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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養老保險可退嗎

發布時間:2023-02-22 19:17:14

⑴ 去世了養老金能退嗎

法律分析: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⑵ 人死了社保怎麼退錢

人死了,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之前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可以申請退還,單位部分已經納入了統籌賬戶,不能退還。去社保經辦服務窗口辦理,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代辦親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死者火化證原件復印件;
3、死者本人銀行賬戶復印件。
死者本人如無銀行賬戶,提供親屬銀行賬戶復印件,但單位必須同時出具證明,證明代領親屬與參保職工關系,代領親屬身份證號、銀行賬戶、開戶銀行名稱支行名,戶名,加蓋公章。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2、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⑶ 養老保險交了幾年人死了錢能退嗎

養老保險交了10年人死了錢不能退,但是死者養老金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該職工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死者的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中知李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猛啟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賣遲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⑷ 養老保險交了幾年人死了錢能退嗎

養老保險交了10年人死了錢不能退,但是死者養老金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由其繼塌悔晌承人繼承;如果該職工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死者的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勞動者(含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以個體勞動者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人員),在尚未領取基本養老金前死亡的,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本息和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和其個人繳費中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後如有剩餘,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前正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團鋒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以鄭州為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利息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辦理退休、離職手續後,由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給職工本人。職工在職期間或退休、辭職後死亡的,企業應將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或結余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或結余作為職工個人遺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⑸ 養老金意外死亡可以退嗎

交了養老金還沒領出就意外死亡是不會全額退,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死亡證明,憑證明、帶著戶口本、與死者親屬關系的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辦理,會退給死者個人賬戶資金全部余額,根據繳費年限按規定會給一部分喪亡補助。
一、交夠了養老金,但沒領兩年就去世了,沒領到的能退嗎
養老金沒有領完,可以被繼承人繼承;大部分的養老保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合繳的。其中,企業繳納的部分會進入統籌賬戶,而我們自己繳納的部分則會進入我們的個人賬戶,成為我們的個人財產。所以,如果遇到這種老人才剛剛領了兩年就過世了的情況,其個人賬戶中的養老金是可以直接被繼承人當作遺產繼承的,也就不存在吃虧的情況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繳納的那一部分繼承人是無權繼承的。
二、退休後才領了一年的養老金就意外去世,剩下的養老金可以退嗎
按照國家規定,每個人的養老保險是由兩部分構成的:一個員工自繳的部分;一個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部分。員工自繳部分: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員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資金會進入個人的賬戶里,在繳納人去世後,只要繳納人的個人賬戶中仍然有餘額的,那麼就可以由繼承人全額領回。這點在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已經進行了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部分:相比於員工自繳的部分,其實單位繳納的部分才是大頭,如下圖所示,系我國「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我們可以看到,養老保險中單位繳費的比例為20%,個人繳費的比例僅為8%。不過與個人繳納不同的是,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部分這一部分並不會進入職工的個人賬戶,而是進入國家的統籌基金,一旦繳納人去世,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部分是無法領取的,這部分資金就收歸國家了。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第17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⑹ 離世養老保險給退嗎

交了養老保險,人意外去世了,養老保險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退還的。

1、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的部分會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給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險人在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的余額是可以退的,近親屬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憮恤金;首先我們我們都知道,社保的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員必須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納了社保的參保人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繳納了社保的參保人在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同時根據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為標准,繳費一年發一個月,最多不超過20個月的一次幾天撫恤金,再加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個月的喪葬費;

3、退休後死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剩餘部分由繼承人繼承,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基本養老金為標准乘以20;撫恤金標准同上,各省的標准可能有所不同;其次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4、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參保人沒到養老金領取年齡,也就是60歲之前去世,參保人死亡的,將一次性待遇退給其法定繼承人。

⑺ 人死後社保可以退嗎

人死了社保是可以退的,但是只能退個人交的部分,公司交的部分退不了。
人死了之後社保是可以退保的,只要退保資料齊全就可以退保。退保所需資料: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退保辦理程序:
1、以上資料齊全,由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列印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批表;
2、由主管局長簽字後到中心財務室核報。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總之,社保人死了是可以退換的。但是並不能退還全部,只能退還個人繳納的部分,公司繳納的部分是無法退還的。

⑻ 養老保險死了可以退嗎

養老保險通常情況下,保險中心是不主張居民隨意退保的。除非是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1、參保人死亡;
2、參保人要出國定居;
3、參保人參加了其他形式的養老保險,而兩種保險之間又沒有銜接。如果確實有困難,可以把繳費標准降低一些,最低可以每年交1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未滿60歲去世社保能退多少
如果購買社保的人在60歲前突然死亡,其家屬可以申請把社保帳號里的錢都退出來,歸家屬所有的。企業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時,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退休人員死亡時,繼承額為個人賬戶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⑼ 交了養老保險人死了錢能退嗎

人死了養老保險可以退,但是需要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相應的退還手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退休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⑽ 養老保險如果人還沒到退休,就死了,錢能退嗎

可以退,若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親屬可以憑有關證明領回個人賬戶上的養老金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和集體補助部分都是可以繼承,同時還會給予一定額度的喪葬補助費。因為養老保險中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的。
如果養老金賬戶所有人是處於在職狀態的,需要工作單位的人事去社保局申請,然後個人賬戶余額和補助費用會發放給單位,再由單位發給員工的家屬;如果是已經退休的人員,需要家屬帶上戶口本、死亡證明等資料去社保中心提出繼承申請。
個人養老保險的介紹:
個人養老保險以城鄉居民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人身保險。凡年齡在16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城鄉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限包括保險費繳費期和養老金額取期。保險費繳費期從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並交納第一期保險費起,至約定繳費期滿為止;養老金領取從被保險人約定的繳費期滿的次月起,至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時止。
基本養老保險的介紹:
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統一的法規政策強制建立和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企業和職工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養老保險的特點:
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由於其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所以必須設立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當職工還沒有退休就去世了的時候,也是可以領取其賬湖內的養老保險的。由其法定的繼承人或是受益人領取,而且只能領取其個人繳納的一部分,不能領取單位為其繳納的部分。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繳納了養老保險但是還未到退休年齡就去世的,養老保險可以退還個人繳納的金額,具體的建議詳細咨詢當地社保局與單位主管部門。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無法領取社會養老保險:
1、因為勞動者已死亡,領取養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發放養老金;
2、勞動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金額,親屬可以繼承。非因工死亡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遺屬補助金等,具體標准各省規定不一樣。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也是國家規定的。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為了更好而活著,社保就是這樣,您活一天就給一天的錢,只要人還在,治一次病醫療就報一次。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
1.辦理死亡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2.辦理出境定居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退休後出境定居,仍按國家、省、市的規定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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