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教養方式四種類型及特點
父母四種教養方式的類型及孝鏈特點是專制型、溺愛型、勿視型、民主型。
1、專制型。採用專制型教養方式的父母要求孩子無條件地服從和遵從,教育措施更多地採用專斷、強制或者懲罰等方式,忽視孩子自主性的培養。這樣教養方式下的孩子,容易出現焦慮、自卑、膽怯,沒有安全感。可能會出現冷漠悲觀、缺乏創造性、逆反心理、防禦心理、情緒不穩定等。
4、民主型。民主型教養方式的父母,對兒童溫和又嚴厲。能營造關愛、支持的家庭環境。父母對孩子的期望和標准明確而仿迅合理,並要求其嚴格執行。民主型的父母既能承擔起對孩子的教育責任,又能重視孩子的自主性發展和自我管理,這樣的教養方式傾向於獨立、負責任、能形成良好的性格。
B. 怎樣的教養方式是正確的
在整個兒彎爛童與青少年時期,教養方式有兩個維度分別是父母的接納與回應、要求與控制。前者指的是父母對孩子表現出的關愛和提供支持的程度。後者指是指父母對孩子限制和監管的程度。研究發現,父母的教養方式主要表現出這樣幾種類型。
一 專制型教養:
這是一種限制性非常強的主要方式。通常成人會強加很多規則,希望孩子能夠嚴格遵守。他們很少向孩子解釋遵守這些規則的必要性。而是經常依靠懲罰和強制型策略迫使兒童遵從。這類父母不能敏感的察悉沖覺孩子的不同觀點,而是專斷支配。希望孩子把他們所說的話當做法律。
二 權威型教養:
是一種有控制,但比較靈活的教育方式。真的父母會對孩子提出許多合理的要求,並且注意說明要求孩子遵守規則的原因。與專制型父母相比,這類父母會更多地接納孩子的觀點並做出回應,徵求孩子的家庭事務的意見,因此他們能夠認識到並尊重孩子的觀點。以合理、民主的方式來控制孩子。
三 放任型教養:
是一種接納,寬松的這種方式。成人幾乎不對孩子提出要求,允許孩子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沖動,不會密切監控孩子的活動。很少對孩子的行為施加嚴格的控制。
四 不作為教養:
是一種極度寬松且沒有要求。這種類型的父母或者拒絕孩子或者沉浸在自己的壓力和問題中。你是沒有太多時間投入的兒童教育中。他們對孩子需求不予理睬,或者是不敏感。
其中權威型教養方式總是和積極的社會性情感和智力發展相聯系。父母是溫暖而接納的,他們對孩子表達了關愛可以促使孩子尊重父母的指導。因為兒童不僅需要關愛,還需要限制,一套幫助兒童建構自己的行為並對其進行評價的規則,這是有必要的。如果沒有這樣的引導兒童就不能學會自我控制,也許會變得相當自私,任性缺乏目標。溫暖有回應的教養方式總是與積極的發展結果相聯系,安全的情感依戀、良好的同埋陸漏伴關系、較高的自尊、強烈的道德感。兒童一般都喜悅於有愛心的父母,因此會努力實現父母的期望學習父母所期望的事情。
C. 家長教養方式分為哪四種類型
家庭教養方式一般分為:權威型、專制型、溺愛型、忽視型等。
1、權威型:這是利於孩子成長的撫養方法。這類父母對孩子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對孩子的行為作出了恰當的限制,設立恰當的目標,並要求孩子服從和達到這些目標。同時,其表現出對孩子成長的關注和愛,會耐心地傾聽孩子的觀點,並鼓勵孩子參與家庭決策。簡而言之,這種撫養方式的特點就是理性、嚴格、民主、耐心和愛。
2、專制型:這類父母對孩子的要求很嚴厲,提出很高的行為標准,並且對孩子採取體罰或者其他懲罰措施。從本質上,這種撫養方式只考慮到父母的需要,而忽視和抑制了孩子自己的想法和獨立性。
3、溺愛型:這類父母對孩子充滿了愛與期望,但是卻忘記了孩子社會化的任務,其很少對孩子提出什麼要求或者施加任何控制。
4、忽視型:這類父母對孩子的成長表現出漠不關心的態度,其既不會對孩子提出什麼要求和行悉岩鄭為標准,也不會表現出對孩子的關心。這種極端的忽略嚴重阻礙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
家庭教養方式
專制型教養方式:父母對子女的一切要求都必須絕對服從。這是父母對待孩子的主導方睜頌式,也是中國父母的主要教養方式。這種方式在中國的家庭中佔主導地位。
民主型教養方式:父母對子女在教養上的一些問題和要求能和孩子商量,徵求孩子的意見,並且盡量尊重孩子的意見。這種方式在中國的家庭中佔主導地位。
放縱型的教養方式:這種方式是指父母對子女的一切要求都棗敏不加以限制,任憑孩子自己的興趣和愛好去發展,對子女的缺點和錯誤採取不聞不問,聽之任之的態度。這種教養方式在中國的家庭中也佔主導地位。
D. 父母的教養方式有幾個維度和類型
在心理學中,把父母教養方式歸納為兩個維度:接受-拒絕維度和控制-容許維度,根據這兩個維度的不同組合,可以形成四種教養方式:權威型、專斷型、溺愛型、忽視型。
1、權威型
在多數情況下,權威型最有利於孩子的成長,這是一種理性且民主的教養方式,父母在孩子心目中有權威,這種權威來自父母對孩子的理解與尊重,來自他們與孩子的經常交流及對子女的幫助。
父母為孩子設立恰當的目標,對孩子的行為作出適當限制,並且獎懲分明。這種教養方式下的兒童獨立性較強,自尊感和自信心較強,善於自我控制和解決問題,喜歡與人交往並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
2、專斷型
專斷型父母則要求孩子絕對地服從自己,對孩子的要求很嚴厲,提出很高的行為標准,稍有不順,非打即罰。
這種教養方式下的兒童常常表現出焦慮、退縮和不快樂,自我調節能力和適應性都比較差,缺乏社會責任感。長此以往,將會與父母關系疏遠,產生叛逆心理。
3、溺愛型
溺愛型的父母對孩子充滿了愛與期望,但對孩子缺乏控制和要求,對孩子違反規則的行為採取忽視或接受的態度,很少發怒或訓斥兒童。
這種教養方式下成長起來的兒童表現得很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很差,常以哭鬧等方式尋求即時的滿足,對父母依賴性很強,缺乏自信、恆心、毅力和責任感,具有較強的.沖動性和攻擊性,對父母缺乏孝心。
4、忽視型
忽視型的父母對孩子的成長表現出漠不關心的態度,既缺乏愛的情感和積極反應,又缺少行為方面的要求和控制。跟孩子在一起的時間很少,有時會對孩子流露出厭煩、不願搭理的態度。
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這種極端的忽略也可以視為對孩子的一種虐待,這是對孩子情感生活和物質生活的剝奪。
它會使孩子出現適應障礙,對學校生活缺乏興趣,學習成績和自控能力差,具有較高的攻擊性,感情冷漠,並且在長大後會表現出較高的犯罪傾向。
(4)父母正確的教養方式有哪些擴展閱讀
這樣的父母往往以微妙的方式操縱子女的行為,不尊重他們的意見和選擇。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控制策略:
1、社會隔離
如果要控制一個人,首先就要營造一個封閉的環境,防止他接觸外界的信息。我們不否認父母應該讓孩子提高警惕性,有自我保護的意識。但過度的控制就會破壞一個人的正常社會性活動。 要報備去哪裡玩、見什麼人,早請示、晚匯報,限制孩子的正常社交。
同時向孩子灌輸:「其他人都不可信!這世上只有爸媽才是真心關心你。」久而久之就會發現,除了父母,你沒有值得信賴的朋友、沒有其他社會支持。
2、貶低指責
當孩子犯錯、不聽話時,父母會明確地指責訓斥,甚至貶低他們的人格。同時,他們在插手孩子生活各個方面時,會理直氣壯地解釋:「我這不是為你好嗎,爸媽能害你嗎?」 而這份「為你好」背後所裹挾的控制和強迫卻在傳遞著另一種信息:你不行!沒有我們來指導你,你什麼事也幹不成!
3、經濟把控
經濟尚未獨立的滋味實在不好受,這時候,父母的經濟控制是最強有力的武器。控制花銷就等於控制了孩子的行動范圍以及活動內容,就算對於經濟獨立的成年人,控制型父母的經濟手段仍然起作用:「你要是非要XXX,房子首付就自己想辦法吧!」
4、情緒綁架
讓孩子產生愧疚感是控制型父母常用的情感武器。連流行歌曲都在教育我們:「聽媽媽的話,別讓她受傷。」多麼順暢的催眠,指示性的話語,沒有拒絕餘地,還順便假設了拒絕的後果-"如果你不聽話,父母就會受傷。" 隱含傳遞了後續的愧疚感,一氣呵成。
很多孩子在長大成人之後仍然擺脫不了這種情感控制,他們在分離-個體化過程中,在逐漸遠離父母的每一步中,都走得很沉重,內心充滿了不安和自責。情感綁架讓孩子覺得自己的成長、與父母的分離是在殘忍地「拋棄」他們。
E. 父母教養方式的類型包括
一、一般研究者把家庭的教養方式分成三類,權威型、放縱型、民主型。
1.權威型教養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的父母在子女的教育中表現得過於支配,兒童的一切都是由父母來控制的,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兒童容易形成消極、被動、依賴、服從、懦弱,甚至不誠實的人格特徵。
2.放縱型教養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的父母對兒童過於溺愛,讓兒童隨心所欲,對兒童的教育有時達到失控的狀態。在這種家庭環境中成長的兒童多表現為任性、幼稚、自私、野蠻、無禮、獨立性差、唯我獨尊、蠻橫無理、胡鬧等。
3.民主型教養方式,父母與兒童處在一種平等和諧的家庭氛圍中,父母與兒童處在一種平等和諧的家庭氛圍中,父母尊重兒童,給兒童一定的自主權和積極正確的指導。父母的這種教育方式能夠使兒童形成一些積極的人格品質,如活潑、快樂、直爽、自立、彬彬有禮、善於交往、富於合作、思想活躍等。研究也發現,在這種民主、尊重的教養方式下,兒童行為問題的發生率顯著偏低。
二、美國心理學家黛安娜·鮑姆林德提出了家庭教養方式的兩個維度,即要求性和反應性。要求性是指家長是否對孩子的行為建立適當的標准,並堅持要求孩子去達到這些標准。反應性是指對孩子和藹接受的程度及對孩子需求的敏感程度。根據這兩個維度,可以把教養方式分為四類,權威型、專制型、放縱型(溺愛型)和忽視型。
1.權威型
一般而言,權威型是對孩子最有利的一種教養方式。這種類型的家長在孩子心目中有權威,但這是建立在對孩子的尊重和理解上。他們會給孩子提出合理的要求,設立適當的目標,並對孩子的行為進行適當的限制。與此同時,他們會表現出對孩子的愛,並認真聽取孩子的想法。這種教養方式的特點雖然嚴格但是民主。在這種教養方式下長大的孩子,有很強的自信和較好的自我控制能力,並且會比較樂觀、積極。
2.專制型
專制型的特點則是嚴格但不民主。專制型的家長要求孩子無條件地服從自己。雖然有時家長為孩子設立的目標和標准很高,甚至不近情理,但是孩子不可以反抗。這種教養方式的家長和孩子是不平等的。在這種教養方式下長大的孩子,會比較多地表現出焦慮、退縮等負面情緒和行為,但他們在學校中可能會有較好的表現,比較聽話、守紀律等。
3.放縱型(溺愛型)
放縱型的家長對孩子則表現出很多的愛與期待,但是很少對孩子提要求和對其行為進行控制。在這種教養方式下長大的孩子,容易表現得很不成熟且自我控制能力差。一旦他們的要求不能被滿足,往往會表現出哭鬧等行為。對於家長,他們表現出很強的依賴性,往往缺乏恆心和毅力。
4.忽視型
忽視型的家長對孩子不很關心,他們不會對孩子提出要求和對其行為進行控制,同時也不會對其表現出愛和期待。對於孩子,他們一般只是提供食宿和衣物等物質,而不會在精神上提供支持。在這種教養方式下長大的孩子,很容易出現適應障礙,他們的適應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往往較差。
F. 常見的父母教養方式
例如權威型。
父母對兒童的態度積極肯定,熱情地對兒童的要求、願望和行為進行反響,尊重孩子的意見和觀點,鼓勵他們表達自己的想法並參與討論;父母對孩子的要求比擬明確,對他們的不良行為表示不快時,會嚴格按規那麼說服教育;而對其良好行為,那麼表現出真心的支持和肯定.這種高限制、情感上便於接受盯團的溫暖式的教養方式,對兒童個性的開展有積極的影響,易使孩子形成親切溫和、情緒穩定和深思熟慮的性格或者形成獨立、直爽性格。
如今的孩子,自尊心都很強,訓斥很可能會傷及孩子的自尊心。其實,你越尊重孩旦則大子,孩子的自尊心就會越強,而孩子會更加註意通過注重自己的言行來回應你的尊重。對於原則性的錯誤,其實家長們也可以通過平等、正式且嚴肅的方模豎式與孩子談話,告知其危害,並可以協商制定懲罰措施。
G. 父母的教養方式有哪些類型
四種類型的教養方式
專制型
專制型,又稱獨裁型,這是一種嚴厲的教養方式,是高「要求/控制」與低「接納/響應」的結合。通常成人會提出很多規則,期望孩子能夠嚴格遵守,他們很少向孩子解釋遵從這些規則的必要性,而是依靠懲罰和強制性策略(比如權利專斷或愛的收回)迫使兒童順從。專制型的父母不能敏感察覺到孩子的不同觀點,而是希望孩子聽話、尊重他們的權威。這是一種限制性非常強的教養方式。
放任型
放任型,是低「要求/控制」和高「接納/響應」的結合。這種類型的父母會縱容孩子,比較少地提出要求,允許孩子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沖動,不會密切監控孩子的行動,很少對孩子的行為做出強硬的控制。這是一種接納且放任的教養方式。
權威型
權威型,是高「要求/控制」與高「接納/響應」的結合。這種類型的父母會對孩子提出許多合理的要求,並且會謹慎地說明要求孩子遵守的理由,保證孩子能夠遵從指導,他們會立下清晰的規矩並貫徹始終。與專制型的父母相比,權威型的父母更多地接納孩子的觀點並做出響應,能夠認識到並尊重孩子的觀點,以合理、民主的方式來控制孩子。這是一種具有控制性但又比較靈活的教養方式。
忽視型
這是低「要求/控制」與低「接納/響應」的結合。這種類型的父母很少參與到孩子的成長中,他們或者會拒絕孩子的要求,或者由於過度關注自己的事情而對孩子投入極少的時間和精力,他們幾乎沒有規則與要求,對孩子的需求不予理睬或者不敏感。這是一種非常放任且具有較低要求的教養方式。
不同的教養方式對孩子的不同
一般來說,權威型的教養方式對孩子更多正面的影響,孩子更容易表現出積極、主動,自控能力強,做事有主見,能和他人進行良好的溝通。
專制型教養方式下長大的孩子,更有可能表現出不愉快、不友好,他們容易被激怒。
溺愛型教養方式下長大的孩子更多地表現出以自我為中心,比較任性。
而放任型的教養方式比較容易對孩子造成負面的影向,讓孩子長大後表現出亥高的攻擊性等行為。
每位父母都可以選擇最適合自己和孩子的教育方式。父母的教養方式恰當,孩子的性格會向更好的方向發展,若方式不當,則會適得其反。
而不管採用何種養育方式,都需要父母給孩子更多的愛和關注,能夠而耐心地傾聽孩子,而且懂得恰如其分地激勵孩子自我成長。
H. 父母正確的教養方式有哪些
要想成為合格的父母,就應該具備正確的教養孩子的方式。下面是我給大家搜集整理的父母正確的教養方式文章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跟孩子說話
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需要父母積極、主動和准確地向孩子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感覺,以達到親子之間良好的溝通。因而,當孩子還是個孤立無助的小嬰兒時,父母就應該經常地跟他講話。這樣不僅能給孩子遲早地提供語言環境刺激和交流感情的機會,而且通過這種方式,既讓父母可以學到應該如何與孩子交談,又為孩子提供早期理解成人語言含義的可能,同時也鼓勵孩子遲早學語音和詞語表達,研究表明,父母主動地表達和傾聽能為孩子提供外在環境的溫暖和安全,使他們有機會和可能充分地向外展現,學習與人交流和探索環境刺激。
(2)了解孩子的感覺和意向
盡管早期嬰兒還還能詳細地用語詞表達自己的感情和意向,但他們還是通用姿態和聲音表示自己的感受和要求的。因而,父母要做到真誠的傾聽,才能了解孩子的感受和需要,消除孩子的困惑。同時,孩子在與父母不斷的交談中,才能學會像父母那樣真心地關注他人,體驗他人的歡樂或痛苦,具有同情心。
在現代父母中,很少有人做到真誠地傾聽,他們常常會在孩子身邊忙於自己喋喋不休地說教。其實這樣,孩子是很少會去聽眾岩滾的。父母如果能做到全神貫注地傾聽,孩子會很願意說出自己心中的真實感覺,同時,這種傾訴本身就可以消除孩子的許多煩惱。
(3)分享孩子的感受
父母與孩子之間應有充分地交流,分享彼此的感受。孩子和成人一樣,他們也會壓抑不良的感受。當他們持續地處於不良情景刺激和產生負性體驗之後,尤其在持續的中度負性影響下,不良情緒會滲透到幼小的心靈裂跡中,並還可能表現為生理上的不適以至疾病。所以要讓孩子體驗、理解、分享他人的感受,並學會表達出來,這樣孩子有什麼不良體驗,也會通過分享而減輕,避免孩子體驗孤獨無助的感覺。
(4)與孩子一起做事
具有獨立活動能力的孩子十分願意參與活動。他們在活動中不但學習操作技能,而且產生興趣,誘導愉快的情緒。因此父母應當有意識地與孩子一起,吸引他們逐步地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動。2~3歲大的孩子正處於自我意識萌芽階段,這里他們大多願意自己獨自去幫和完成一些事,大人不要因為孩子年齡小,缺乏做事經驗而拒絕他們參與的熱情,否則恰恰因此而更新換代了教育孩子的良好機會。
父母應當知道,嬰兒期是動作思維發展的時期。他們通過動作活動內化經驗,認識事物,掌握事物的特性和變化的規律。嬰兒的智慧是在運動操作以及在成人的引導下,在與成人之間有來有往的交替更迭中發展的,而且,與成人一起做事,可增進家人之間的感情聯系,分享共同的成功喜悅,分擔所遇到的困難,極其有等於增進孩子的社會性交往能力和共同協商解決問題的能力。
(5)作出表率
在培養孩子良好的行為規范時,父母必須做到:
(1)作出表率。很難想像,一個隨手拿人家東西的父母能培養出一個純潔無私的兒子。以身作則,是對父母的第一個告誡之點。
(2)解釋理由。如果只是命令孩子去做,而不說明具體的原因,孩子是無法得到任何教育的。規范的道理只有隨著孩子的理解和自身言語的強化作用,才能內化成為孩子掌握的准則。
(3)勇於承認錯誤。在進行規范教育時,表率作用的重要一點是勇於承認錯誤。如果成人敢於承認自己說錯做錯,並且道歉,這樣孩子也會樂意跟從,並學會這種美德。
(4)應該公正。在進行規范教育時,只有站在公正立場,父母的表率作用才能發揮效果。孩子只要提出合理的理由就應當可以改變父母的決定。但決還能讓他們學會通過眼淚或發脾氣的方式來要挾以達到某種目的。只有公正地對待他們,即使他們的要求並未得到滿足,也會心甘情願地接受成人的決定,在這個過程中,他也能公正地對待他人。
父母和孩子的關系是一種互動的關系,父母影響孩子的發展,而孩子的發展又反過來影響父母的教育觀。父母是親子關系的主動因素。所以,父母不僅要在主觀上理解、關心孩子,而且在實踐上也要注意方式方法,粗源余展現給孩子一個能夠達到最優、最健康發展的典範。
I. 家庭教養方式有哪些類型
常見的父母教養方式分為權威型和專制型。
權威型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對孩子有較高、較嚴的要求,但要求一般都比悉棚較合理。他們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睜鄭則有明確的行為目標和准則,而對於孩子不合理的任性行為他們不會包容,會及時做出糾正,並督促孩子努力達到目標。
專制型父母的教育理念是嚴格、服從,此類父母在教育孩子時比較霸道,喜歡拿自己的標准來要求孩子,而不考慮孩子的接受能力。他們認為孩子還小,一切都得按照父母的指示行事,完全不在乎孩子的意見和感受,並且對孩子也缺乏熱情和關愛。
其他類型
溺愛型父母的教育叢閉理念是無條件的愛和包容,他們事事以孩子為主,無條件滿足孩子的各種需求,卻很少對孩子提出要求。這些孩子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變得依賴、任性、沖動、幼稚、自私,做事沒有恆心、耐心等。
忽視型父母對孩子採取放養的教育方式,給予孩子充分的自由,很少對孩子提出要求和行為標准,也很少將精力放在孩子身上,對孩子比較冷漠,缺少對孩子的教育和愛。在這種教養方式下,孩子缺乏安全感,待人自私冷漠,自控能力低下,情緒消極等,還會有其他的不良心理特徵。
J. 父母正確的教養方式有哪些(2)
對孩子來說,鼓勵、表揚是他們成長的營養劑,而懲罰是除蟲劑。鼓勵和表揚與懲罰運用起來必須有法有節,才能彀預期的效果。
(1)鼓勵
鼓勵孩子意味著父母相信孩子——相信他們的能力和智慧,相信他們能戰勝面對的一切困難。那麼,應當如何鼓勵孩子呢?
a發現優點。再調皮的孩子也有優點,再與人為難的孩子也願意別人肯定他。所以,不要忽略孩子的優點或把它視為理應如此。父母應當及時而充分地表示對他的能力和的欣賞,並讓他感覺到父母對他所持有的肯定和友好態度。發現孩子的優點並鼓勵它,老師教育的起點。要先肯定,再教育。沒有必要的肯定,教育就有可能走入歧途。
b不要強調責任。不要喋喋不休地嘮叨他應負什麼責任;不管孩子做事的結果如何,父母都應鼓勵孩子盡力去做,並且給予充分的餘地,讓他們學習在你在想什麼 的過程中得到經驗和體驗成功感。2~3歲的孩子也會產生擔心和害怕。他們有時不願意探索、做事或擔心,是因為他們不知道結果將會如何,所以父母應當鼓勵探索新異事物,敢於了解未知,從中得到經驗,並勇於承擔後果,承受失敗。經過挫折得到的成功將更加牢固地銘記心中。
c給予信任。了解孩子的想法和問題,同時相信孩子的能力,這樣能給孩子建立起一個良好的心態環境。自我的成長使他們意識到自己,更加努力去實現自己。所以父母應當信任他們,相信他們有能力去面對現實世界,同時要允許他們去嘗試。這樣,他們就會建立自信和樂觀態度,為他們的個性成長打下良好的基礎。
鼓勵是孩子成長過程中所必須的。鼓勵是孩子成長的推動力和營養劑,是孩子發展過程中的加油站。及時而充分地鼓勵,孩子的進步才能更加迅速。
(2)表揚
表揚和鼓勵是有區別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也許常常會鼓勵孩子去探索,去進步,去學習,但卻常常忘記表揚。
表揚應該是當孩子表現良好時才能給予的。表揚好行為比懲罰不良行為,能讓孩子學到更多的東西。它能增進孩子的自信,提高他們的自尊,給他們更大的勇氣去面對新的世界和承擔更重的任務。
表揚可能是一個笑容,一句贊美的話,一個擁抱,也可能是一些糖果或玩具。但表揚絕不能濫用成一種無原則的贊美。無論哪一種表揚,均應該讓孩子明白這是良好行為的後果。表揚還是事前的添加劑,而是好行為事後的強化。所以,還能在產生某種後果之前濫用表揚。有時孩子會由於期望得到表揚而做好行為,這里表揚才達到最大的作用。
(3)懲罰
孩子總是會犯錯誤的,是可以懲罰,但懲罰不可濫用。有效的、成功的、具有激勵性質的批評,可以改變一個人,使他一生受益,將一個人引向成功的。相反,一個傷害自尊重心,令人消沉的批評如:譏諷嘲笑,會讓一個人從此一蹶不振,造成“破罐子破摔”。
對於處在道德發展第一水平前習俗第二階段後的小孩需要權威,所以可以實施必要的懲罰。但是在實施中要注意孩子的個性是情感性還是物質性,如果是物質性的小孩直接剝奪物質或享受。情感性懲罰就需要保護小孩的情感,首先家長自身的情緒不能激動,不能用挖苦、說教、警告、謾罵、威脅等方式。並且在懲罰中不涉及人格,不說不要小孩、你好笨之類的話,具體實施時給孩子選擇被罰方式的權利。具體做法是在懲罰時要明確而又強烈地表達不同意的立場,表明期望,提供懲罰方式的選擇,然後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並採取行動。這樣可以讓他們明白這是犯了錯誤而體驗歉疚感情,這種內化了的感情體驗是使他們以後杜絕類似錯誤的最好方法。而過分的打罵將對孩子加深一層傷害,不良後果是多方面的,諸如挫傷自尊和自信,疏遠嚴厲的父母和變得敵意和冷酷,並且這些後果的影響在以後的成長中會逐漸以破壞性的方式表現出來。
1、身教重於言教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孩子建立與外界的各種關系除了自身體驗感受而來以外都是從父母行為中來的,不言而喻,“身教重於言教”是教養的重要原則與方法。
兒童具有學習寓於行動、思維重於形象、模仿能力強、可塑造性大等特點。如嬰兒在2歲前還處於早期感覺-運動性思維發展階段,此時還難以接受成人言語中的邏輯的指導,此時成人的言教主要是以其所蘊含的語調和感情起作用;相比而言,成人的身體力行更易於在他們的頭腦里打下烙印,並使他們易於模仿去做。這才是他們最重要的學習方法。因此,父母期望孩子具有什麼樣個性的行為方式,具有哪些感情素質,首先也應要求自己有相應的行為舉止、情感方式、生活態度和自身的安全感。
4.愛與懲罰
a通過身體表達愛
父母通過摟抱、撫摸、親吻等與身體有關的行為將溫暖輸送給孩子;通過生活護理、親切關懷、安全護衛,把關注給孩子。
b通過物質表達愛
父母對子女的鍾愛也往往通過某些物質條件來體現,比如諸多的衣食生活用品、必要的玩具等,在兒童還處在前習俗水平以物質為中心期中,有時某些小禮品也是表達愛的極好的形式。但是愛卻不一定必須用金錢來體現。情感性的孩子更需要一個微笑或擁抱,一句稱贊和表揚,一分關懷與護衛。
c尺度
以物質表示愛要有一個尺度。無論是物質的或精神的,均不能以孩子的要求為准。要知道,孩子是不會衡量他們需要多少玩具、多少陪伴、甚至多少食物和衣服的,聽任他們的要求,無限制的滿足,絕不是心理發展的正常行為,與此相反,對孩子物慾的無限滿足將使他們心理發展出現遲滯,不懂得勞動的艱苦,不愛惜物質,不尊重勞動和勞動者,只知獲取,不知給予,心中無他人,事以自我為中心。埃里克森就明確表示過,嬰兒如果已發出啼哭父母就去關注照顧,這樣建立起太過信任的性格對將來社會發展有害;另外嬰兒得到太過充分的保護就學不會等待,以後的分離就會很困難;所以埃里克森建議要掌握好一個比例尺度,當嬰兒啼哭時,及時給予照顧的次數多一點,過一會才去照顧的次數少一點。
d過度保護
過渡保護是溺愛的一種形式。嬰兒需要有安全感依賴感。父母對嬰兒的愛護和感情上的親密聯結使他們產生一種信任感和安全感,相信在他們需要時會父母能出現在他們身邊;在他們遇到困難時能幫助他們;在感到孤獨而彷徨時,能陪伴他們。這種安全感和對成人的依賴感使他們有勇氣去探索陌生的世界,有興趣去接近陌生人。
然而,在嬰兒會獨立行動以後開始發展自主性時期(大約18個月到3歲),應當把感情依戀與人格獨立性結合起來加以培養,在具有安全感的基礎上建立獨立意識。此時如過度保護,將會使孩子缺乏自立,產生害羞和懷疑外界,形成脆弱的人格。
e過分嚴厲和冷淡
從小無感情體驗和感情依戀的孩子長大後情感表達會很不好,不會對人施以愛和同情,他們將建構成冷漠無情的個性,很少體驗快樂,還難以與人相片,並缺乏樂觀精神,情商很低,經歷不起失敗和挫折。
2、關注發展傾向
鑒於人類嬰兒具有不同的先天稟賦和各異的探索外界的內存動機傾向,他們從出生後,在使用和鍛煉各種感官中就能顯示某些方面的認識傾向。諸如在對光線、色調、輪廓對比等視覺線索和在聲調強弱、音頻、音色等聽覺線索方面顯示個體差異和出現早晚的差異。父母要敏銳感覺和精細的體察,及時發現嬰兒顯示在視聽方面的自發傾向,誘導這些轉瞬即逝的智慧火花在同樣條件下再現。這是因為早期的智能傾向需要及時加以捕捉和誘導,使其得到強化和發展,如果這種傾向被忽略,則可能失去它們再出現的可能性。
如果頻繁出現某種傾向,則被稱之為興趣。由於先天稟賦之不同,顯示的興趣也各異。因此,誘導並促進符合他們的興趣的方向發展,往往會使孩子在這些方面發展出早慧的傾向。例如,在音樂聽覺、語言聽覺、運動模仿力等方面的早期顯露,能夠等到成人有意的和適宜的強化訓練,就有可能發展為優異的才能。
然而,從另一方面看來,強行迫使孩子去學習或從事他們所不感興趣的事情反而會使孩子受到傷害。例如,勉強那些對聲音不敏感的孩子去學鋼琴,使他們感受強大的壓力。因為他們可能不具備這方面的先天素質,從而也不可能有那種自發的興趣。過分的社會壓力使孩子鬱郁寡歡,失去生活樂趣。
興趣固然是可以培養,然而我們強調的是:循著嬰兒先天預置的稟賦和發展的規律來培養,這樣,不但能達到較高水平的發展,也能使他們順其自然和較容易地在樂於此道中發展,同時也使他們在能力的發展中享受自己的成就和享受歡樂的生活而形成健全的人格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