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養老金調整細則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參加北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批准,現將本市退休人員2022年基本養老金調整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內,2021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已辦理退休(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手續的人員,自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在6250元及以下的,每人每缺則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調整前月養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20元養老金後(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於6300(6250+50)元的,補足到6300元。
(四)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調整後我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戚扮伏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高攜,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
(六)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21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繳費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按照本條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每年增發兩至三個半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
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貳』 退休後每年幾月漲工資
一、退休工資都是每年幾月份上漲的一般來說,養老金上漲多少,這個問題都會納入每年的預算,然後每年3月份在預算報告中體現。在預算通過後,然後一般是在4月份,由人社部、財政部共同發布養老金上調的通知,公開具體的養老金總體上漲幅度。比如,2017年4月13日,兩部門就發布了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了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2016年也是在4月份發布的養老金上調通知,總體上漲幅度為6.5%左右。所以說,4月份是國家發布通知的通常月份。而各地正式落地呢?每年有所差異,比如今年,在4月養老金調整通知下發後,上海5月份就把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了。而多數地區是在7月底前把新增的養老金發到退休人員的手中。而在2016年,由於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首次統一調整,所以一直到了9月底,各地才將上漲的養老金發放到位。需要說明的是,發放養老金一般是從當年1月1日起補發,比如,今年就是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在多數地區,無論你是上半年退休,還是下半年退休,都能參與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下半年退休的一般會補發。而在部分地區,如果你是在下半年退休,可能要等到下一年才能參加養老金調整了。具體要看你所在地的政策規定。從全國范圍看,企業退休人員月均基本養老金2016年達到2362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120元左右。
二、退休養老金怎麼漲退休養老金上漲是肯定的,但上漲幅度應該不會很高。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推進醫養結合,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的要求,「老有所養」是更是黨的十九大傳遞出親民而又溫暖的聲音,為「美麗中國」勾勒出幸福藍圖。我國的養老基金有社保基金和政府財政做後盾,退休養老金基本上每年漲,2005年以及2008年至2015年,有9年漲幅都在10%以上;2006年漲幅最大,達到23.7%,即使是在金融危機前的2007年,漲幅也在9.1%。退休老人的幸福指數年年攀升中,所以明年退休養老金上漲幾乎不存在什麼問題。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我國養老金的缺口越來越大,而逐年提金的安排已使養老基金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明年雖然仍會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但提金比例肯定是會10%以下。從近兩年的漲幅逐漸下降就可以看出。2106年下降到6.5%,今年再度下降到5.5%。漲幅要從四個方面去考量
1、工資和物價增速
2、應與GDP增速和財政收入增速同步
3、按較高標准漲或會使待遇差拉大。
4、避免「倒掛「現狀。
『叄』 2022年「養老金」漲了,調整之後有何變化漲了多少
導語:2022年養老金又漲了,上調了4%。截止到7月21日,全國已經有26個省份發布了養老金調整方案,預計8月份其它省份也會陸續公布養老金調整方案。『肆』 歷年養老金漲幅一覽表
歷年養老金上調一覽表31個省市區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具體辦法各不相同,一般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兩種方式。以湖南省為例,普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適當傾斜,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 每月增加70元。 在調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國務院要求,上調幅度均為10%左右。以河南省為例,最新2021(歷屆)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1764元,最新2021(歷屆)調整後月人均增加176元,增幅約為10%。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 節金。
『伍』 深圳退休養老金每年漲多少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委近日公布《關於調整完善深圳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等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做神通知》)。深圳調整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等待遇,從2018年1月1日起計發。
《通知》有三大消息:
01、基礎養老金每月最高提高到420元
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即從2018年1月1日起,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
_具有本市戶籍不滿8周年的,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每月240元提高到280元;
_自其具有本市戶籍滿8周年的次月起,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
_參保人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3元基礎養老金。
所需費用除中央財政補貼外,其餘部分由市、區財政各承擔一半。
02、困難群體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
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等困難群體納入本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范圍。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市、區財政按最低繳費標准代繳全額養老保險費,所需費用由市、區財政各承擔一半。
03、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費5000元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的,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費5000元,所需費用由市、區財政各承擔一半。
市、區財政共同承擔的補貼,先由市財政統一補貼,再由市、區財政結算。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和繳費標准。
參保范圍: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區(含新區)自願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1年滿 16 周歲(不含全日制在校學生) ;
2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
3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
繳費標准:
根據2015年實施的《深圳市政府轉發省政府修訂
的通知》,深圳調整了個人繳費檔次,提高了基礎養老金標准,鼓勵多繳多得。
純攔虧對按時繳費的參保人,政府在其個人繳費的基礎上加以補貼。
其中:
個人繳費120元的,補貼30元;
個人繳費240元的,補貼40元;
個人繳費360元的,補貼50元;
個人繳費480元的,補貼60元;
個人繳費600元的,補貼70元;
個人繳費960元的,補貼80元;
個人繳費1200元的,補貼90元;
個人繳費1800元的,補貼100元;
個人繳費2400元的,補貼110元;
個人繳費3600元的,補貼120元。
參保人未按此規定按時繳費、事後補繳的,政府對補繳部分不予補貼。
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在政府補貼基礎上,政府再按每人每月120元標准,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看完了好消息,下面內容也要注意了!
11月起,廣東「超齡」未參保人員將不能一次性繳費參保!
近日廣東省人社廳等四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18〕9號,下稱「9號文」),明確廣東8項一次性繳費政策,不再適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保人員。各地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採取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實施,有效期5年。
8項一次性繳費政策不再適用「超齡」未參保人員
有不少市民,特別是靈活就業人員希望在退休時通過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以求達到15年的繳費年限,在到齡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但現在對於這部分人,這一做法今後行不通了。
從2008年開始,廣東省發布多項政策,分別針對早期離開國企人員(俗稱「早期下海人員」)、早期下鄉知青、早期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未參保人員等人員,允許這些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
比如經審核屬於知青的,根據舊政策,一次性繳費年限原則上按知青下鄉年限由本人自願確定。如果符合「未辦理回城現為農村戶籍的;回城後未就業參保的;處於失業狀態的;已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4個情況之一的,還可按同一繳費標准一次性繳至滿15年,不受下鄉年限限制。
而根據此次發布的9號文,《關於解決早期離開省屬國有集體企業人員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8〕7號)等8項一次性繳費政策,不再適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保人員。
這意味著,即使屬於「早期下海」、「早期下鄉知青」等情況,但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之前未有參保的,不適用上述政策,不能通過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參保。當然,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已經參保的,符合上述政策的條件的,仍可申請一次性繳費。
據了解,9號文將於衡數11月1日實施,對於臨近退休年齡但仍未參加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若符合上文提到的一次性繳費政策的,應盡快及時參保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繳費情況也有變化
靈活就業人員的一次性補繳政策也曾經開過一個「小口」。2016年,廣東省人社廳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簡稱「4號文」),全面放開了本省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城鄉戶籍條件,一定程度放開了靈活就業人員異地參保條件,並允許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進行一次性繳費。
而這次發布的9號文則關閉了這個「小口」。
9號文明確,城鎮個體工商戶、城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後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得以事後追補首次參保前從事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期間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參保後中斷的繳費,不得補繳,符合國家規定補繳、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業務相關部門的原因導致無法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的除外。
「4號文」中第三條第一款「本省戶籍就業人員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之月至本通知實施之月存在未參保繳費時段,且未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可向戶籍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繳納該未參保繳費時段的養老保險費」的內容也被廢止。
因此,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不符合「早期下海」、「知青」等其他一次性繳費政策規定的)來說,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費滿15年,仍需每月按時繼續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才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嚴禁各地自行擴大一次性補繳范圍
此外,9號文還明確,用人單位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職工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社會保險法》等規定繳納滯納金,符合《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廣東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欠費滯納金處理意見的公告》規定條件的,按其規定執行。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
按時按規定參保繳費,才能按時領取養老待遇。9號文要求,各地加強對一次性補繳的審核工作,嚴禁自行擴大范圍將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同時要做好政策宣傳,推動企業職工依法依規參保繳費,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鄉靈活就業人員及時參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