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工資是初次分配還是再分配
法律分析:是政府通過財政收入掌握資金,通過一定渠道發放,符合再分配的定義。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 社保是初次分配還是再分配
1、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在社會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貢獻分配。該貢獻包括對創造利潤有益的各種因素,如資金、技術、管理、生產資料、勞動力、信息、市場、營銷等。誰能利用這些要素作出貢獻,就能分到一杯羹。這樣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2、再分配及多次分配的集合,並以再分配為主要部分。
3、退休時,養老保險高低取決於個人工作性質、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這是初次分配。
4、當國家制定政策,提高養老金標准,要考慮老人實際生活狀況,不再全部按個人工作性質、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調整養老金,這屬於再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3. 什麼是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及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產要素對國民收入貢獻的大小進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場機制形成。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礎上,對部分國民收入進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調節機制起作用。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礎上,對部分國民收入進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調節機制起作用。
第三次分配是一種公益慈善行為,持這種觀點的專家學者佔大多數。第三次分配是個人和企業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贈出去。辜勝阻認為,第三次分配是通過個人收入轉移和個人自願繳納和捐獻等自覺自願的方式再進行一次分配,主要內容是慈善捐贈,包括扶貧、助學、救災、濟困、解危、安老等形式。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出,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由於三次分配此前很少提及,因而也成為近期公眾關注的重點,並被給予厚望。但其實,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關鍵或者說核心還是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上,三次分配只能作為前面二者的有效補充,而非決定性因素。
中國現階段實施第三次分配也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具備了可行性,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中國經濟的快速騰飛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工資性收入的較快增長、資本性收入的多元化和資產價格的攀升、個體經營行收入的增長等因素都為中國富裕階層和中產階層的增長奠定了良好基礎,中國的城鄉居民儲蓄余額近年來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實實在在地成為中國第三次分配實施的基礎。
第二,中國對第三次分配的相關制度陸續建立,立法先行,中國現階段與第三次分配慈善捐贈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
4. 養老金退休金屬於初次分配還是再分配
再分配
5. 社會保險屬於再分配嗎
法律分析:屬於再分配
(也稱社會轉移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主要包括:(1)收入稅。居民和企業等各收入主體當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應支付的所得稅、利潤稅、資本收益稅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經常收入稅。政府以此對企業和個人的初次分配收入進行調節。(2)財產稅。居民等財產擁有者,根據現有財產狀況,依法繳納的動產稅和不動產稅,如房產稅、遺產稅等,政府以此對居民收入進行的調節屬於存量調節。(3)社會繳款。居民為維持當前和未來的福利,保證在未來各個時期能獲得社會福利金,而對政府組織的社會保險計劃或各個單位建立的基金所繳納的款項,如失業保險、退休保險、醫療保險計劃等。(4)社會福利。指居民從政府獲取的、維持最基本生活的收入,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福利金(如失業金、退休金、撫恤金、醫療保險金等)和社會救濟金(如生活困難補助、救濟金)。(5)其他轉移收支。包括政府內部轉移收支;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之間的援助、捐贈、會費繳納等,對私人非營利性機構的捐贈、贊助等轉移收支;居民之間的內部轉移收支,如城鎮居民對農村居民的轉移收支。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調控機制起作用,政府進行必要的宏觀管理和收入調節,是保持社會穩定、維護社會公正的基本機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6. 社保屬於第幾次分配
初次分配
指國民總收入(即國民生產總值)直接與生產要素相聯系的分配。任何生產活動都離不開勞動力、資本、土地和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取得這些要素必須支付一定的報酬,這種報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主要包括居民提供生產要素所得報酬收入,政府利用國家權力對貨物和服務的生產和再生產所徵收的生產稅和進口稅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企業在扣除其固定資產消耗和其他運營成本及稅收後的凈營業盈餘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場機制形成,生產要素價格由市場供求狀況決定,政府通過稅收杠桿和法律法規進行 調節和規范,一般不直接干預初次分配。
再分配
(也稱社會轉移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主要包括:(1)收入稅。居民和企業等各收入主體當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應支付的所得稅、利潤稅、資本收益稅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經常收入稅。政府以此對企業和個人的初次分配收入進行調節。(2)財產稅。居民等財產擁有者,根據現有財產狀況,依法繳納的動產稅和不動產稅,如房產稅、遺產稅等,政府以此對居民收入進行的調節屬於存量調節。(3)社會繳款。居民為維持當前和未來的福利,保證在未來各個時期能獲得社會福利金,而對政府組織的社會保險計劃或各個單位建立的基金所繳納的款項,如失業保險、退休保險、醫療保險計劃等。(4)社會福利。指居民從政府獲取的、維持最基本生活的收入,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福利金(如失業金、退休金、撫恤金、醫療保險金等)和社會救濟金(如生活困難補助、救濟金)。(5)其他轉移收支。包括政府內部轉移收支;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之間的援助、捐贈、會費繳納等,對私人非營利性機構的捐贈、贊助等轉移收支;居民之間的內部轉移收支,如城鎮居民對農村居民的轉移收支。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調控機制起作用,政府進行必要的宏觀管理和收入調節,是保持社會穩定、維護社會公正的基本機制。
初次分配是指企業單位內部的分配,其依據主要是效率原則,即根據各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發揮的效率帶來的總收益多少進行分配,高效率獲得高回報。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政府通過稅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調節各收入主體之間現金或實物的分配過程,也是對要素收入再次調節的過程。
初次分配是市場機制調節形成的,例如財產性收入,即股票利息收入 房屋小車等不動產 等等
再分配有政府的宏觀調空干預,例如社會保障制度 稅收 科教文衛 等等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初次分配更加註重效率,以激發社會成員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以縮小貧富差距,保障社會穩定.
7. 養老金屬於什麼分配方式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的收入屬於收入再分配的一種分配方式。社會保障是實現收入再分配的方式之一,而養老保險制度又是社會保障的主要內容。前我國採取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社會統籌金,也就是由國家和企業每年按一定比例拿出一部分錢,來支付養老金;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參加養老保險的人開設一個個人銀行戶頭,由職工和企業每月按比例共同交納一定的保費存入個人賬戶,到退休後再支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8. 養老保險的收入屬於哪一種分配方式
養老保險的收入屬於收入再分配的一種分配方式。
社會保障是實現收入再分配的方式之一,而養老保險制度又是社會保障的主要內容。前我國採取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社會統籌金,也就是由國家和企業每年按一定比例拿出一部分錢,來支付養老金;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參加養老保險的人開設一個個人銀行戶頭,由職工和企業每月按比例共同交納一定的保費存入個人賬戶,到退休後再支取。
也就是說,將由個人和國家以及企業繳納的保險資金統一並存,當然這部分錢會用來支付給已經需要領取養老金的那部分人。而商業的養老保險則不同與此。
(8)養老保險屬於初次分配還是再分配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9.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區別是什麼
一、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區別是什麼
1、社會分配製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具體如下:
(1)初次分配是指企業單位內部的分配,其依據主要是效率原則;
(2)再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政府通過稅收、政策、法律等措施,使各收入主體之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
(3)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習慣等影響下,社會力量自願濟困扶弱的行為,遵循的是自願原則,是對再分配的有益補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二、初次分配方式有哪些
初次分配是指國民總收入直接與生產要素相聯系的分配。任何生產活動都離不開勞動力、資本、土地和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取得這些要素必須支付一定的貨幣,這種貨幣報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10. 養老金並軌制屬於初次分配嗎
先看什麼是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在社會分配中,初次分配專注重效率屬,是按貢獻分配。該貢獻包括對創造利潤有益的各種因素,如資金、技術、管理、生產資料、勞動力、信息、市場、營銷等。誰能利用這些要素作出貢獻,就能分到一杯羹。這樣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再具體看並軌制: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再看中國公務員工資來源:全國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俗稱基本工資)大約只佔公務員全部工資的近30%,其餘70%多為各種津補貼
綜上分析,可以看出養老金並軌是初次分配、再分配及多次分配的集合,並以再分配為主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