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的時候醫療保險沒有交完,還可以補交嗎
這些叔叔和阿姨最近老了,經常生病,擔心子女的負擔會加重。看著有醫療保險,誰知道退休的醫療保險竟然沒有支付足夠的錢,怎麼辦才好。這些問題中很多叔叔和阿姨都會遇到。在此,我將說明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付年限不同。養老保險繳納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即可領取,醫保女性需要繳納20年,男性退休25年後才能享受終身醫療保障。對這種問題完全不必擔心。退休後沒有交足夠的醫療保險是可以補償的。繳納方式主要是補充延遲繳納和一次性補充引起的年限保險費。
可以按月繼續繳納員工醫療保險。投保人尚未辦理養老保險退休,可以每月繼續繳納員工養老保險。那麼,您可以繼續每月繳納員工醫療保險,繼續享受在職工人的醫療保險待遇。可以一次性補充醫療保險年限。保險人年金保險已經辦理退休,職工醫療保險不能再按月繳納,參保人可以一次性繳納職工醫療保險的規定年限,處理醫療保險退休,享受終身職工醫療保險的退休待遇。本市戶籍每年都可以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本市戶籍人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不按規定一次性繳納的,可以選擇參加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可以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手續。非本市戶籍保險人員不適合在當地辦理養老退休或按照規定不能一次性繳納的年限補充。本人申請後,可以按照規定繼承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可以辦理員工醫療保險退款手續,個人醫療賬戶資金可以一次性退還保險人員。
② 退休時醫療保險怎麼補啊
也就是說買斷工齡前,單位給你上了社會保險是嗎?醫療和養老是一樣的,養老繳滿專15年能享受退休,醫療屬是男繳滿25年,女繳滿20年才能享受醫保待遇,如果養老符合退休條件,那麼醫療不夠可以補繳,補繳按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個人繳12%(也就是單位和個人那部分都要自己繳),
③ 退休醫保不夠25年的怎麼補交費用
未滿25年的,按退休時工資的一定比例(當地醫療保險規定的補充繳費比例)一次性補足25年。未按規定補交的,不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補償金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承擔還是全部由個人承擔,按照當地規定執行。 你也可以選擇個人繼續按月繳納費用,享受在職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繳納規定年限後,從下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拓展資料
1.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規定退休後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解決這種情況一般有三種方法: 申請延遲退休,繼續繳納社保直至繳費15年,然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將社會保障轉變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15年社會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未滿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後延長繳費五年未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如果社會保障支付小於15年達到退休年齡後,也可以轉移到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根據中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限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期限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支付。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期限按累計計算,即在繳費期間允許中斷。
3.一般醫療保險的退休條件如下:男性累計繳納醫療保險費為25年,女性累計繳納醫療保險費為20年,以當地醫療保險成立前的服務年限為年數;醫療保險費的實際繳納期限超過10年,即120個月。達到退休年齡,也就是退休。 因此,如果退休時沒有達到法定的支付期限,就必須繼續支付到規定的期限。
④ 退休人員如何補繳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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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退休後可以一次性補繳醫保費。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⑤ 退休後醫保可以補交嗎
男繳滿25年,女繳滿20年才能享受醫保待遇,繳費年限不足可以補繳。
醫療保險一般不用補交,但是各地區的規定不同,有的地區規定必須補繳,有的地區規定可以補繳,也有的地區規定不到退休時間不準補繳,是否需要補繳,應當視本地區的規定而定。
醫療保險在退休時必須積累一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一般規定為20年-30年,並且實際繳費年限必須達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後免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要求,可以按當時的費率標准補交所差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當地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前,個人的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工齡和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後連續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年限)。
職工醫療保險補繳:
一、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二、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征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如欠費單位發生被兼並、分立、破產等情況時,按下列方法簽訂補繳協議。
1、欠費單位被兼並的,與兼並方簽訂補繳協議。
2、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簽訂補繳協議。
3、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4、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⑥ 退休人員補繳醫保按什麼標准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補繳醫保的標准為未達年限者退休一次補足。根據政策,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累計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職工退休時,應由管理單位在30日內持職工檔案、退休審批表、基本醫療保險證卡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審核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從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⑦ 退休後要一次性補交醫保,大概需要多少錢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其醫保繳費年限不符合規定的,應一次性補繳不足年限的醫療保險費,並按補繳時的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執行。
一、醫保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法律法規,在勞動者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開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視頻會,並與北京等22個申請首批啟動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省份簽訂了工作責任書,標志著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正式轉入落實階段。2021年6月,統計公報顯示:2020年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136131萬人,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二、醫保繳費標准
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3。
2、用人單位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6%,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3、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
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4、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按2%繳費,由單位在其工資中按月代扣代繳。例:王某月工資收入為900元,線每月應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為900元*2%=18元。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為繳納,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其醫保繳費年限不符合規定的,應一次性補繳不足年限的醫療保險費,並按補繳時的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執行。2016.2.1後辦理退休手續的,按照辦理退休時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乘以補繳費率11%,再乘以需補交月數來確定補繳金額,具體數據請以窗口計算為准。
⑧ 退休人員如何補交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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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以後不需要重新辦理醫保卡的,還是使用之前的社保卡。如果卡找不到了,可以打社保熱線12333,咨詢一下當地社保卡掛失怎麼辦,然後去補辦一張就可以了。
退休後要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女同志醫保要交滿20年,需要到社保局去審核,符合條件的就可以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了,醫保就不用繳費了也可以享受,交個大病救助就可以了,每個月卡里還會打錢,可以平時買買葯什麼的。
⑨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補繳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在以下三張情況下需辦理醫保補繳手續:
1.已辦理養老退休手續醫保繳費年限不足的參保人員;
2.退休時已選擇住院醫保待遇的,申請轉為基本醫保;
3.已辦理醫療保險退休一次性補繳手續,但未及時繳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