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十架七言都有哪些話呢》
耶穌在十字架上一共講了七句話,這就是古今中外有名的「十架七言」。
「七」字在聖經里,是代表完全的意思。多餘的話,耶穌不講,仇敵譏誚的話,耶穌不反駁。他在十字架上所講的每一句話,都是非常重要的。每年紀念耶穌釘十字架的「受苦節」(有人叫「受難節」),許多地方都有人講這七句名言;亦有分為七個人講,每人講解一句。這七句話包括了救恩,基督代贖、榮耀與冠冕幾個方面。
一、第一句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十字架上第一句話就是「赦罪之道」。因此,當我們一看到了十字架,我們就當曉得:因耶穌的被釘,人的罪就得以赦免了。
二、第二句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了』。」(路23:43)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一個譏誚他;另一個責備那個譏誚耶穌的。這人悔改了,因為他聽見耶穌在十字架上講了「赦罪之道」,因此,他用信靠的心來求耶穌,說:「耶穌啊,禰得國降臨的時候,求禰紀念我!」(42節)他不明白因信得救的真理,他總認為自己罪大該死,只求耶穌「紀念」他,而且在耶穌再來立國後(得國的時候)紀念他。但出乎他意料之外,耶穌竟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了」。他得救了,因為他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贖之工;他又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他沒有犯過罪、他必要從死里復活。否則他就不會說「得國降臨」。他既然相信耶穌要再來立國,當然就信他必要復活了。只因這個簡單的信心,真誠的信靠和簡單的祈求,他就得救了。可惜有不少的人信了耶穌幾十年,還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信」,是要真心相信耶穌釘十字架和他從死里復活。
三、第三句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約翰)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約19:26-27)
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忘記他的家人,更沒有忘記他所愛的門徒。耶穌從小就孝敬父母,直到最後一刻,他還把母親交給約翰去照顧。這就給我們看見,十字架不只顯示了救恩,更是指出了孝道與愛心。這是我們應有的態度、應盡的本分。可惜有些基督徒只知愛神,但對家人就不愛不孝。這樣的人,請從耶穌的榜樣里得著啟發,愛神愛人也要愛家人。
四、第四句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麽離棄我?』」(太27:46)
耶穌說這句話,正應驗了詩篇22:1的預言。神從來沒有離棄過耶穌。直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神才離棄他。為什麽呢?因為他把全世界人(包括過去與將來)的罪都背上,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見世人的罪,所以要把耶穌暫時離棄了。這是耶穌靈里最難受的時刻。
五、第五句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約19:28)
「我渴了」這句話,正應驗了詩篇22:15的預言。當耶穌說了「我渴了」這句話之後,「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約19:29)這一次是醋,前一次是酒,請我們不要混淆了!耶穌在十字架上流了寶血,極度痛苦,特別表現在這一「渴」上。頭一個人亞當犯了罪,神責罰他,要他「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3:19)。從此,人類因為罪惡,一直都要受「渴」的痛苦。耶穌這一「渴」補償了我們的渴,使我們能喝生命的活水,就永不再渴。耶穌受了身體的苦,為要使我們的心靈得到滿足(約4:14)。
六、第六句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約19:30)
感謝神!耶穌釘十字架,什麽都「成了」。他在世上替我們守全了律法,滿足了律法的要求,為把我們贖出律法的咒詛(加3:13)。當然,這「成了」是包括多方面的「完成」,但主要的還是救贖工作的完成、救恩的完成。因耶穌釘十字架,我們的罪得蒙赦免,只要我們肯信靠,我們就必得救。
七、第七句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禰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23:46)
這句話正應驗了詩篇31:5的預言。我們死是不得已的,因為我們都不願意死,我們都怕死;但耶穌的死與眾不同,他是主動地把自己「交付」給神的,因他曾說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10:18)他在十字架上最後一句話與前面所說的有點不同。前面只是「說」,而第四句(太27:46)和這里是「大聲喊著說」。他盡了最後的一口氣大聲喊著說,為使人人都聽見,都知道他是為世人捨命的。
如果我們把耶穌釘十字架事實的次序與他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七句名言合起來,我們到處都會看見舊約預言得到應驗。當然,耶穌說的話,為使經上的話得到應驗。雖然這是出於耶穌自己,但希奇的是,連仇敵所做的和所說的,都應驗了經上的預言。請記得,釘十字架是羅馬人釘他,而不是猶太人釘他的;是按羅馬法律執行,而不是按猶太規條進行的。這樣,預言得到應驗,使我們更覺希奇,使我們不能不相信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使我們能因信得著拯救與得到永福呢!
❷ 聖經中帶有應許的誡命 — 孝敬父母
長久以來,我對父親節和母親節一直無感甚至有意迴避,甚至在教會母親節禱告祝福中口無遮攔的吐露了這種想法,我似乎天生對任何形式化的東西都會保留存疑的態度。
武志紅的巨嬰論更是啟發我去思考 「孝順」 是否是一種包裹在傳統道德外衣下的道德綁架,這本書被下架的命運也暗示了它與現在社會的主流道德體系並不兼容。
聖經中指出,孝敬父母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並帶有應許的誡命,對不孝敬的行為以及不孝敬的後果給出了細致的描述,這些行為無一例外在我們現在的社會中已經司空見慣。
例如當下因為拆遷引發的老輩財產分配調解類節目依舊是上一代人熱衷觀賞的欄目,似乎每個人都認同在法律條款下指導的公平分配的正確性和合理性,卻不知已經深陷在偷竊父母的罪中,他們也因此承受了失去喜樂、安穩,家庭破散甚至生命終結的懲罰,先知們的話語無不一一應驗。
箴言中簡潔明了的指出什麼是孝敬 —— 就是使父母歡喜快樂。
當下社會對如何使父母喜樂也給出了行為標准,「常回家看看」 可以算是其中的經典之經典。基督徒們相信神會為每個人預備下他們所需要的,而需要的並不一定是他們出於人的意念所想要的那些。我們父母受所處社會觀念的影響,自己所理解和想要的孝敬,可能並不是他們真正需要的,最終短暫的快樂過後終歸原樣,正像傳道書中說的一切日光之下的事終歸是虛空。
聖經的經典之處在於它不僅能夠在真理的層面上給出定義、反例和預言,還給出了具體實踐 —— 父母喜樂的本質是因為自己的孩子成為了義人。
義人指那些信靠神;不斷追求真理;拋棄罪里的舊我;與耶穌同釘十字架活出新生命;領受了神的恩典、智慧、喜樂、幸福的人,小時候常聽見老人說:「孩子淘(氣)點兒沒關系,道兒別走偏了」,就有點類似這個道理。
作為基督徒的自己,能夠將福音帶給父母,讓他們能夠看到自己孩子在新生命中的改變,並有機會在真理中活出自己的新生命,獲得神所應許的喜樂、平安、幸福時,就是最好的孝敬之一。
❸ 從聖經的角度看《孝敬父母》
1.耶穌是榜樣。
約翰19:26-27
【約 19: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
【約 19: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
約伯記12:12
【伯 12:12】 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
2.神的命令
出埃及記20:12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以弗所書6:1-3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十條誡命中,1-4條講的人與神的關系
5- 10條講的人與人的關系,而人與人的關系中第一條就是孝敬父母。
約翰福音
【約 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約 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 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 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里。」
出埃及記
【出 21: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利未記
【利 20:9】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
愛神就要遵神的命令
3.孝敬父母是我們的本分
【創 3: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
【箴 13:24】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箴 22:6】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箴 23:13】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
【箴 23:14】 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父母對我們有生育,養育,教育之恩。
1.聽從父母
【箴 23: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
【西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提前 5:1】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2.贍養父母.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尊敬父母,使父母高興。
3.關心父母
信了耶穌的,不光關心他們肉體的滿足,更要關心他們靈命。
未信耶穌的父母,要把福音傳給他們。
1.使人得福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伯 36:11】 他們若聽從侍奉他,就必度日亨通,歷年福樂;
【創 27:28】 願 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酒。
【詩 128:3】 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
【詩 128:4】 看哪,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
【詩 128:5】 願耶和華從錫安賜福給你;願你一生一世看見耶路撒冷的好處。
【申 28:2】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2.在世長壽
【箴 4:10】 我兒,你要聽受我的言語,就必延年益壽。
3.得天上地上的福分
【創 27:28】 願 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酒
❹ 基督信仰孝敬父母,凡事亨通,凡事順利!啥意思
基督信仰孝敬父母就是指以基督徒的信仰觀念去尊重和愛護父母,遵守父母的教誨,給予父母必要的支持。凡事亨通,凡事順利意思是一切事情都能順利進行,沒有任何挫折和阻礙,一切都能夠順利的完成。
❺ 為什麼孝敬父母是穆斯林頭等善功
1 佛說:孝養父母,比供養三賢十聖的功德還要大。
2 佛陀的教誨,第一就是教我們孝養父母,知恩報恩。孝養父母是覺悟的行為,一切諸佛菩薩沒有一個不孝養父母的。孝順是隨順性德,不是隨順煩惱,不是隨順無理的要求。懂得孝道,懂得孝養父母,佛法才有根。佛法是師道,在佛法裡面有沒有成就,實在說要看他對於這個師道做到了多少。師道,是建立在孝道的基礎上。人懂得孝親,而後才知道尊師,所以至善圓滿的教育還是要從孝親尊師上去紮根。
3 人不知道孝順父母,就不會懂得尊師重道,這是一定之理。「斷惡修善、積功累德」,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我們的身命得自於父母,法身慧命得自於老師,所以「孝親尊師」常常是相提並論。
4 「孝親」非常重要,從孝親這才能夠「尊師」。我們對老師真正能夠尊敬,老師的「道」我們才能真正得到。做師長的,要教學生孝養父母;做父母的,要教子女尊師重道。佛法教學的目的,是教我們開發性德,教我們明心見性的。我們的心地,本具無量智慧、德能、才藝;孝道與師道,是開發心地寶藏的鑰匙。性德是你自己本有的,本有,哪有不能開發的道理?這開發的工具,就是「孝敬」。
5 求生西方極樂世界,是「孝敬」這兩個字擺在第一。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沒有不孝順父母的,沒有不尊敬師長的。學佛的人不曉得孝順父母、奉事師長,你這個佛法決定是不得其門而入。不孝父母、不敬師長,這是違背性德,去搞六道輪回。一個人,如果不孝養父母、不奉事師長,什麼成就都談不上。
6 真能行孝的人,佛菩薩都降臨他家裡呵護保佑。佛經上說,照顧自己的父母,這個功德等於供養佛。佛常講,你家裡有兩尊活佛,那就是你的父母。不孝養父母,而去供養佛,佛不會接受。我們要以孝順父母的心,來服務每位老人;以恭敬佛菩薩的心,來恭敬每位老人。大乘佛法,是以孝道為基礎;孝道到極處,就圓滿成佛。要幫助父母破迷開悟,常生歡喜心。養父母的身,養父母的心,養父母的志;志做到圓滿,孝道才圓滿。
7 佛門講,能夠勸父母念佛求生凈土,叫父母從此以後永遠不再受輪回的苦報,這是大孝。家教,是根;聖賢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圓滿。人,如果具有孝悌之心,就一定會守禮。把父子、夫婦、長幼的關系處理好,是孝。喜歡成就別人,把人事關系處理好,是悌。孝,是圓滿的性德。五倫八德,做得圓滿,才算是真孝。好好地念佛、學經教,就是孝養父母。不孝父母、不教子女,乃佛門中之罪人。
8 真正的善根,是孝道;真正的福德,是念佛。「凈業三福」第一條是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基礎。「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修行要從這里開始。不孝順父母,怎麼能成佛作祖?
9「孝養父母」,我們有沒有盡心盡力去做?你要不能盡心盡力孝養父母,你那阿彌陀佛白念了,不能往生。佛家講的「孝養父母」,是指修行有了成就,這與世間講的有所不同。你能夠如教修行,修得有成就,你就是「孝養父母」。
10 所謂「一子成佛,九代的祖宗都享天福」,這是「孝養父母」到了極處。真正孝子念佛,往生凈土,不但報今生父母之恩,也報累劫父母之恩。如果你學佛,修行得不好,就是大不孝。我們念佛要得一心不亂,要得功夫成片,要往生決定有把握,要從孝敬修起。
❻ 基督教里的孝敬父母和中國的孝順有什麼區別
一.基督教里的孝敬父母,是按照神的意思來敬重、順從父母。
請看聖經中關於「孝敬父母」的經文:
出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弗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文意註解﹞
「孝敬父母,」『孝敬』原文意思只有『敬』而無『孝』;『孝』是聽從、順從父母,『敬』是尊敬父母。神注重尊敬,而不注重孝,因為尊里包括孝,而孝不一定有尊。我們要尊敬父母,因我們是出於父母,這也象徵我們是出於神。
「孝敬父母」的屬靈用意,乃是要人敬畏神;沒有一個不孝敬父母的人,能在父神面前作個好兒女的。因為兒女是出於父母,父母是兒女的源頭,正如人是出於神,神是人的源頭一樣,故人若孝敬父母,必定討神喜悅,蒙神祝福。
二.中國的孝順,講人是主體,順服因沒有神,含有盲從的意思。
❼ 有關孝敬父母的經文
經文:「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 5:16)。
父母為兒女受劬勞之苦,保育扶持,至於長大成人,處處皆是由於父母的犧牲、愛護和教養。為了感恩圖報,兒女應當孝敬父母。何況父母之恩,昊天罔極,絕非供奉甘脂所能報答。所以古人注重孝敬,而以供養為次要。
按照聖經,除了人事關系之外,又加上神的旨意,命人孝敬父母,得他所應許的福,諸事亨通順利,又在神所賜的地上能長久居住。我們相信,人對於父母的關系正當了,對人類間其他一切關系就可以融洽無間,互助與團結的精神可以因而增強,社會的事業可以順利地進展,外來的侵略更能齊心抵禦;這樣,這個民族的生命是一定可以長久的。可惜猶太民族違背了神的誡命,用奉獻於神作為不奉養父母的理由。這樣奸詐的存心,終究不能逃避神的懲罰。虧損人的,決不能討神的歡喜。打著神的旗號而去苦待別人,那真是罪上加罪了。信神的人,應當心口如一,誠誠實實地遵守神的律法,對於父母盡孝敬的心,神必將所應許的福賜給我們。
祈禱:求主幫助我們孝敬父母,為我們的父母感謝贊美你。更求主饒恕我們不孝敬的罪孽。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❽ 愛是什麼孝順的含義是什麼
《聖經.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四至八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聖經中 孝敬父母 的經文分享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創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 28:7 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亞蘭去了;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 21: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color=Blue]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color]
利 20:9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
利 21:2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利 21:11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民 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凈,因為那離俗歸 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color=Blue]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color]
申 21: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 21: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申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申 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申 22:17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申 27: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33:9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
書 2:13 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
書 2:18 我們來到這地的時候,你要把這條朱紅線繩系在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並要使你的父母、弟兄,和你父的全家,都聚集在你家中。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書 6:23 當探子的兩個少年人就進去,將喇合與她的父母、弟兄,和她所有的,並她一切的親眷,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
士 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士 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士 14:4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士 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士 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士 14:16 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
得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撒上 22:3 大衛從那裡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對摩押王說:「求你容我父母搬來,住在你們這里,等我知道 神要為我怎樣行。」
撒上 22:4 大衛領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衛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裡多少日子。
撒下 19:37 求你准我回去,好死在我本城,葬在我父母的墓旁。這里有王的僕人金罕,讓他同我主我王過去,可以隨意待他。」
王上 19:20 以利沙就離開牛跑到以利亞那裡,說:「求你容我先與父母親嘴,然後我便跟隨你。」以利亞對他說:「你回去吧!我向你作了什麼呢?」
王上 22:5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的父母,又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事。
王下 3: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至象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
斯 2:7 末底改撫養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後名以斯帖),因為她沒有父母。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為自己的女兒。
詩 27:10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箴 20: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 28:24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耶 16:3 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
結 22:7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
亞 13: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托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
太 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5: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7:11 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可 7:12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可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可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可 13:12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路 2:27 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
路 2:33 孩子的父母因這論耶穌的話就希奇。
路 2:41 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
路 2:43 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
路 2:48 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路 8:51 耶穌到了他的家,除了彼得、約翰、雅各,和女兒的父母,不許別人同他進去。
路 8:56 她的父母驚奇得很;耶穌囑咐他們,不要把所作的事告訴人。
路 14:26 「人到我這里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路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路 21:16 連你們的父母、弟兄、親族、朋友也要把你們交官;你們也有被他們害死的。
約 6:42 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約 9:2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約 9:3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
約 9:18 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
約 9:20 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
約 9:22 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約 9:23 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羅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林後 12: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
弗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西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 3: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提前 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提後 3:2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
來 11:23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