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土地承包權如何轉給子女
父母土地承包權轉給子女需要以下情況:
1、父母和子女沒有分戶。這種情況下,一般家庭內部協商。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家庭成員的共同財產權,父母要將屬於自己的承包權讓,需要徵求其子女的同意。
2、父母跟哥哥一戶,自己分戶了。這種情況下家裡土地承包權是父母與大哥的共同財產,父母想將土地承包權讓出,需要徵求老大的同意,並且需要到村集體理相關手續;
3、所有子女都分戶了。這種情況下,父母在經村集體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之後可以將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
土地承包權一般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
承包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
農村土地的范圍: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條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❷ 房子是兩兄弟建的想分戶,但土地證是父母的,怎麼分
想分家,可以辦理過戶。按照現有的分戶政策,分戶需以下資料:
1、本人書面申請(存檔);
2、《結婚證》(復印件存檔)或獨立生活證明、分家協議(存檔);
3、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存檔)。
辦理分戶時,需先分割房屋並編制標准地址裝訂上牆後,根據新增的戶籍地址辦理分戶業務。
農村分戶的條件
第一,可以分戶的子女必須已經成年且可以實現經濟獨立,有些地方還要求子女必須已婚才能夠分戶,而未成年子女以及經濟尚不能獨立的子女仍舊不符合分戶的條件。
第二,必須要另起爐灶,也就是已經不與父母在一起生活,一起吃飯。而還與父母在一個灶上吃飯的,不得分戶。
第三,有與父母住所相區別的相對獨立的自主生活的空間,例如,雖然沒有分戶,但是子女已經住到別處的,這就可以分戶。但是活動板房,零時搭建的建築物則不屬於獨立的生活住所。
第四,如果一家中有多個子女的,可以分戶,只有一個子女的就不得要求分戶。有多個子女的,要求想要分戶的子女已經結婚,且對方將戶口遷到想要分戶的子女的戶中,這才可以分戶。
第五,夫妻離婚的情況下,一般不分戶,只是在戶籍登記信息中變更婚姻狀況。但是如果離婚的夫妻,另娶或者另嫁,且有住房的情況下,可以分戶。
(2)土地是父母的怎麼分戶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❸ 和父母在一個宅基地的戶口裡面,能不能分戶該如何進行
在我們這邊豐富多彩的方式,有那麼下列的作法,便是你結婚之後可以申請分離戶籍。這樣的事情只可以用以你們家裡邊幾個弟兄,就可以分為好多個戶籍假如是獨生子,那樣在我們這邊是不可以將戶口分開的。因此這樣的事情下,大家只可以採用一個農村宅基地,歸屬於一個戶籍裡面的人。假如是多弟兄,那樣在結婚的時候可以申請分離戶籍,相對應的各種各樣規定一些問題大家可以到公安局裡邊本地的公安局裡邊開展資詢,她們會出現一個清晰的圖表,使你填好及其確立的辦理流程是怎麼申請辦理的。
例如承包土地如何劃配,住房如何分配,老年人要負什麼責任,兒子兒媳要擔什麼義務這些的許多事情都要講清晰寫搞清楚。由於你僅僅分戶不單獨立戶,因此在你父母過世後,你爸爸媽媽戶主當然貫徹落實到你的戶主,你就是你爸爸媽媽申請注冊的這一戶。事實上在我們這里,獨生子與爸爸媽媽分戶另過的許多,但是並沒有單獨立戶的。獨生子與爸爸媽媽單獨立戶,現行政策上不容許,同團體的其他農民也不承認,也不會再給你分配農村宅基地。
❹ 父母的土地怎麼分配
父母的土地由父母自己分配,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進行分配,沒有遺囑的話按照平均分配。平均分配的前提是由繼承人平均繼承。不管怎麼樣,具體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的,最好是協商解決。
農村土地權父母的土地怎樣分
不可以繼承。
承包地(或稱自留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是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的(土地確權是對承包地經營權的確認,不是對土地所有權的變更)。
土地是集體分給本村農戶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內,與承包人在同一戶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其家庭成員續包;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發包方收回再分配。
農村土地確權後土地確權給誰,農村確權的條件
?土地確權如果有糾紛的,需要先解決糾紛,在進行土地確權登記。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土地管理部門做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土地確權的證據依據: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城鎮地籍調查資料;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新中國成立之後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合法佔有還是非法侵佔,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