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兒嫁到外地,不在父母身邊就是不孝嗎
年代不同,但你讓爸媽放心你,讓你爸媽覺得你真的長大了。所以你要加倍努力。支持你。
⑵ 父親去世時,女兒不在身邊,喪事後,沒在媽媽身邊陪著,我是個不孝的女兒
只要心裡有父母,牽掛著父母,多給父母打電話,就好啦,而且你也已經盡力了內,容高鐵不能因為你一人加快速度啊。所有事情盡力就好了,你認為你盡力孝敬父母就好啦,你可以把媽媽接過去跟自己一起住啊,沒有房間的話可以多給媽媽打電話,可以帶孩子去看媽媽丫
⑶ 為什麼女兒在孝順,都比不上不孝順的兒子,付出的再多,他們就要求越多,女兒也不是銀行卡,農村的悲哀,
換個角度吧,農村的一些傳統觀念往往很朴實,怎麼個朴實法呢,就是遵從最能幫助自身生存下專去的方法屬,好聽點叫趨利避害,難聽點叫勢利。這個無關道德,農村艱苦,生活不易,活得下去之後才是別的東西。
以往養老送終的都是兒子,兒子也是干體力活頂起家庭的,而女兒么都說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兩者能帶來的效益不一樣,所以兒子的孝順更有價值。考慮到傳宗接代的話,不孝順的兒子可能也比女兒有價值。
另外,不孝順的女兒還可以比孝順的女兒更有價值,為什麼呢?因為孝順的女兒意味著穩定的回報,我不理睬你,你也會孝順我,我不必付出更多了,但不孝順的女兒呢,我若是不投入情感或別的什麼,就肯定沒有回報了,所以需要積極爭取。
所以呢,你若是不想接受現狀,我建議你,發一場脾氣,把自己一直藏著的話說給父母聽,摔門而出,讓他們來哄你,讓他們意識到,你的付出。
⑷ 女兒再孝順也不在身邊
說的好像來是兒子在身邊就會孝順一樣自。兒子在身邊幹啥不是讓媳婦去,兒子操過心嗎。
再說了兒子結婚了也會有自己小家庭,只不過中國傳統,兒子養老,父母住的離兒子近,或者住一塊,怎麼都方便。
要是女兒也住近,還不得天天回去,要是女兒跟你們住一塊,你們能接受嗎,會不會嫌棄女婿沒出息。
⑸ 女兒常年在外打工,沒時間孝敬老人,但每個月都給贍養費,但兒子兒媳婦還不知足想讓女兒都回來,
1、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子女均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女兒常年在外工作,每月都給版付贍養費,權在實踐中來說,女兒已盡了基本的贍養義務。
2、《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⑹ 女兒實在不孝 已經成年,我不想在要她了,可她就是賴在家裡不走怎麼辦
人家都說女兒是母親的心頭肉,你怎麼可以這樣對你女兒
⑺ 我在爸爸媽媽眼裡是個不孝順的女兒在別人眼裡是個弱小的人我不想過這樣的生活
在誰的眼裡是個什麼樣的人根本不重要,關鍵是我們自己是怎麼去做的,他說版我們不孝順的話,我權們是不是真的是不孝順呢?孝順不好,孝敬即可。至於說在別人的眼中是一個弱小的人,你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受呢?是別人真的這樣對你說過嗎?那麼你覺得你是在哪裡弱小呢?
⑻ 一個嫁出去的女兒,孝順不孝順一定要在身邊住的近嗎
不是 心意在就好 和住不住在身邊沒有關系
⑼ 女55歲丈夫與去世有一女兒現在在女兒家住女兒不孝順這個事情應該怎麼做
自己才55歲女兒對你不好就自己找房子住嗎,和孩子一起住時間長了一定會有矛盾的。
⑽ 成年了整天在家不工作,是不孝順父母嗎為什麼
是
成年了不參與社會活動,你怎麼積累閱歷?怎麼提升能力?
自己照顧自己的能力你有嗎?
少讓或者不讓父母就是你應該做的,呆在家無所事事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