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雙軌制的意義
養老保險雙軌制與我國原計劃經濟下的勞動用工管理體制有關系。實際上起初無論是國企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其職工退休後的待遇都是有單位自行解決的。只是由於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不同步等多方面原因才導致目前養老保險制度的雙軌制。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1)為什麼養老金雙軌制至今還名亡實存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列入「十二五」規劃,在《決定》中,對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表述為「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相對於「推進」、「研究」等詞,「實現」一詞更表襲銀現出政府落實此項改革的力度。
養老金全國統籌這一政策目標雖然已經提出多年,但是連省級統籌也沒能完全實現。2012年社保基金審計報告中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有17個省尚未完全達到省級統籌的「六統一」標准。
省級統籌以及全國統籌的主要阻力,在於央地之間的利益博弈。金維剛指出,2012年養老保險基金結餘2.4萬億,但一半以上集中在東部幾個省市,中西部許多地區出現養老金收支缺口,需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進行發放。
在有些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需要中央大量補助的同時,經濟發達省份則形成了超過千億元的養老保衡虧險基金結余,卻由於未實現全國統籌,中央不能調劑使用。
在養老保險補助方面,多年來也形成了地方依賴中央的格局,2010年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為185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佔86%。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受國家發改委委託,目前正在草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
該中心副主任楊立雄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方案最大的難點,在於採用什麼樣的方法,既能減少發達地區對於「被統籌」的阻力,照顧其利益,同時又能讓欠發達地區受益,並保證他們的征繳積極性,避免完全依靠中央轉移。
在實現全國統籌時,應在中央建立調劑金,讓有結余的省份拿出一部分咐禪神放到中央形成基金,然後這個基金就可以用來分配到養老保險基金虧空比較嚴重的省份。
不要把所有的基金結余都收到中央來,那樣發達地區就沒有積極性。也不能讓不發達的省份就等著中央發錢,應當要調動起自己徵收養老金的積極性。「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關鍵就是設立好激勵機制。」
統籌的另一層含義,是以財政為主,統一個人所得稅和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形成國民養老金。如此,即使由於收入過低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人,也能夠得到一份基礎養老金,其本質相當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其水平會進一步提高。
⑵ 雙軌制退休金誰是罪魁
雙軌制才是罪魁禍首。⑶ 養老金遲遲不能真正並軌的原因在哪裡
相關政策還不完善。
一、什麼是雙軌制雙軌制的具體描述和說明,我就不詳細說了,有興趣可以直接度娘「雙軌制」,裡面說的很具體。
這里我只想強調我的兩點看法:1、首先,我們要探討,雙軌制到底是不是不公平的。雙規制問題的在是兩種養老制度的比較,即公務員養老金制度和企業基本養老金制度的比較。大多數體制外的人都認為,公務員養老金比較企業養老金而言,要高很多。這個結論是怎麼來的呢?我記得有一個比較經典研究結論,大概意思是,公務員養老金按照計算,替代率為80%左右,而企業則大約60%左右。也就是說,在職同樣是拿著1000元的工資,公務員退休可以拿800元,企業職工退休才能拿60元。這在很多人看來是非常不公平的,他們因此得出公務員養老金不公平的結論,並由此對公務員養老金並軌非常關注。但是,請允許我說但是。這種僅僅把養老金作為比較和分析的對象是很狹隘的,無助於我們分析清楚問題的全貌。眾所周知,雙規制中,公務員養老制度源自於計劃時代,而企業的基本養老制度則源於改革開放之後逐步建立起來的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公務員養老的制度的基礎是將公務員的一生都納入體制內進行規劃,通俗點說,只要進入體制,生老病死都由組織為你包辦了。而企業的養老制度的背景是市場對資源的配置,即基本養老金的繳納雖然是強制的,但是你的養老金是由繳費年限、繳費基數水平所決定的,而繳費年限和水平則是由職工市場化的工資水平所決定的。那麼問題來了,這兩套體系怎麼比較?個人認為可以兩種方法來比較:
【拓展資料】
一是假定企業是體制內的職工,那麼,將其市場化的工資按照公務員工資體系做一個比對,然後得出其退休工資。也就是說,假設企業職工小明是部門經理,工資為10000元,按基本養老60%的替代率算,退休工資大約為6000元左右。假設小明去混公務員系統,依照他的能力大概可以混成正科級,在職工資水平大約為8000元左右,如果其在政府部門退休,按80%替代率算,退休工資大約為6400元左右。二是假定政府公務員自由流通到企業,按照企業發的工資來計算企業的養老金。比如說,某公務員小華是個處長,工資是10000元,如果在這個位置上干到退休,按80%的替代率,大概能拿到8000元退休工資。如果小華辭職去企業干,目測應該是能混個中高層當當,拿年薪應該不是問題,就假設12000吧,感覺應該是比較公允的。如果在企業退休的話,按照60%替代率算,退休工資應該在7800元左右。雖然替代率和工資水平沒有經過精密論證,但是有一點定性的結論可以得出,整體而言,同樣能力水平下,公務員系統在職待遇相對偏低,退休待遇相對偏高。而企業則相反,在職工資相對較高,退休工資偏低。這也反過來印證了計劃體制下職工待遇差距不大,整體穩定的設計思路。同時也反過來印證了市場化背景下,保障基本和體現差距的基本養老制度理念。說到這里,我想大家應該能明白前面說的經典結論問題出在哪裡了吧?同樣是1000的工資,他們兩個的能力和水平不一定是一樣的,所以沒有可比性。這就好比有兩個老大在招小弟:一個老大說大家都是兄弟,雖然工資不太高,但只要好好乾,受傷了社團幫你養老,掛了老婆孩子幫你照顧。另一個老大說,只要在我這好好乾,就能出人頭地,每干一票就給分紅,而且你為社團貢獻越大,將來受傷給你的營養費越多,掛了老婆孩子的照顧也就越多。
⑷ 我09年退休養老金為什麼會採用兩個政策呢
退休養老金雙軌製造成的,是指退休養老金計發辦法上長期運行的雙軌制。應該說,養老並軌改革以前有退休養老金雙軌制,在養並軌改革以後,仍然有退休養老金雙軌制,這是客觀的基本事實存在,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
在養老並軌改革以前,退休養老金雙軌表現為新、老兩種退休養老金計發辦法的客嫌腔純觀存在。企退人員退休養老金,是按照繳費性的待遇計發辦法,計算與核定退休養老金的,由於新的繳費性的待遇計發辦法的目標替代率偏低太多,這是造成並導致企退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明顯偏低的根本原因之所在。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則是繼續按照本人退前工資的一定比例的老辦法計發執行,本人退前的基本工資越高,連續工齡越長,則退休養老金的計發比例,也就越高。
在養老並軌改革以後,也就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十年過渡期間,由於新、老計發辦法相比較時的新辦法,也就是原企業辦法被暫時擱置,這就是老計發辦法所計算的「預發養老金」,得以應運而生,走上檯面的政策原因之所在。與此同時,圓困經過調整與改造後的新的中人過渡辦法,才姍姍來遲,浮出水面。這主要體芹咐現並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制定了老辦法的工資增長率辦法,讓老辦法的計發基數,在以2014年9月底前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基礎上,能夠審時度勢,得到水漲船高;二是分解細化並加大了視同繳費指數的權重佔比,各地按授權制定了新的視同繳費年限的指數表,這讓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視同繳費指數的核定水平大大提高;
總之,歷史沿革與客觀存在告訴我們,所謂的退休養老金雙軌制,在養老並軌改革之前,是長期客觀實際存在的,表現形式是新、老計發辦法的實際運作及其造成的待遇水平落差不斷擴大;在養老並軌改革以後則表現為,繼續以新的形式與面貌在客觀實際運行著,而這個新的雙軌制是通過退休中人養老金的重新核定,也就是通過提高視同繳費指數的權重,表現為退休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來運作與實現的。
⑸ 人社部養老保險為什麼還沒有並軌
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現在是雙軌制,也就是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也就是企業和事業養老金差不多
延遲退休政策的第一步,應是先對提前退休的現象予以規范。目前,中國居民領取養老金的平均年齡為53歲,而在目前的退休人員中,繼續在崗從業的超過20%。規劃方案編輯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列入「十二五」規劃,在《決定》中,對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表述為「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相對於「推進」、「研究」等詞,「實現」一詞更表現出政府落實此項改革的力度。
金維剛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全國統籌的實施方案一定會按照「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出台。
養老金全國統籌這一政策目標雖然已經提出多年,但是連省級統籌也沒能完全實現。2012年社保基金審計報告中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有17個省尚未完全達到省級統籌的「六統一」標准。
省級統籌以及全國統籌的主要阻力,在於央地之間的利益博弈。金維剛指出,2012年養老保險基金結餘2.4萬億,但一半以上集中在東部幾個省市,中西部許多地區出現養老金收支缺口,需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進行發放。
在有些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需要中央大量補助的同時,經濟發達省份則形成了超過千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卻由於未實現全國統籌,中央不能調劑使用。
在養老保險補助方面,多年來也形成了地方依賴中央的格局,2010年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為185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佔86%。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受國家發改委委託,目前正在草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該中心副主任楊立雄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方案最大的難點,在於採用什麼樣的方法,既能減少發達地區對於「被統籌」的阻力,照顧其利益,同時又能讓欠發達地區受益,並保證他們的征繳積極性,避免完全依靠中央轉移。
在實現全國統籌時,應在中央建立調劑金,讓有結余的省份拿出一部分放到中央形成基金,然後這個基金就可以用來分配到養老保險基金虧空比較嚴重的省份。
不要把所有的基金結余都收到中央來,那樣發達地區就沒有積極性。也不能讓不發達的省份就等著中央發錢,應當要調動起自己徵收養老金的積極性。「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關鍵就是設立好激勵機制。」
統籌的另一層含義,是以財政為主,統一個人所得稅和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形成國民養老金。如此,即使由於收入過低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人,也能夠得到一份基礎養老金,其本質相當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其水平會進一步提高。
2解決方案編輯
全國統籌
「我們各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社會保險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如果我們不把這些制度的漏洞堵上,提供一些有約束,有激勵的機制的安排,包括管理的方式,給多少錢也會吃光。」在召開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
社保資金沒有形成全國統籌、投資保值體系不健全、事業單位改革拖後腿等問題,一直是社保體制難以跨越的障礙,彌補這些缺陷的直接辦法就是財政補貼。
以2011年為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結余約為4000億元,但當年養老金財政補貼2200多億,還有1800億元的非正常繳費收入。如果剔除財政補貼和非正常繳費收入,正常繳費只能僅僅抵消支出。
由於地區之間養老金結余情況不同,發達地區如廣東等地盈餘巨大,絕大部分西部地區仍處於收不抵支的狀態,主要依靠財政補貼。
養老金尚未實現全國統籌,廣東等省份的余額,不能轉移給西部收不抵支的省份,財政必須要拿出兩千多億來補貼分割的養老制度,主要流向那些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
「這兩千億看起來補貼了西部省份,但本質上是補貼給了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實際上是留在了少數幾個盈餘大戶省,年復一年存在下去的。」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
長期以來社保重融資補貼,輕投資保值增值的管理方式,使得補貼從1998年的24億到2011年的2272億;從佔GDP的0.03%到0.42%,結余中,相當一部分來自於財政補貼。
一方面是財政累計對收不抵支地區萬億元補貼,另一方面,發達地區社保金躺在銀行內縮水。沒有解決保值增值問題,銀行利率跑不贏CPI,就意味著社保資金一直在縮水,而且養老金的基數越大,縮水越多。
據相關人士透露,按照方案設計,在提高社保統籌層次上,將逐步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結余達到3.6萬多億元,業內人士預計,到2013年末將達到4.09萬多億元。社保基金規模日益巨大,如果不通過改革填補自身的漏洞,未來財政對社保補貼力不從心。
「國家一定要加快這一制度的全國統籌步伐,為基金集中管理並有效投資創造條件,盡快制定專門的投資法律或法規,否則,基金貶值的風險將持續擴張。這就是我為什麼一直在呼籲重視基金貶值問題的原因。」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表示。
根據財政部預算報告,在社保基金累計結余增加的同時,2013年全國社保基金當期收支結余將比2012年下降1000億,據相關人士介紹,主要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收支結余的下降,養老金的支付額將大幅增長。
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推進,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
隨著社保標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2013年的中央預算安排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繼續增長,按照10%左右的標准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為不同制度下的養老金並軌,打下基礎。
「從長遠看,由政府財政補貼的社保制度不可持續,各個參數都需要調整,否則將存在嚴峻的財務風險,必須改革。」鄭秉文表示。
據悉,在調整企業社保制度的同時,解決雙軌制方案的關鍵,在於如何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老制度的平穩過渡。[1]
財政埋單
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2009年1月,人社部正式公布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對這項改革路徑給出清晰勾畫。
近6年過去,由於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試點省市進展緩慢。
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過去幾年,一直是人社部一家主要倡導和推動這項改革,其他部委並沒有太多實質性的回應。
在上一輪地方改革試點中,並沒有明確改革後養老金水平是否變化,只籠統提到要建立職業年金,沒有具體細節和收入彌補措施。
此項改革的目標是將80%-90%的養老金替代率下調至50%左右。養老金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後生活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來的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並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延遲退休
延遲退休政策的信號一經釋放,就引發這樣那樣的爭論。「增加艱苦崗位工作人士的工作時長」、「加劇就業緊張形勢」等反對聲音迭起。但不少社保專家認為,隨著人均壽命不斷增長、受教育年限持續提高,延遲退休是維系養老金制度正常運轉的必然選擇。
《決定》為上述爭論給出了基調,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也是這項政策第一次寫進中央文件。
參保人延遲一年退休,中國可減少養老金支出490億元,並可增加繳費230億元,相當於多收入720億元,如果推遲5年退休,就能增加3500億元,按照2011年全國平均水平計算,足夠支付2000萬人一年的養老金。
所謂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有三方面內容,第一是有一個預告期,提前幾年告知社會;第二要分步驟,可能會考慮從現在規定的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第三,要「邁小步」,以「一年提高幾個月」這樣的方式,一步一步來,用較長的一段時間逐步完成平滑過渡。
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的第一步,應先對提前退休的現象予以規范。
現行男性60歲退休、女幹部和科技人員55歲退休,以及女工人50歲退休的政策,是從1951年起開始實行的。在過去多年,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標準是女性40歲便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人社部門的數據顯示,中國居民的實際退休年齡比法定年齡還要低不少。由於現實中實行了一些提前退休政策,中國居民領取養老金的平均年齡僅有53歲,其中男性大約為56歲,女性還不到50歲。
退休年齡過低並不意味著給年輕人騰出了更多就業崗位。在退休人員中,繼續在崗從業的超過了20%。
在規范提前退休之後,第二步則應把女性的退休年齡推遲。可以先將女工人的退休年齡與女幹部、事業單位的女職工統一起來。然後再將女性的退休年齡整體提高,縮小與男性退休年齡之間的差距。「根據國際經驗,男女退休年齡差兩歲是比較合適的。」上述人士表示。
最終形成的方案並不會對所有人採取一刀切的辦法。金維剛透露,政策對不同的群體將會產生不一樣的影響,還會針對特殊群體出台相應的妥善安排。記者從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了解到,延遲退休政策的出台還沒有時間表,也沒有形成具體方案,仍處於研究討論階段。
如果現在開始啟動,那麼每年可能延後退休兩三個月,對人們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如果再過幾年啟動,那時的老齡化問題更為嚴重,也許每年就要延後六七個月了。「調整來得越晚,對社會沖擊越大。」
3社會評價編輯
養老金缺口、延遲退休、以房養老等新聞每每見諸報端,都會輕易撩撥人們的神經,引起全社會范圍的關注。養老已與住房、教育、醫療一道,成為全民焦慮的話題。
導致焦慮的主要原因是,人們擔心養老金是否將面臨支付危機。關於養老金缺口的數據有各種版本。中國社科院有專家表示,2011年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虧空為2.2萬億元,相當於每個國民都背上1500多元的債務。這些數據令受眾對養老金感到一些危機感。事實上,養老金缺口是一個較為復雜的概念,「缺口」、「虧空」的具體界定十分重要。
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包括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部分地區將新農保、城居保合並,形成了城鄉居民保險。各類社保都有其資金池,而新農保、城居保的規模較小,其支付在較大程度上依賴於財政補貼。因此,「缺口」是指哪部分,這一點對結論大有影響。
從更為宏觀的角度看,按照是否計入了財政補貼、是否計入了歷年積累基金,養老金收支的缺口在計算上也會有較大不同。而從時間角度看,當期與中長期的收支缺口,更是兩碼事。
在沒有說清楚以上一系列界定的情況下,大談缺口數據是缺乏實際意義的。但即便如此,受眾情緒仍然被超出預期的數字所綁架,往往缺口越大,越能引起人們的關注,傳播也更加迅速。
受眾對網上缺口數據的盲信只是表象,其背後是彌漫於整個社保與民生領域的不安情緒,民眾對養老金支付能力的疑慮和焦慮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大了。與以上數據相比,來自一些其他機構測算的數據,則反映了相反的局面。
較為權威的數據是2012年8月國家審計署發布的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該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1.85萬億元,全國新農保、城居保、城鄉居保三項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1635.53億元。
從養老金當期缺口來看,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當年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抵不上支出所產生的缺口;第二種是加上財政補助,也抵不上支出而產生的缺口;第三種是以上兩項再加上歷年積累基金,還是抵不上支出的缺口。
2012年,中國有17個省級單位發生了第一種缺口,沒有省級單位發生第二、三種缺口。貢森認為,這表明短期內中國養老金缺口整體可控,即使多個省份出現了當年收不抵支的情況,在財政補助下,缺口都有能力彌補。接受記者采訪的多位人士表示,最起碼3-5年內,中國不會出現養老金的支付危機。
從長期缺口來看,中國銀行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2030年中國企業養老保險的隱含債務,相當於當年GDP(國內生產總值)的38%左右,2050年這一比例將提高至60%左右。
值得關注的是,經合組織國家正在根據長期隱含債務的規模對養老金政策做出積極調整,其主要對策就是隨著人口壽命延長,提高養老金領取年齡。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中國在推行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等改革措施後,養老金的支付能力具有長期可持續性。
2014年5日下午,全國政協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關於養老金並軌的時間表問題,「總理其實已給出了時間表」。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2014年工作總體部署」這一部分中明確提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與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
事實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人員在養老等社會保障方面的待遇「雙軌制」近年來一直飽受爭議,社會上有關養老金並軌的呼聲不斷。值得注意的是,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去年12月26日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曾表示,2014年在社會保障方面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著力解決「雙軌制」、「待遇差」問題。如此來看,養老金雙軌制有望在今年破題。[2]
4歷史責任編輯
2013年9月的某一天,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的數量,悄然突破了2億。
按照近幾年中國每年新增超過60歲人口的數字來計算,每一天都有接近25000人進入到60歲以上老年人的行列。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中國的人口老齡化在快速發展。到本世紀30年代中國將進入老齡化的高峰期,並持續近40年時間。根據測算,2050年,中國職工的撫養比將從當前的3個職工養一個退休人員,變成1.5個職工養一個退休人員。
在中國,近兩年來,延遲退休、以房養老等話題,之所以在全社會引起軒然大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在人們的觀念中,居民養老完全屬於政府職責,因此質疑政府是否在推脫責任。
強調政府對於居民養老的責任固然重要,敦促盡快建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是改變現狀的重要途徑。但是,政府對養老問題只能承擔有限責任。
除了延遲退休以外,一個學界達成的共識是應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這是緩解政府養老金支付壓力的同時,保障大多數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關鍵。
中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應該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面向全體國民的基礎養老保險。這個制度的主要意義在於體現公平,人人都有;第二個層次,是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完善;第三個層次是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第四個層次是面向高齡老年居民、貧困老年人的老年津貼制度和老年低保制度。
雖然在學界和政府層面,對於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如何構建存在多種方案,但是「多層次」是普遍達成的共識。
以褚福靈思路為例,在以上四個層次中,第一、第四層次屬於政府責任,第二層次中,個人與企業承擔部分責任,第三部分則屬於個人或企業責任。需要強調的是,基礎養老金與老年津貼、低保制度,其作用是讓全體老年人都擁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它是普惠制的,而非錦上添花。老年人要想追求更高的生活質量,則需要更多依靠個人與市場的力量。
在轉變了養老完全靠政府的觀念後,也許在不久的將來,中國也將出現上述景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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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什麼叫養老金雙軌制度
什麼是 養老金 雙軌制?為什麼養老金雙軌制一直飽受爭議?養老金的改革迫在眉睫,那麼關於養老金雙軌制您又了解多少呢?如果您想更清楚的了解現階段養老金制度問題,那麼本文關於養老金雙軌制的解釋介紹對您了解 養老金政策 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小編祝您閱讀愉快! 養老金雙軌制概念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實行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收入替代率,已經遠遠超過80%,據網上披露的資料,高達92%-107%。但是, 養老保險 制度改革以來,由於種種原因,企業的養老金替代率卻呈現逐漸走低的趨勢,從改革初期的60%多降低至40%左右的低水平。 顯然,養老金替代率降低至40%左右,已經嚴重低於正常水平,說明企業的養老保險改革出現了嚴重問題。多年來,這種替代率超低的現象一再向我們發出種種警示。 首先,40%替代率警示我們,職工退休後養老金收入不到在職時工資額的一半,生活水平出現大幅下降。從全國范圍看,它意味著退休人員收入水平大幅低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收入水平。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0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 平均工資 37147元,月均3096元。而2010年全國企業養老金月平均水平僅為1300元。據此計算出的2010年全國企業養老金平均替代率僅為42%。我國勞動收入佔比連續20多年下降,本來在職時工資就很低,退休後養老金替代率又大幅降低至40%,可以想見他們的生活保障水平太低了。 其次,養老金40%替代率,養老金收入僅有人均1500元,警示我們企退職工的人均總收入已經遠低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成為豎殲城鎮中的低收入群體。據新人社函〔2011〕204號文件公布,2010年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為19109元。而據人社部宣布,2010年經過六次連調,企業養老金月人均1300元,年人均15600元。二者相比較,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19109元,比企退職工年人均總收入15600元高出3509元,超出22.5%。這就是說,企退人員平均年收入已經遠低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僅相當於後者的81.6%。表明企退職工已成為城鎮中的低收入群體,淪為 貧困 一族。 第三,40%養老金替代率警示我們,我國的養老保障水平已經遠遠低於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有關資料顯示,國際勞工組織《社會保障最低標准公約》目前規定,養老金的最低替代率為55%。首纖神78%的國家已超過60%,低於40%的只有海地(33%)一個國家,替代率在40%的也僅有6個國家。這說明我國養老金替代率不僅已經遠低於《社會保障最低標准公約》規定的55%的最低替代率,對照我國人均高達28%的世界最高繳費率,不難發現實際替代率水平已居於世界160多個國家排名的末位。 第四,與我國的高繳費率對照,40%替代率警示我們,養老金水平竟然只達到按繳費水平應達到的替代率水平的一半。我國的繳費率畸高,列世界180多個國家之首。按規定職工個人繳費8%,單位繳費20%,合計繳費率達28%。三比一的供養比(三人繳費供一人退休費用),三人的28%合計,繳費率達到84%。根據繳費率和供養比,合理的養老金替代率應該達到84%,而實際只有40%左右,說明替代率僅有合理的替代率的一半。這是一種極不公平極為反常的現者虧象。 第五,對照改革前企業退休費替代率的水平,40%的替代率警示我們,養老保險改革以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水平出現了明顯下降。改革前企業實行現收現付的制度,職工不繳費,工作滿三十年退休時可以拿到退休前工資的90%,保證了他們退休後生活水平得到了較好的保障。然而養老改革後,繳費負擔加重,替代率反而由改革前的90%大幅下降至40%左右,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出現大幅下降。很明顯,這是有違養老制度改革的初衷的。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社保改革「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人員在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方面的待遇「雙軌制」長期以來飽受社會詬病。以養老金為例,「企業退休人員熱熱鬧鬧幾百元、機關退休人員不聲不響幾千元」雖不完全准確,但也反映出這種差距確實存在。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介紹,以養老保險制度為例,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穩步推進,其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逐步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隨著社保標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下一步,我們將改革和完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在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基礎上,同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老制度的平穩過渡。」養老金建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介紹,自2005年起,國家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2012年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與2005年調整前相比較,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翻了一番多。待遇雖然連年提高,但由於養老金調整的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一方面提高幅度難以把握,另一方面每年也讓人覺得「心裡不踏實」,因此從長遠發展趨勢來看,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的調整機制勢在必行。「下一步,我們要根據職工工資和居民收入增長以及物價變動等因素,建立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同時,制定和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我們將繼續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在總結13個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省份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繼續推動做實個人賬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下一步,我們要全面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提高新農保基金管理層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要求,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制度,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城鄉醫保醫保將統籌城鄉目前,在全國大部分地區,覆蓋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和覆蓋農村居民的新農合的起付線、報銷比例、葯品目錄、報銷封頂線等都不盡相同。「在醫療保險方面,下一步的主要任務是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資源的共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為此,將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合理確定社會保障水平,實現社會保障待遇與經濟社會發展相聯系的持續、有序、合理增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強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在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要達到75%左右。
⑺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
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
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
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
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⑻ 養老保險雙軌制的意義
養老保險雙軌制與我國原計劃經濟下的勞動用工管理體制有關系。實際上起初無論是國企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其職工退休後的待遇都是有單位自行解決的。只是由於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不同步等多方面原因才導致目前養老保險制度的雙軌制。
1,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職工養老的負擔較重,且不同行業企業人員待遇相差很大。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隨著企業用工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企業大規模覆蓋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的。當時,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出現經營困難,許多企業發不出退休金。有的企業用賣不掉的產品抵退休金,有的乾脆不給辦退休。在此背景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擴面,並提出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任務目標,解決職工「領不到養老金」這個最突出的矛盾。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隨著社保制度的發展,現在已經做到了養老金的社會統籌,保證了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發放。
2,實際上,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們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也是「單位人」,也是由單位自行承擔退休職工的養老待遇發放。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經濟組織不同,沒有自主經營收入,故只有通過財政撥款解決退休職工養老金的待遇問題。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至今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即通過財政撥款而非社會保險來解決退休職工的社保待遇。
由上可以看出,由於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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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退休養老金雙軌制,對我們退休金有什麼影響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
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7年)。
養老金並軌存在弊端
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也越來越明顯,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問題突出。退休金雙軌制是對做出同等貢獻的企業職工的嚴重不公。
1、調查顯示,89%的網友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幅度和速度表示不滿,尤其對養老金「雙軌制」頗有微詞。
網友認為,企業退休人員工資過低,如今工資的漲幅也遠低於機關、事業單位,導致收入差距越來越大。為此,應該公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員工資金錶,加大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漲幅,甚至徹底取消養老金「雙軌制」。
2、「養老金雙軌制」造成除了保障體系的「雙軌制」問題外,其實與收入分配改革相關聯。改變不公平的「養老金雙軌制」,必須把它嵌入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里,才能理順分配關系,縮小不合理差異。
3、退休雙軌制使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退休待遇差距較大,引發公平性質疑;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在養老制度上的雙軌制,而制度之間又缺乏合理的轉移接續安排,如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途離職只能『凈身出戶』,阻礙了人才合理流動。
養老金並軌,對你我有什麼影響?
如果你是普通企業員工,那這個並軌和你真的沒啥關系。因為並軌呼聲之所以這么高,只不過是為了促進公平,讓廣大勞苦工作者的心裡平衡點。
但如果你是機關事業單位員工。那麼影響可就挺大了。那麼怎麼來處理這種影響呢?那就是區分人群,這就是之前一直所說的「老人」「中人」「新人」的問題。
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人成為「老人」,養老金將按照老辦法計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就為「中人」,對這類人實行過渡性措施;2014年10月1日起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將成為「新人」。
由以上內容可知,老人按照老方法發放養老金,中人是老方法+新方法計算養老金,而新人就是按照企業的標准來算養老金了,一直在企業工作的你,或許經過很多年後會發現,原來你和機關單位的養老金標准終於持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