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一方去世 ,另一方健在,需要立碑么
別聽他們胡說。。 不可以立碑。
「立碑」 是兩人都過世,且最後一位過世的三周年之後才可立碑。且需要找風水師傅看立碑的位置。立碑的好壞,也關系著家門的興衰。
Ⅱ 如何寫立碑人
誰立的寫誰,比如兒子立的,寫「子某某謹立」
父母一方健在的碑上肯定要留位置,健在一方百年後再補上。
立碑人得寫,證明後人紀念老人,老人有後輩兒孫。
你要重寫碑文的話,應該最後立碑。盡量不動陰宅的東西。
Ⅲ 父母一方去世 ,另一方健在,需要立碑么
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健在是不能立碑的,等父母全去世後才能立碑。
Ⅳ 父母一方健在可以立碑嗎急急急
可以啊一方寫上名字一個留下空白處就可以
Ⅳ 父母健在兒子死後可以立碑嗎
立碑是對死者墓地樹立的標志,墓碑文上一般刻記死者的姓名、籍貿、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與死者的關系。父母健在後輩亡故同樣可以立碑,不過,因為是白發人送黑發人,立碑者可以不具姓名,單寫名字,去世日期即可。
Ⅵ 母親健在,給父親立碑,有什麼講究、
母親現在給父親立碑,我們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這樣才能既符合我們的傷,讓傳統文化禮儀,而又不讓人心裡產生各種反感。
1.立碑之前首先要和母親進行協商。一定要徵得母親的同意才能給父親立碑。如果母親不同意的話,是堅決不能給父親立碑的。
2.母親同意立碑之後,我們知道母親去世之後肯定會和父親進行合葬,所以我們一定要注意碑文的書寫。我們一定要在刻寫文的時候,將父親的名字刻在一邊。而另一邊最好不要刻上母親的名字。
如果母親同意刻上自己名字的話,那麼也一定要進行描紅。
3.給父親立碑一定要在父親三周年之後,最好是子女共同到場,由子女共同出錢,選一個黃道吉日進行立碑!
Ⅶ 有一方老人健在可以立碑嗎
可以的!生記碑
Ⅷ 請介紹立碑方面的民間習俗
1.立碑講究在父母雙方去世三年以後,父母有一方健在不宜立碑,時間最好也選在清明時節。為先人立碑,不僅僅在於風俗,還在於一些家人久居外地,不常回家上墳,怕以後墳頭越來越多不便尋找,立座碑等於為親人的墳塋作個記號。這件事理應由子女承擔。立碑原來很時興,但由於上世紀50年代「大躍進」和後來「文化大革命」的影響,立碑自然也就一度成為不可能的事了。後來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從上世紀80年代起,立碑又漸漸時興起來。
不過,起初的碑都是用水泥抹的,很簡單,就刻個姓名,「記號」的功能很明顯。而近些年來,碑則多用石料,並越來越講究起來。立碑時,先是由子女選料刻碑,定好日期。碑刻好後,要將碑用紅布裹起來,運到離墓地最近的地方存放。有一種說法,是要將刻好的石碑放在路邊,讓路人踩踩,可能也是為了吉利吧。清明節來臨,人們便在選定的日子立碑。立碑具體時間沒有規定,主要根據立碑人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立碑時,碑的方向各地有各地的講究,一般陽面朝向東南。另外,立碑的費用,只能由子女出,因為立碑盡孝,別人誰也代替不了。碑立好後,家人也要在碑前磕頭、燒紙、燃放鞭炮,以表敬意。
2.立碑根據當地風俗,但要選定日子。這個日子首先要符合選日子的標准。最少不能和死者或立碑者范沖和穿。
3. 立好坐向 ,這是非常重要的關於一家人的興旺與衰敗,發男發女發長發少的問題。
4.立碑要嚴格按照風水理論,立在正東方發血光之財。長女身體不好。立在正南方老二身體不好,眼睛,心臟,等疾病,家中存不住財。婦女身體不好等。
Ⅸ 雙人碑文,父母一方在世,現在這個碑文該怎麼寫!
都按照去世的版本寫好刻上(譬如先考某某某、先妣某某某),在世的人名用紙封上或貼上(紙的顏色根據當地習俗不一樣,我在南方北方各地見過不同顏色的,黑色紅色和黃色的,可以請教當地的風水師)。因為現在碑文都是機刻的,如果裝上了,以後要再刻,就要拆碑,就會動了地氣,對家族及風水反而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