休後雙開人員一般是沒有退休金的。提醒您,如果已經繳轎租滿15年,在符合退休條件時公務員被雙開後,以前已繳納的養老保險還在,閉亮兆領取養老金。行政機關公務員受到的處分為警告,則期限是6個月;記過的期限是12個月;記大過的期限是18個月;降級、撤職的期限是24個月。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能晉升工資的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該依據規定降低級別。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的保障金和其他的退休待遇。
二、多少歲可以領養老金領養老金年齡如下:
男職工
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
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
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對於養老金多大年齡可以領取來說,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
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鍵扮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
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三、養老金與退休金的區別是什麼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在於:退休金是國家財政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
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養老金領取人群是企事業單位的職工,退休金的領取人員是機關單位。
『伍』 公職人員被雙開後會有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養老金如何已經累計繳納15年了,那麼就還是有的。如果累計繳納年限不足十五年,需要以靈活就業形式進行個人繳納,補足十五年後可正常領取養老金。公務員被雙開,不影響養老金的年限計算和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六十二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六十三條 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應當由處分決定機關決定對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認定的事實以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公務員本人。公務員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處分決定機關不得因公務員申辯而加重處分。處分決定機關認為對公務員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第六十四條 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職級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第六十五條 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的,處分期滿後自動解除。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職級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原職級。
『陸』 公務員雙開判刑後退休還能拿退休金嗎
公務員判刑以後退休金是不可以再申請領取的。公務員是有著比較高的保險福利的一種工作,在退休如果後可以享受退休金的待遇。在這里回答大家,對於退休人員不存在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但是如果判定的刑罰造成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則不再享有退休金。
一、公務員判刑以後退休金可以申領嗎?公務員判刑以後退尺搏休金是不可以再申請領取的。公務員是有著比較高的保險福利的一種工作,在退休如果後可以享受退休金的待遇。在這里回答大家,對於退休人員不存在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但是如果判定的刑罰造成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則不再享有退休金。
二、對於公務員判刑的其他注意事項1、國家公務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自2007年6月1日以後執行)
2、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該條例第54條: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自2007年6月1日以後執行)
3、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人事部 監察部《關於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執行
的通知 》
。國人部發〔2007〕152號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分為: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根據所在事業單位的性質分為六類:
一類事業單位:單位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二類事業單位:單位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三類事業單位:單位不是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四類事業單位: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託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五類事業單位: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六類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工作人員
一類
事業單位單孫困空位工作人員的處分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二類、三位、四類、五類事業單位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適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六類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工作人員適用《勞動法》,一至五類系國家撥付經費的事業單位,六類系國家不核撥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事業組織。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一類):被判處管制、拘役、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則瞎。
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二類、三類、四類):被判處管制、拘役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可以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五類):被判處管制、拘役、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人社部 監察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22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自2012年9月1日以後執行)
關於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工作人員(六類):被判處管制、拘役、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是否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決定。
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工作人員與單位)建立的是勞動合同關系,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調整,《勞動法》只規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必須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公職)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規定應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的人員;其他通過勞動合同與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勞動法。
勞動部《關於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與職工發生勞動爭議有關問題的復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企業員工: 被判處管制、拘役、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是否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決定。
員工與企業(用人單位)系勞動合同關系,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調整,《勞動法》只規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必須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公職)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退休人員:分為三類,對於退休人員不存在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
一是退休公務員,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服刑期滿可以享受退休費。
根據人事部對《關於對離退休的國家公務員所犯錯誤如何追究其政紀責任的函》的復函(人函[2001]27號),的規定,退休的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處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據此規定,國家公務員無論是在退休前還是在退休後犯罪,只要判處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服刑期滿也不能再享受退休費,文件規定的是取消退休費和其他待遇而不是停發退休費及其他待遇。
但是2007年6月1日實施的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52條規定,對已退休人員,不給予處分,降低或者取消相應待遇。因此退休公務員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服刑期滿還是可以享受退休費的。
另按中組部 人社部 監察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法律依據:《人事部對
的復函》(人函[2001]27號)
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中組部 人社部 監察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五)、(六)項
人社部發〔2010〕104號
二是退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退休公務員對待即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服刑期滿可以享受退休費。
2、退休後從社保領取養老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從退休後從社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對待即被判處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繼續發給養老金。
3 、既不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退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不是參加了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單位酌情發給生活費。
法律依據:人社部 監察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44條:
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是,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勞動人事部關於工作人員被判處徒刑緩刑、免刑後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復函》(1984年4月29日發布)
關於退休幹部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期滿釋放後,能否享受原退休幹部待遇問題。退休幹部觸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後,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待遇,他們服刑期滿釋放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三是退休後從社保領取養老金人員,被判處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繼續發給養老金。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
7、免於刑事處罰、不起訴的工作人員:雖然都是觸犯了《刑法》的規定,但是沒有被判處刑罰(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因此無論是國家公務員還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或其他事業單位人員及企業人員都不是必須開除公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此,我們可以總結出,如果公務員受到的處罰造成其開除公職,則不享有相應的退休金;如果公務員受到的處罰造成了開除和解除勞動合同,則是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的,只是待遇會相應的降低。在此也呼籲各位公職人員以身作則,不要觸碰法律危險的電網。
『柒』 公務員被雙開後有沒有退休工資
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一、雙開是指什麼?
是指開除公職和黨籍,是紀律、行政處分,一般在工作中出現嚴重性的問題給予的一種處理結果,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也可能不涉及。雙開和雙規不同,雙規是相關人員在規定的地點和時間對涉及案件的事項作出說明,是調查清楚案件事實的一個手段,是黨內處分,一般涉及刑事犯罪,所以雙規比雙鄭橋晌開嚴重。
二、什麼是雙規?
「雙規」,又可稱為兩規,兩指。最早見於1990年12月9日國務院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1997年5月9日廢止),條例中規定:「監察機關在案件調查中有權責令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1994年5月1日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調查組有權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1997年5月9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有權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簡言之,就是在規定的時喊鋒間、規定的地點就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至於雙規的具體對象,2002年1月中紀委辦公廳下發的《關於紀檢機關使用「雙規」措施的辦法(試行)》曾專門明確指出雙規的對象是黨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消絕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捌』 雙開的人有退休金或者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養老金如何已經累計繳納15年了,那麼就還是有的。如果累計繳納年限不足十五年,需要以靈活就業形式進行個人繳納,補足十五年後可正常領取養老金。綜上來說,公務員被雙開,不影響養老金的年限計算和發放。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三十七條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職領導人員給予處分,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其中,擬給予撤職、開除處分的,由本級人民政府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免職建議。免去職務前,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暫停其履行職務。
第三十八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已經被立案調查,不宜繼續履行職責的,任免機關可以決定暫停其履行職務。被調查的公務員在違法違紀案件立案調查期間,不得交流、出境、辭去公職或者辦理退休手續。
『玖』 雙開後還有退休金嗎
雙開後一般是沒有退休金的。如果已經繳滿15年,在符合退休條件時公務員被雙開後,以前已繳納的養老保險還在,領取養老金。行政機關公務員受到的處分為警告,則期限是6個月;記過的期限是12個月;記大過的期限是18個月;降級、撤職的期限是24個月。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能晉升工資的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該依據規定降低級別。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的保障金和其他的退休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頌槐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社會保險基金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野運友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悄鉛;
(三)對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