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代經常出現弟殺兄、子弒父,為何兄殺弟、父殺子不多見
古代出現弟殺兄,子弒父遠高於兄殺弟,父殺弟這樣的事情,首先是抹不開親情,其次兄殺弟,父殺子這些違反人倫綱常,為了名聲,記載可能被抹殺了。
所以歷史上少見兄殺弟、父殺子一方面是因為兄長、父親出於自身名聲的考慮沒有將他們處死;另一方面就是很多人因為舊社會思想根本就沒有升起反抗的念頭;最後就是歷史上可能很多的事實已經被刪改過了,我們不知道而已。
Ⅱ 古代父殺子無罪,現代父殺子有罪嗎
古代也不是無罪,所謂無罪,是兒子不孝順,父母可以去衙門上告,只要出現這種事,都不必詳細審問,就可以判定兒子有問題,如果是父親故意殺死兒子,當然也是有罪的,雖然這種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Ⅲ 古代父母殺孩子用什麼詞
「殺子」或者「食子」
弒 封建時代稱臣殺君、子殺父母:~君。~父。
所以殺子不能稱為「弒子」望採納
Ⅳ 在古代,兒子有辱父母,是要處以死刑嗎
這個要看當時朝代的律法了,唐朝律法本來不認為罵人行為是犯罪,卻在《唐律·回斗訟》中規定:「詈祖父答母父母者絞。」罵一句就判死刑,可見對不孝犯罪的懲辦嚴厲到了極點。而清朝父母只要認為兒子忤逆不孝,就可以直接送衙門治罪,輕的打幾十大板,重的關牢里
Ⅳ 古代最殘忍的帝王,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這父子兩人有什麼下場
石虎性情凶暴殘忍,沉迷酒色,不理朝政。他先後立兒子石遂和石宣為太子。又將這兩個兒子極其殘忍的殺死。石遂活著的時候因為對父親不滿想殺了他爹,結果被殺。石宣活著的時候殺了兄弟石韜,又想殺父親石虎,結果也被殺。
石韜仗著父親的寵愛,驕縱成性,他建了一個宮殿,犯了太子兄弟石宣的忌諱,石宣把宮殿毀了,石韜又建個更誇張的,石宣就把石韜給殺死了,還想把他爹石虎一起殺了,結果被他爹發現。石虎就把他兒子石濤的下巴用鐵環穿透,拉著他,讓他像豬狗一樣在盆子里吃食,後來又把他兒子的雙腿給砍了,眼睛給挖了,還刺穿他的腸子把他吊起來。石虎自己帶著數千人去圍觀他兒子的這幅慘樣。這父子兩代簡直都是喪心病狂。
Ⅵ 在封建時代父殺子犯法嗎
無罪。
中國古代父殺子無罪是法律儒家化結果。這就是以前中國法律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兒女辱罵父母,死罪,這是死罪。
Ⅶ 宋朝父殺子算不算犯法
無罪。
中國古來代父殺子無源罪是法律儒家化結果
古時候有一個姓王的人,他有兩個兒子,這個大兒子很不象話,跟他弟弟借錢,他弟弟不借,那麼這個大兒子就追著居然要殺這個弟弟。後來他爸知道了,這個姓王的老爸,把這個大兒子抓回來痛罵他一頓,這個大兒子還不聽話,反罵他父親。
於是,這個爸爸幹了一件事,把這個大兒子雙手捆了起來,活埋了他,活生生埋了他,弄死了。
那麼後來這個事兒當然給當地的官員抓去了,抓了去之後,最初就說這是一個因為子女違反教令,這個父親無故殺人,所以是判有罪的。
但是這樣的一個案子得上刑部,結果上了刑部之後,刑部又有不同的說法,刑部說這主要就是兒子一開始就罵他爸爸,兒子罵爸爸是什麼罪?死罪,所以他從來就該死,他爸爸執行了私刑,也就算了,不計較了。
這就是以前中國法律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兒女辱罵父母,死罪,這是死罪。
Ⅷ 對希臘神話中弒父殺子的理解
父子相殘是神話傳說中很常見的主題,本質上都是對權威地位的爭奪。隨著新的生長,舊的必定被取而代之,多個弒父娶母的故事都講明了這個道理。
父母的殺子行為是對英雄的第一道考驗,同時這道考驗也是最危險的時候,因為英雄們在那個時候是最脆弱的時候。但是從整個故事的角度來說,父母的殺子行為除了給英雄們帶來危險的同時,也帶來了他們成為英雄的機會,諷刺的是最後的神諭或預言一定會成功,也就是說父母們出於自私的角度來企圖殺掉自己的孩子一定會遭到報應。
如果是心理分析的角度,可以認為這些故事象徵著第一反抗期的時候父母對兒童的控制與兒童渴望自己探求世界的慾望。而殺子的慾望,則是這種矛盾激化到極致的時候父母的憤怒的反應。而神諭或預言則象徵著第一反抗期的時候孩子們的心理發展規律。
早期部落是公有制,在公有制走向私有制的過程中,殺首子成了過渡的階段。因為生產力提高,開始明細財產權的緣故,人類從伙婚走向單婚。單婚制的初期,伙婚、對偶婚的性交習俗尚未盡絕,女子在婚前可以與多個男人性交,所以女子多是孕後成婚,第一個孩子當然不一定是丈夫的血親子女,於是便有了殺首子的風俗。
期間為了使得殺首子的習慣得到正名,便托上帝/諸神的名義,這減少了來自婦女的阻力。需要強調的是,在原始人眼裡神是確乎存在的。而後等到單婚制確立後,財產權得到了明晰,首子是自己子孫的幾率大幅上升,也就沒必要殺首子,於是就有了替罪羔羊的習慣。殺首子的習慣便逐漸被替罪羔羊作贖所取代,只是在口耳相傳的神話里殘存著。聖經里亞伯拉罕殺子證道的故事與古希臘神話里諸多殺子故事,比如烏拉諾斯吞吃子女的故事,便是這風俗的殘遺。
弒父情結,即俄狄浦斯情結(Oedipus)源於古希臘故事,比喻有戀母情結的人,有跟父親作對以競爭母親的傾向,同時又因為道德倫理的壓力,而有自我毀滅以解除統考的傾向。是兒童(或成人)對於養育雙親的愛與恨慾望的心理組織整體,它的外在表現形式呈現為三角人際關系結構,即個體自身,所愛的個體對象,執法者(禁忌的制度)三者,伴隨愛與恨,及恐懼等等沖突矛盾的情緒。它存在的外在條件是人類的兩性差異和亂倫禁忌。
Ⅸ 在古代封建時期,父殺子女負不負法律責任
在古代封建社會服沙子一般的情況下,如果是老百姓是要負責的,如果權勢地位非常高,可能就不予追責
Ⅹ 慣子如殺子 父母是孩子的榜樣,不是孩子的保姆
這確實是個很好的忠告,但相現實中很多隻有一個小孩,長輩對小孩的溺愛內和寵物是很難容控制的,把一切都給孩子,生怕受傷,被欺負,很多時候忽略了對孩子的教育,其實有時候是害了孩子,真正能做到對孩子的榜樣的家長不多,很多時候是沒意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