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付首付離婚時房產怎麼分配新婚姻法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如果是父母在結婚前給子女付的首付款,之後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在離婚的時候一般會將房子判給房產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房貸,而另一方得到相應的補償,包括共同還貸的部分,還有房子增值的部分。如果父母在結婚後給孩子出資首付,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如果父母對於首付款沒有明確的規定,那麼就會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應該平分。
現在國內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很多人離婚並不是兩個人的感情不夠深,而僅僅就是因為房子的問題,如果夫妻雙方非常看重利益,那麼這段感情是很容易破裂的,兩個人要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遇到矛盾之後要學會私下的去解決,不要被利益所誘惑,要做到真正的為對方著想,不管遇到任何的艱難阻險,兩個人也要攜手共同面對。
② 新婚姻法 父母付首付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父母付首付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平均分割,如果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夫妻收入的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平均分割。
③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由父母支付月供,離婚時房產如何判定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在子女離婚的時候,該出資是對子女的單方贈與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這個問題的糾紛近年來不斷增加。
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發布了民法典婚姻編的司法解釋一(2021.1.1實施),其中,關於「子女登記結婚前,父母出資購房,視為對自己子女單方的贈與」這一點的規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釋是一致的。
但是,對於子女登記結婚後,父母出資如何認定則修改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與原來《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給一方」。司法解釋三規定,「如果產權只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有著明顯的差別。
也就是說,該司法解釋實施後,子女婚後買房,父母出資的,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無論是全額出資還是部分出資,無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優先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
根據這一新規定,建議此後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簽訂書面的協議,明確約定父母出資的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如果是贈與,需約定清楚是只贈與給子女,還是贈與給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約定清楚利息和還款期限等。
婚前買房、婚後買房、父母出資買房房產歸屬一覽表(2021)
婚前買房
出資情況 房屋產權登記 司法實踐
一人出資 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或全款買房 認定為出資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取得房本,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
結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並向銀行申請貸款,房屋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貸款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尚未償還的貸款視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
房屋登記在非出資方名下 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以對方名義購房,若無特殊情況,會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有證據證明出資方明確表示歸登記一方個人所有,按產權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雙方出資 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 同居生活期間購房,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婚後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 同居生活期間購房,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非同居生活期間購房,按照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照借款或贈與處理,視具體情況而定,法官綜合考慮購房背景、出資數額等因素,以公平原則作出認定。
婚後買房
出資情況 房屋產權登記 司法實踐
以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購房 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 房屋是出資方個人婚前財產在婚後的轉化,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若出資方只支付了首付款,房款尚未償還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非出資方名下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 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
房屋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夫妻離婚時不能簡單地完全按照登記情況將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法院重點審查夫妻雙方在購買房屋時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真實意思確實是將購買的房屋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時應將該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由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暫時管理;如果真實意思並非將房屋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時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父母出資買房
婚前:
出資人 房屋登記 司法實踐
一方父母全資出資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認定為產權登記方婚前個人財產
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離婚時一般將房產判歸產權登記方所有,由該方支付剩餘貸款。對婚內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包括本金與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夫妻雙方或者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若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及各自份額,則按照雙方約定享有房屋產權。若雙方對共有方式未進行約定,視為等份共有。
雙方父母均出資 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
婚後:
出資人 房屋登記 法律規定
一方父母全資出資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有協議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登記在對方子女名下或雙方子女名下 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協議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除外。
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支付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還貸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或雙方子女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對方子女的贈與,但有協議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除外。
雙方父母均出資 登記在一方名下 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登記在雙方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特別注意:父母出資買房,如未明確表示贈與,一般會視為借款。此時,如房產是共同財產則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房產是一方個人財產,則該債務一般認定為一方的個人債務。
④ 婚後房產父母出資離婚怎麼分配
婚後房產父母出資離婚怎麼分配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房的,則產權如果登記在一方名下,就視為對一方的贈與,離婚時歸一方所有;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房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二、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的,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則離婚時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額按份共有該房產;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房產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的房產,如果房子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果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則如果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
則房子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時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如果婚後由一方用自己的財產還貸的,則房產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⑤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還要看該類房產是否存在貸款。如婚前全款買的且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法律分析
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人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當然,如果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餘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並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並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資時一般只能決定其出資份額贈與何方,鑒於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自己子女名下,將父母出資部分認定為只向自己子女的贈與更加合理合法。如果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而且房產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若有證明證明該房產是贈與給其子女的,屬於其子女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⑥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離婚如何分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離婚分配: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屬於婚前財產,離婚時歸一方,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共同分割,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⑦ 離婚後房子父母付首付如何分割
如果父母出首付買的房子是在結婚前購買的,那一般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有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如果父母出首付買的房子是在婚後購買的,一般會被認為對雙方的贈與,有明確說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