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殘疾人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殘疾人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按照殘疾人的殘疾登記按照當地的繳費比例確定,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按年度給予補貼,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15年。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就可以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殘疾人養老保險的標準是什麼
殘疾人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按照殘疾人的殘疾登記按照當地的繳費比例確定,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按年度給予補貼,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15年。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就可以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叄』 殘疾人交養老保險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法律分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城鄉居民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二級殘疾證的,由地方政府按照最低檔次為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低保的殘疾人也由當地政府為其參加最低檔次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肆』 殘疾人養老保險
為解決繳費困難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從1月1日起對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給予繳費補貼。
補貼對象:本次補貼的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自願申請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比例參保的下列人員可以享受參保補貼: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農村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城鎮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
補貼標准:按照參保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比例,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給予全額補貼;對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給予50%補貼。補貼年限不超過15年。
補貼申請:(一)自願按最低繳費比例申請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殘疾人,應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前,向戶籍所在區縣殘聯提出當年個人繳費補貼申請。(二)申請時需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還需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審核表》。經批准享受繳費補貼的殘疾人應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前,持《戶口簿》、身份證、《審核表》原件、復印件,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參保個人繳費部分全部由各區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負擔,本人不需繳費,《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由本人留存;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由本人持《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於核定繳費當月的20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比例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的50%,另50%由各區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負擔。
『伍』 殘疾人低保戶的社保怎麼交
摘要 1、市民可持本人戶口、身份證、殘疾證通過社區向街道殘聯申請參加養老保險,填寫《城鄉重度殘疾人養老保險參保資助申請審批表》,交由當地殘聯簽署審查意見。
『陸』 殘疾人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符合要求的市民可持本人戶口、身份證、殘疾證通過社區向街道殘聯申請參加養老保險,填寫城鄉重度殘疾人養老保險參保資助申請審批表,交由當地殘聯簽署審查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會救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採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柒』 四級殘疾人,政府給免費辦養老保險嗎
政府不會給四級殘疾人免費辦理養老保險,只會給予50%的補貼。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限值是200元,殘疾人每年只需要繳納100元,剩下的100元是由政府補貼的。在繳納滿15年之後,殘疾人在60歲之後就可以領到養老金,一個月能夠領到100來塊錢。並且殘疾人還可以申請相關的補助,比如說低保和殘疾補助金。
有些人認為養老金很不值得,但你活的時間越久,領的錢也就會越多。即使在離了幾年之後離開了人世,家屬也是能夠領到一次性補助金的,不可能讓你虧本。
『捌』 殘疾人養老保險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關於殘疾人養老保險,是根據被保險人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最低支付比例確定的,並為個人提供了全額補貼。支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嚴重殘疾人的費用;對於那些沒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重度殘疾人(殘疾水平為一或二級)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福利的非重度殘疾人將獲得50%的補貼。所有補貼資金都包含在個人賬戶的政府補貼部分中,補貼期不超過1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各項社會保障的權利。
政府和社會採取措施,完善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條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第四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會救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採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四十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無勞動能力、無扶養人或者扶養人不具有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按照規定予以供養。
國家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舉辦殘疾人供養、托養機構。
殘疾人供養、托養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侮辱、虐待、遺棄殘疾人。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惠。殘疾人可以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讀物郵件免費寄遞。
國家鼓勵和支持提供電信、廣播電視服務的單位對盲人、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給予優惠。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扶助。
第五十一條政府有關部門和殘疾人組織應當建立和完善社會各界為殘疾人捐助和服務的渠道,鼓勵和支持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開展志願者助殘等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