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從法律上講,十六歲的孩子父母還有監督權
法律規定18歲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所以16歲仍然是未成年人
❷ 已滿十八歲父母還有權管制兒女錢財嗎
18歲以上是具有完全刑事能力的公民,父母不再是自己的監護人無權干涉。
❸ 年滿16周歲父母還有沒有監管權利
這里主要是看行為人是完全行為能力還是限制行為能力。光看年齡18以前都是限制行為能力,即其父母有監護權。但是當行為人在16歲以後生活來源完全自理的可以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望採納)
❹ 未滿十八家長有監管權嗎
沒有,孩子未滿十八周歲,父母自由監護權。他也應該有自己的隱私。和最起碼得尊重。
❺ 已滿18歲的成年人 父母是否有監護權
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年滿18歲,父母就沒有監護權了;否則就有,直至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為止.因此,監護權是否終身視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分別為民法中對民事行為能力和監護人的規定:
一、民事行為能力的劃分
10周歲以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10—1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16—18周歲但能以自己的勞動為生的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俗稱神經病、傻子)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只有無民事行為能力任何限制行為能力人有監護人
三、監護人的指定順序如下:
1.未成年人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有能力並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親友——》父母生前單位或社區組織
2.精神病人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有能力並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親友——》社區組織
❻ 18歲以上的父母還有權利管制我們嗎
從法律角度上說,無權管制,但是如果你還不有獨立的生存能力,那還是多聽聽父母的意見
❼ 人到幾歲可以受法律保護,不受父母的管制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內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容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你馬上就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了。但是你連自己什麼時候有什麼權利都不知道,你不覺得還應該再讀讀書嗎?現在的大學都很容易上,家裡有條件找個大學混幾年出來好歹也有個文憑。高中都沒畢業在上海能幹什麼?再讀幾年書給自己和他多一點的時間,如果到時你們還想在一起那麼也許就沒什麼問題了。多讀幾年書也是為了你們的更好的未來。
這么多人都在勸你,你也快成年了,自己好好的想一想。
❽ 法律上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是監護到多少歲
父母對18周歲的孩子因被監護人獲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自然終止。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是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資格。
對於處於父母保護之下的未成年人來講,法律已詳細規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這些未成年人的監護權人就是他的父母。
年滿18周歲是成年的標志,《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監護終止的原因有以下幾種情形:
1、被監護人獲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監護人或被監護人一方死亡。
3、監護人喪失了行為能力。
4、監護人辭去監護。監護人有正當理由時,法律應允許其辭去監護,但這不適用與未成年人的父母。
5、監護人被撤銷監護人資格。
(8)多少歲父母擁有監管權擴展閱讀:
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范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
當近親屬對於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並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監護權,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承擔。受委託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託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託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在近代社會中,由於規定的監護人沒有履行應盡的義務,也是時常發生對未成年人的傷害事件,國家也是十分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如果規定的監護人有意外的情況無法繼續擔任監護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提交變更監護人的申請,這也是為了能夠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❾ 父母監護權到多少歲
法律分析:父母監護權到十八歲。如果十六歲已經有自己經濟收入並且以此足以維生,那麼十六歲開始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需要監護人。父母因被監護人獲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自然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九條 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第三十一條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依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❿ 兒子年滿18周歲擁有房產但父母還想監管怎麼辦
你把房產證保管好,兒子沒有房產證就無法進行房產交易。也就是說他賣不了房子。你就起到了監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