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做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有沒有年齡限制
擔任監護人需要有監護能力,年齡方面必須是成年人。
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的,一般是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包括其他親屬和朋友。如果以上人員都沒有,則由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民法通則》第17條規定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親屬……這里所表示的(一)、(二)、(三)、(四)等都是一個擔任或確定監護人的順序問題。如果大家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則由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不服該指定的,可由人民法院裁決。
2. 我哥是精神病人,我父母七十多歲的老人做監護人。合理嗎
合理,除非父母都是無行為能力人。
3. 父母無能力監管的精神病人子女拒絕怎麼辦
父母無能力監管的精神病人,子女拒絕怎麼辦,既然是父母監管的那一定是你的兄弟姐妹,父母沒有能力監管了,子女不能拒絕,子女拒絕了難道要交給社會上啊,要是那樣的話,國家也會負擔不起的,所以說父母負責監管的人一定也是你的親人,子女責無旁貸
4. 父母80歲了可以成為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嗎
父母是孩子的最親密的,精神病人沒有哥兄弟姐和妹的情況下,那隻有父母,不管多大年齡,也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5. 法律上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是監護到多少歲
摘要 父母對18周歲的孩子因被監護人獲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自然終止。
6. 對精神病人的監管人是父母配偶成年子女但離異後的子女有監管責任嗎
當然有監管責任,法律有規定的。
7. 精神病人已成年人,但父母均在,病人兒子十八周歲了,法定監護人是誰
病人的兒子已年滿18周歲,屬於成年人了,他可以肩負起照顧病人的責任,所以他說可以成為監護人的,而病人的父母還健在,也是可以做監護人的,但基於病人的父母年邁,所以一般還是由病人的兒子作為監護人
8.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是否有順序
監護人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回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答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精神病人監護人的設定也包括法定監護和指定監護。
法律對於近親屬、朋友擔任監護人,設有一定順序。對於未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一順序,兄姐為第二順序,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為第三順序。對於精神病人,其配偶為第一順序,父母為第二順序,成年子女為第三順序,其他近親屬為第四順序,關系密切 的其他親屬、朋友為第五 順序。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後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徵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的數人。
9. 已滿18歲的精神病人犯法家長還有承擔責任嗎
40多歲的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打傷人,由於他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民事賠償金應該由他的監護人承擔。他的監護人如果是他父母,就應該由他的父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