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父母的農村田地可以繼承嗎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在《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管理。由此條款可以看出,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農民只擁有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土地的集成問題。
其次您需要了解土地的承包權與經營權,雖然土地所有權不屬於農民,但是土地的承包權以及經營權卻是屬於的農民尤其是現階段農村土地實行家庭承包制,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農戶家庭,而且在《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中規定:承包人應得得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人死亡,其他成員還在,不發生繼承問題,仍由其他成員繼續承包。也就是說子女父母同屬一個家庭,父母去世後,土地則尤其子女繼續承包。
但是在實際的情況許多農民朋友都與父母分戶,以獨立戶口獨立家庭的身份進行生活,這種情況之下,由於其子女的戶口與父母戶口是區分開的,當父母趨勢之後,父母名下承包的土地其子女不能夠繼承,應當由當地農村集體組織收回。尤其是在現階段許多農村的年輕人在城市買房落戶,但是其父母的戶口卻留在農村,雖然依舊與父母生活在一起,名義上屬於同一個家庭,但當父母去世之後,其子女依然不能夠繼承父母承包的土地,還是由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Ⅱ 戶口沒在老家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
法律分析:戶口不在農村,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繼承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集體,宅基地使用權不是遺產不能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Ⅲ 戶口不在農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可以繼承嗎
法律分析: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屬於《繼承法》規定遺產的范圍。而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因此,戶口不在農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Ⅳ 農村不是本地戶口能不能繼承家裡的房屋和土地
不可以。關於戶口已轉為城鎮居民的子女能否繼承農村父母的住房及其宅基地問題,迄今為止並無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城鎮戶口的子女不可以繼承農村戶口的父母的宅基地,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父母個人財產,子女可以繼承。
事實上,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宅基地不屬於公民的個人財產。因此,宅基地的使用人去世後,即使子女是農村戶口,宅基地也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除非子女本身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宅基地使用權就可以轉到子女名下。
Ⅳ 出嫁女戶口未遷出,有權繼承農村父母土地的承包權嗎
農村土地承包權的繼承對於出嫁的女孩一共有二種規定。
農村那句嫁出去的女孩潑出去的水是說起的,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農村土地繼承法還是在一定程度上偏向於農村婦女的,就像如果是男的,戶口已經遷移出去了,是決定沒辦法繼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權的。而對於婦女有一條,只要夫家沒有給婦女土地,婦女就算是戶口已經遷移到別的農村還是有權利繼承原先村子的土地的。當然前提是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夫家沒給婦女分配土地。城鎮戶口是不行的,分配了土地也不行的。
Ⅵ 父母去世後,兒子的戶口不在本村,請問父母的土地能繼承嗎
你好,父母去世後,兒子的戶口不在本村,父母的土地能否繼承要分情況看待:
第一,如果是宅基地,因在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村民經申請僅可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並不屬於村民的個人財產,所以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外遷,宅基地是不能作為遺產予以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屬於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民死亡時,無論子女戶口是否外遷,原則上都可以發生繼承。換句話說,繼承人可以通過繼承房屋從而實現對繼續使用房屋所佔在基地的目的。
第二,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6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戶口又外遷,這種情況下,子女不再是本村集體組織成員,是不能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第三、如果是林地及「四荒地」,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第2款及第54條規定,林地承包或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這種情況下,即便子女戶口外遷,仍然可以繼承。
Ⅶ 戶口不在農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可以繼承嗎
戶口不在農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繼承,但是可以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權屬集體,不能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Ⅷ 戶口不在農村,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
戶口不在農村,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農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非農村集體成員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繼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不過不能翻蓋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體將收回宅基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Ⅸ 戶口不在農村能繼承父母宅基地房子嗎
法律分析:戶口不在農村,不可以繼承宅基地的所有權,只可以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進行繼承。不只是農村戶籍的子女可以繼承,城鎮戶籍的孩子也可以繼承父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發生繼承,只有在繼承農村房屋的同時對宅基地使用權同時發生繼承,遵循房地一體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Ⅹ 父母去世子女戶口不在農村土地可繼承嗎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子女戶口不在農村土地可繼承。父母去世留下農村土地,子女戶口不在農村,30年土地不變子女有繼承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責任制內的土地戶口本有人就繼續使用,沒有人就村集體收回
林地和競標得到的土地,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關規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