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親去世了,房子拆遷,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請問該如何分割房款
在法律上來說,由他的妻子承擔主要的一部分。然後兒女繼承他母親剩下的一部分。然後平均分配。這樣是在法律上而言的,如果沒有妻子的話,那麼就兒女共同來。分擔平分就可以了,不論是女兒和兒子。都可以的。
❷ 父母過世留下的房子拆遷兒女有繼承權嗎
父母過世,他們留下的房子自然就是遺產,由兒女來繼承。如果房子拆遷,兒女當然也有繼承權。如果沒有留下遺囑,所有兒女都有共同的繼承權,平分遺產。如果某位兒女已經去世,由他的子女代位繼承。
❸ 父親去世了房子如何繼承
你好,關於繼承問題,若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並且在法定繼承中,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無論有多少,均應同時繼承,沒有先後次序之分。當然繼承人可以放棄自己的份額,但需要在遺產處理前進行書面的放棄。房屋繼承人在繼承程序完畢,取得對房屋遺產的合法繼承權後,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根據不同地區所需要提交的文件略有不同,但大體一致,以上海市為例:1、申請書;2、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證書;4、證明房地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文件(例如被繼承人死亡證明);5、根據登記技術規范應當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例如繼承證明文件及公證)。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1124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1127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❹ 父母去世了房產如何繼承
父母一方去世房產的繼承方式:首先,按照遺贈撫養協議優於遺囑,遺囑優於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然後,法定繼承再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優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順序繼承。若房產不宜分割的,可以採取競價、拍賣、折價等方式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❺ 已故父親名下房產動遷怎麼賠付
已故父親名下房產動遷賠付方法如下:
1、產權調換。
對於拆遷人來說有影響余房率的負面作用,但是有利於保護被拆遷人的房屋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也是與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趨勢相符合的,所以《拆遷條例》賦予被拆遷人要求以產權調換的形式給予補償的權利,並且規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應當實行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也不是絕對的,對於還建有特殊困難,又沒有其他房屋可供調換的建設項目,被拆遷人產權調換的要求就不能給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屬建築物也不實行產權調換,但要付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助費。
2、作價補償。
指拆遷人以支付貨幣的方式,賠償被拆遷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作價補償是拆遷人樂於採用的一種形式,它不僅可以一次性解決房屋拆遷安置中的種種問題,而且還可以有效提高房地產經營效益。不足之處是使用拆遷人從事房地產開發初始投資過大。
3、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
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是指在拆遷補償中,對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實行產權調換,一部分實行作價補償。這是一種折中的形式,有利於協調拆遷雙方在補償形式問題上的分歧。
如果有遺囑的按遺囑,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親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就應該按照法律進行遺產分割,單從房產來說,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擁有同等權利的繼承權,由以上關系中的所有成員平均分配死亡人的房產。
如有任何一人不想繼承房產,可去公證處做一份放棄繼承公證,持此公證,其他有繼承權力的人一起到房產局將上述房產過戶到繼承人名下,可按份共有,比如說有5個人繼承,那麼每個人繼承該房產的20%,這個份額回體現在新出的房產證上面。
❻ 父母去世房產繼承規定
父母去世房產繼承規定:
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願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2、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合法財產權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財產必須分割以後屬於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房產繼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繼承權的喪失可分為絕對喪失與相對喪失。繼承權的絕對喪失,又稱繼承權的終局喪失,是指因發生某種法定事由,繼承人的繼承權終局的喪失,該繼承人絕對不得也不能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❼ 父母都過世了房子拆遷怎麼辦
父母都去世了,房屋拆遷補償歸誰,這要看房子在誰的名下有果,房屋在父母名下。那麼拆遷補償就是屬於遺產,由你們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
但有果是農村的房子,只要你和父母戶口在一起。在你父母去世之後,房屋拆遷補償都是屬於村裡集體的士地權益 ,大部分的拆遷補償應該由你獲得 。
❽ 父母死亡房子拆遷,拆遷中的所有補償是否子女都有繼承權
我國《繼承法》規定,他是有繼承順序的,父母都死亡了,三個子女都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