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叫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等
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的概念如下:
B. 我國現行的養老模式分為
一、我國現行的養老方式歸納起來不外乎兩種基本類型:
1、機構養老。凡是離開自己的房屋住所而入駐養老院、托老中心、光榮院、福利院、康養中心等養老機構的,均可稱為機構養老。
2、居家養老。凡是選擇在自己家裡自己照顧自己、或者聘請保姆照顧自己、或者由親屬子女照顧自己、或者委託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照顧自己、或者委託小區物業照顧自己的,均應視為居家養老。
當然,隨著交通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改善,以及老年人對生活品質的追求,也有不少的老年人選擇候鳥式的旅居養老和異地養老。但無論如何也都離不開養老機構的服務,或者異地居家養老的范疇。因此,不必單獨劃分為一種養老方式,只是選擇的地點不同而已。
如果說還有什麼方式值得的話,那就是」寄居養老「,即選擇合適的農家長期寄居,由所在的農家為其提供適當而有償的養老服務。但選擇這種方式的畢竟非常小眾,沒有普遍意義。
二、應該如何選擇養老方式呢?其實,也不是絕對的。要因人、因時、因地、因階段、因身體狀況而定。不同的人、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年齡階段、不同的身體狀況,都應該有不同的選擇。
通常來說,如果身體狀況尚可、生活起居能夠自理、或者親屬子女就在身邊並關系融洽,或者有幸能夠雇請到稱心如意的保姆,或者社區街道(小區物業)居家養老服務比較完備配套,那麼,首選方式還是居家養老。這樣的話,就不必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不必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和作息規律,從而會保持良好的心態,享有較高的幸福指數,更有利於健康長壽。
如果身體狀況較差,生活不能自理,親屬子女不在身邊或者關系極不融洽,請不到稱心如意的保姆,社區街道或小區物業難以提供完備配套的居家養老服務,那麼,還是需要選擇機構養老方式安度晚年。因為,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特別是政府對養老事業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養老機構畢竟已經得到全面發展,服務能力、服務水平均已有了大幅提升,服務過程日益規范,服務態度日益改善,服務標准日臻完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C. 什麼是機構養老
「機構養老是指以社會機構為養老地,依靠國家資助、親人資助或老年人自備的形式獲得經濟來源,由專門的養老機構,如福利院、養老院、托老所等,統一為老年人提供有償或無償的生活照料與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養老方式。」
D. 養老機構的定義
養老機構是社會養老專有名詞,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它可以是獨立的法人機構,也可以是附屬於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的一個部門或者分支機構。
E. 國內的養老模式都有哪些
看你怎麼分。按服務地點分有家庭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等模式。按費用承擔方式有版以房養老、兒女權贍養、政府買單、老人自費、政府補貼與自費結合等方式。按服務內容分有異地養老、旅遊養老等。
據了解,目前最成熟和最先進的養老服務體系是哈爾濱邦尼老年服務股份公司提出的「無縫養老服務體系」,其可涵蓋所有的養老需要和形式,並且可實現各種需要和形式的無縫銜接。「無縫養老服務體系」推出以來,得到了政府和社會的極大認同,有望成為我國有效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樣本模式。
F. 養老機構的概念是什麼,有哪些類型
關於養老的問題如今越來越引發人們的重視和關注,那麼本文今天就詳細跟大家講一講關於養老機構,先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關於養老機構的概念,究竟養老機構是什麼意思呢?G. 我國主要的三種養老模式是什麼
法律分析:我國的傳統養老模式主要有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三種。1、居家養老:按字面意思,就是選擇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傳統養老方式。2、社區養老:老年人在家庭居住與社會化上門服務相結合的一種新型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彌補了家庭養老的不足,但社區養老功能不全、服務能力不強的現象也普遍存在。3、機構養老: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舉辦養老機構,為老年人集中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一種養老服務模式,包括養老院、養老公寓等多種類型。機構養老將是未來養老的一大主體方式,適合比較喜歡熱鬧的單身老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H. 什麼是機構養老
養老機構是社會養老專有名詞,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它可以是獨立的法人機構,也可以是附屬於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的一個部門或者分支機構。
服務對象
養老機構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老年人,但某些養老機構(如農村敬老院)也接收轄區內的孤殘兒童或殘疾人。
服務特點
公益即「公眾利益」之意。公益性事業是指直接或間接地為社會公共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及其設施。公益性企業是指直接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領域服務的企業。我國絕大多數養老機構是以幫扶、救助城市「三無」、日常生活疏於照料,以及農村「五保」老人為主,且多不以贏利為主要目的,所以其公益性特徵尤為明顯。
養老機構生活(5張)與其他服務不同的是,養老服務是一種全人、全員、全程服務。所謂「全人」服務是指養老機構不僅要滿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還要滿足老人醫療保健、疾病預防、護理與康復以及精神文化、心理與社會等需求;要滿足入住老人上述需求,需要養老機構全體工作人員共同努力,這就是所謂的「全員」服務;絕大多數入住老人是把養老機構作為其人生最後的歸宿,從老人入住那天開始,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就要做好陪伴著老人走完人生最後里程的准備,這就是所謂的「全程」服務。
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平均年齡多在75歲以上。增齡衰老,自然使老人成為意外事件、傷害、疾病突發死亡的高危人群。此外,養老服務業又是一個投資大、回報周期長、市場競爭激烈的高風險行業。如果沒有市場意識、經營意識,沒有嚴格的管理和風險防範機制,必然增加養老機構投資與經營風險。
服務宗旨
宗旨是目的和意圖之意,換而言之,大的來說是理想,小的來說是目標。養老機構的服務宗旨是安排、照料、護理好老人,讓老年人滿意、子女親屬放心,為政府和社會分憂。絕不能只追求經濟利益,而不顧老人的安危、冷暖和利益,這樣的機構將會招致社會輿論的譴責和政府的制裁。我國《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2001)要求各養老機構在建院之初都必須明確其服務宗旨,並嚴格按照所設定的服務宗旨開展養老服務工作。當然,養老機構服務宗旨在具體宣傳、表述方式上可以存在差別。國內較為普遍採用的描述語言有:「尊老、敬老、愛老、熱情、周到、服務」、「關愛、真誠、溝通、服務」、「 勤懇、熱誠為入住老人服務」、「老人至上、服務第一」、「讓老人滿意,讓親屬放心」和「替兒女盡孝,為政府分憂」等。此外,亦可結合機構的名稱巧妙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