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沈陽退休人員死亡後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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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的。
死後醫保卡錢處理方專法如下:
1、職工和屬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帳戶存儲額劃入其繼承人的個人帳戶;
2、繼承人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帳戶存儲額可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
3、沒有繼承人的,個人帳戶存儲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參保人去世後,應當先由單位注銷此個人賬戶。來辦理時要帶上死者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醫保卡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貳』 退休職工死亡後醫保卡上有錢怎麼領人
退休工人去世後,醫保卡有餘額,家屬可以帶好死者的醫保卡,死亡證明,到醫保中心一次性把卡上余額現金領取,醫保卡余額可以領現金,人一世就這一次,還不是自己領,死後由家屬領取
『叄』 退休後死亡醫保卡的余額怎麼辦
可以繼承,來具體辦理辦自法咨詢當地醫保局。
按照相關規定,退休人員死亡後,參保人的親屬可以持參保人的死亡證明與火化證明,到人社局服務大廳辦理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終止手續。經審核批准後,截至參保人死亡當月之前的賬戶內的全部余額將作為遺產,發放給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肆』 退休兩年多點去世了大額醫療保險還有補發嗎
退休兩年去世了
除了喪葬費以外還有一些補助
具體補助的項目名稱
要咨詢參保當地醫保辦
包括大額醫療保險的補發問
都可以問工作人員
他們對這些更清楚
『伍』 退休職工死亡後醫保如何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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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過世後醫保卡里的錢可以全額取出,同時領取喪葬費。
2、如果老人是單位的退休職工,有繼承人到單位的人事科辦理。
3、需要的資料:經辦人的身份證、老人的戶口注銷那頁的復印件、社區開的已故通知單、死亡證明。
4、如果是個人參保就到繳費的區養老保險中心辦理。
『陸』 退休職工死亡後醫保卡個人賬戶還給打錢嗎
退休職工死亡後,醫療保險就終止,醫保卡個人賬戶不會打錢的,因為人都死亡了,就不會有醫療支出。
『柒』 人死了後醫保卡里的錢該如何處理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去世後,其個人醫療賬戶中仍有資金的,家屬可以申請辦理賬戶資金清算。
醫療保險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的,其中醫保卡中的個人賬戶余額屬於被繼承人自己的遺產,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個人帳戶應該予以注銷,余額按照法律程序繼承。
一般的處理方式如下:
1、職工和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帳戶存儲額劃入其繼承人的個人帳戶;
2、繼承人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帳戶存儲額可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
3、沒有繼承人的,個人帳戶存儲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4、辦理手續需要的資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填寫申領書,銀行帳號等,如果繼承人不知道醫保卡密碼的,可能還需要提供公證處辦理的繼承權證明書。
1,醫保卡使用范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葯店就醫購葯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2,醫保卡余額查詢:參保職工可通過撥打電話進行余額查詢,也可在中行儲蓄所或市區定點醫院、葯店查詢。也可以上網在社保查詢系統登錄查詢。
3,醫保卡交易查詢:參保職工可以到中行的儲蓄所憑身份證和醫保證要求列印醫保卡交易記錄,包括個人帳戶金的撥付記錄和消費記錄。對交易記錄有疑問的,可以到中行零售業務部進行查詢。
4,醫保卡密碼:參保職工若修改密碼,可撥打電話進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進行修改。參保職工若忘記密碼,可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掛失原密碼並更改密碼。
5,醫保卡的保管:參保職工要妥善保管好醫保卡,若不慎丟失,請立即到單位開具證明信並到醫保處蓋章確認,然後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掛失,並辦理補卡手續,7天後可領取新卡。
『捌』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醫保公司應辦什麼手續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回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答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和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輸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本《通知》下發的後,《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人薪發[1994]48號)即行廢止
『玖』 老人去世後醫保卡的余額怎麼處理
老人去世後醫保卡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按現行法規,參保職工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都並不存在還沒有領完就充公的問題。若是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戶資金當然全部可繼承,而若是退休後死亡,余額同樣可依法繼承。
個人賬戶基金因故沒有領完,是可以繼承的。如果壽命較長,個人賬戶基金領完,統籌基金還會繼續發放,直到終生。繳費不但有本人權利保障,還有統籌的福利。所以制度不存在個人繳費後會受損的問題,只存在受益。並且這個待遇每年還會按照一定的比例調整,確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9)退休去世人員醫保擴展閱讀:
老人去世後醫保卡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的。而且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可以依法由繼承人按下列規定繼承,共分為三種情況:
1、職工死亡的,其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
2、個體勞動者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
3、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退休人員和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的余額可以繼承。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職工退休後去世養老金充公」系誤傳:余額可繼承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拾』 離休人員死亡醫保和養老
退休人員自死亡之時起,民事權利消滅,也就不享有社會保險待遇。但是,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可以繼承,醫保卡裡面的錢就是個人賬戶的錢,還是可以使用的。
《民法通則》
第九條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國務院
《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發[1998]44號
三、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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