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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機構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0-12-13 15:32:15

A.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身份還有區別嗎

當然有了。。。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區別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簡單來講,我們看到的學校、醫院等這些帶有固定編制,和具備公益性質的社會機構,就是屬於事業單位范疇。
很多同學比較關注的是事業單位和公務員之間的區別,這需要從二者的整體特點上來看。首先,看二者的定位: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拔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事業單位考試目前尚無全國招考,多為全省市和縣級統一招考,一般是各個單位單獨發公告招考。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公務員考試國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個別單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單獨舉辦。
簡單來講,公務員算是嫡系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而事業單位則是輔助政府工作的一些單位部門,但都有國家指定的編制,享受國家的財政撥款下發工資或者補貼。在這里還要補充一個介於兩者之間的單位,也就是參公單位。
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是事業單位的一種,單位的管理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但人員屬於事業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編制。
參照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工勤除外)與公務員的區別,我們認為主要是人員使用的編制不同,公務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參照管理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現在公務員編制少,但是需要公務員編制的工作卻多,所以就有了參照公務員編制,其他的如工資福利待遇、日常管理等,都是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規定。由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和差額撥款單位,各政府委辦局都是財政全額撥款。
一般而言,就行政職能和福利待遇來講,整體上時公務員單位>參公單位>事業單位。但是也並不是意味著所有的單位部門都是這樣,其實和當地的財政狀況以及各單位的性質、事業單位的收益等多方面共同決定的。所有,不能片面的認為公務員單位一定會比參公或者事業單位更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復習請參考《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

B. 縣級退役軍人事務局由什麼部門直接管理

我國各省市自治區的縣市區級退役軍人事務局,是由縣市區級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機構職責,僅供參考:

1、貫徹落實關於退伍軍人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和實施我縣退伍軍人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保障和安置工作的具體措施,贊揚和展示退伍軍人獻身於黨、國家和人民的精神和價值取向。

2、負責轉業安置轉業幹部、離退休幹部、復員軍人、離退休軍人和轉業職工,以及對自謀職業的復員軍人的服務管理。

3、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家屬就業創業。

4、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貫徹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

5、組織和協調交接地區退休軍人和其他合格退役軍人、非軍人退休人員和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的醫療保障和社會保險。

6、組織對傷病員、傷殘退伍軍人的服務和養老金管理,制定退伍軍人醫療、療養、養老機構的規劃和政策,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合繼續服役的傷病員、傷殘軍人的工作;組織和指導軍隊物資保障工作。

7、組織開展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8、負責烈士和退伍軍人的榮譽和獎勵,管理和維護軍隊墓地、紀念活動等;依法承擔與保護英雄、烈士有關的工作;審核列入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館名單;總結、表彰和宣傳退役軍人及其工作單位和個人的先進典型事跡,營造關心國防、愛軍、崇尚士兵、尊重英雄的社會氛圍。

9、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10、負責對職責范圍內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11、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2、職能轉變。縣退伍軍人事務局要加強退伍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集中統一、責任明確的退伍軍人管理制度,協調努力,更好地為軍人家屬服務,保護軍人家屬的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重職業的力量,為提高戰鬥力和凝聚力提供更好的組織保障。

(2)養老機構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2018年4月16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在北京正式掛牌。

2018年7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戶網站上線運行。

2018年9月1日,退役軍人事務部網站「網上信訪」等互動欄目已建設完成,並上線試運行。

C. 蚌埠養老保險科電話號碼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給你個很詳細的:
蚌埠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科室職責及聯系電話
局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及有關部門的工作關系;
二、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目標任務的分解上報並監督檢查;
三、負責局文電處理,做好公文的收文、發文、審核、擬辦、催辦、督辦工作;
四、負責機要文檔、保衛保密、會議組織工作;
五、負責匯集提供勞動保障政務信息、宣傳報道等工作;
六、負責局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局辦公大樓管理工作;
七、負責局機動車輛管理,做好日常公務用車派發工作。
政策法規科工作職責
一、貫徹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制定我市勞動保障規范性文件和實施意見,開展綜合性調研;
二、承辦局機關法律事務,處理勞動保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三、負責處理社會保障行政爭議案件;
四、負責勞動保障領域政策法規與社會經濟其他領域政策法規綜合協調工作;
五、負責依法行政的執法監督、普法工作及勞動保障法律宣傳、咨詢工作;
六、負責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有關勞動保障方面的建議與提案答復工作;
七、負責受理、協調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行政審批事項.
電話:2051779
勞動保障監察科工作職責
一、監督檢查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國家勞動保障監督檢查權;
二、制定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規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監督員的培訓、考核與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工作;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並組織查處;
四、做好用人單位、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勞動保障年審工作;
五、對全市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進行審查、備案;
六、負責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時制度及企業職工勞動保護、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七、參與市級勞動模範及先進工作者的評定工作。
電話:2044344
勞動爭議仲裁科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勞動關系調整的有關政策,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政策咨詢和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二、負責勞動合同鑒證和管理,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規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依法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檢查;
三、負責全市企業與企業工會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指導、審查及因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工作;
四、依法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做好立案、審理、裁決等項工作。重大疑難案件及時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研究決定;
五、指導縣、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及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作,負責對勞動爭議仲裁員、調解員進行專業培訓和管理。
電話:2043087
勞動工資與基金監督科工作職責
一、組織編制全市勞動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工作;
二、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管理政策和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
三、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監督實施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和工資支付制度,指導企業內部工資分配;
四、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研究擬訂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政策,審核和清算市屬企業工效掛鉤工資;
五、調查、採集、分析和公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及企業人工成本預警預測信息;
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法律、法規,負責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七、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統計分析及預、決算意見的審核;
八、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方面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的違規違紀案件;
九、對有關機構承辦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業務進行資格認定,對其承辦的補充保險基金實施監督。
電話:2044510
職業技能培訓科工作職責
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職業技能開發總體規劃和政策;
二、綜合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對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進行資格審定和監督檢查,審核社會培訓機構招生廣告;
三、擬定社會勞動力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職業資格證書、崗位合格證書的核發;
五、組織實施職業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六、指導技工學校和就業訓練中心等技能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
七、負責全市技工學校招生工作。
電話:2043172
養老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險科)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養老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審核、辦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職工的退休手續及核定養老金標准;
三、負責審核、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因病退休、政策性破產提前退休手續及核定養老金標准,審核職工遺屬補助;
四、負責全市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的調整及其他補助的審核工作;
五、研究擬定補充養老保險管理辦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意見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電話:2054261
失業保險與就業科工作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失業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和失業保險稽核辦法;
三、負責對全市就業服務機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研究擬定促進全市城鄉就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擬定全市各級就業經費籌集和管理的辦法,並對就業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
六、貫徹落實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的政策和措施;
七、負責政策性安置職工和調配工作;
八、按照規定為本市勞動力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來蚌就業辦理相關手續。
電話:2051699
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科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具體規劃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基金管理的政策、辦法及配套措施;
三、負責全市職工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鑒定以及職工因病、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四、對申報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資格進行審查以及對已獲得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資格的單位進行年審工作;
五、負責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的相關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電話:2046165
人事教育科工作職責
一、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人事管理、幹部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組織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選拔、考核、獎懲、晉升、工資、編制、職稱、教育培訓等項工作;
三、對局系統內人員、機構編制進行計劃管理,對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提出意見,對機關、局屬事業單位職工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制定工作辦法,及時總結交流經驗;
四、擬定全市勞動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離退休申報、審批及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負責局黨組會議記錄、整理和黨組中心組的學習安排;
七、負責管理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科級以下人員的檔案。
電話:2045485
監察室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開展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對局系統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受理對管轄范圍內國家公務員和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
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四、調查處理管轄范圍內國家公務員和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五、受理管轄范圍內國家公務員和其他人員不服給予行政
處分決定的申訴;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室履行的其他職責。
電話:2043071
不懂請追問,滿意請採納,謝謝!

D. 特殊工種名錄

一、如果你是特殊工種,單位不為你申報,你可進行特殊工種勞動仲裁。目前至少有40多個行業有特殊工種,有近千個工種。

二、特殊工種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特種工種名錄中關於煤礦是以下工種:

1、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2、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3、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4、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5、採掘(剝)作業。含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4)養老機構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特殊工種不是一個正式的概念,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標准或法規對它沒有正式的定義。

特殊工種,不同於特種作業。1991年,原勞動部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二條對特種作業作出了定義。國家經貿委1999年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對上述定義作了部分更改,明確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如電工、金屬焊接和切割等)。從事這類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E. 個人想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說明;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結《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5)養老機構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社會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取締或者撤銷登記,並按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國家關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侵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擅自執業的;

(三)年檢不合格、限期整改後仍不合格的;

(四)進行非法集資的;

(五)未辦理變更手續,其活動超出許可范圍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

F. 如何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一、建章立制,規范管理

中心創建之初就把規范化建設放在首位,設立了行政部、財務部、護理部、餐飲部、後勤部五個內設機構,把每個部門的每項工作、每個崗位、每個流程都制定了規范,形成了《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員工守則》、《獎罰制度》、《考勤制度》等60餘個十萬余字的規章制度。每個員工、每名管理人員都知道干什麼、怎麼干、干到什麼程度,使各項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中有序有效運行。2009年,中心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為了使制度適應工作發展需要,我們每年都對各項制度進行審查,發現有與實際工作不適應或需要增加的內容,都及時進行修改或補充,使各項規章制度與時俱進,確實起到規范管理的作用。

二、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中心制定了《崗位目標責任制》,把崗位目標逐條細化分解到部門、班組和個人,使人人有責任,個個有任務。並要求工作期間個人有記錄,樓層及老人有認定,考核小組有審查核對,做到崗位有記錄,服務有認定,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為便於老人和家屬監督,每個公寓樓內都設有意見箱,中心還將有關制度、工作流程和崗位職責上牆,公布於眾,使老人入住中心後,都清楚應該享受哪些服務,要求是什麼,達到什麼效果。同時每月召開老人生活委員會議,徵求老人對服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為確保入住中心老人的安全,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牽頭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年初都與各部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部門與科室責任人簽訂,科室落實到個人,每周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中心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輪流值夜班,處理突發事件,各個樓都安排班長以上的人員負責各個樓的安全值班,要求手機24小時開機。夜間園區保安每小時進行一次巡查,門衛24小時輪流值班,負責外來人員的詢問登記,隨時注意觀察園區的動態,認真做好安全防範。每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利用半天的時間,帶隊對對各樓電梯、消防栓、電源、安全通道、自動消防控制系統管理進行全面檢查,並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中心每年還與公安、消防、120急救、電力搶修等部門聯合舉行消防演練,人員疏散,高空救援,電力搶修,傷員救治等項目,提高員工及入住老人的消防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識

三、真情服務,創樹品牌

為了打造響亮的服務品牌,進一步提升中心的服務品質,中心提出了「天地人合,快樂養老」的理念,並圍繞叫響這一服務品牌積極開展工作。

一是護理服務重細節。要求全體幹部職工視老人為親人,一切從老人的需要出發,以讓老人快樂,讓家屬滿意為目標,堅持真情服務,周到服務。除按照工作流程和分級護理流程做好面上護理工作外,工作人員還必須根據老人的身體條件、生活習慣等情況,區別對待,掌握規律,有針對性的提供服務。對待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在照顧好他們日常起居的同時,重點引導他們參加一些文體娛樂活動,豐富他們的生活;對待半自理的老人,既要幫助他們進行適當的康復訓練,又要確保他們獨立活動時不出問題;對不能自理的老人則採取24小時跟蹤監護,提供細致入微的服務。在員工中廣泛開展微笑服務活動,做到「熱情主動、細致周到」,並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使老人的事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為解決好少數老人心理上的一些障礙,中心設立了社工科,單設了辦公室,增配了工作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個案輔導和小組活動。社工工作的開展,對緩解老人的心理壓力,調節老人的情緒,融洽老年人之間的關系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中心設計的「七彩陽光,七彩生活」老年人小組活動案例,在中國社會工作協會舉辦的2012年「首屆全國老年社工案例徵集活動」中,被評為「優秀案例獎」,中心獲得「首屆全國老年社工案例徵集活動單位組織獎」。

二是餐飲服務重創新。吃得可口、吃得營養、吃得安全是老人們最關心的事情。中心餐飲部門有26名三級以上廚師和4名營養師,他們在定期走訪老人的基礎上,不斷推出新菜品、新花樣,滿足老人多樣化的需求。同時,中心嚴格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使食品安全等級達到最高級——A級,中心食堂被市商務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評為食品安全示範單位,成為全市三家獲此殊榮的單位之一。山東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召開的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會議還將中心食堂確定為觀摩現場,並且受到了入會領導的一致好評。

三是精神服務重實效。為豐富、充實老人的晚年生活,讓他們在快樂中度過每一天,中心建有老年大學,從社會上聘請專業人士任教,並盡可能多地吸引老人們參加到老年大學開設的課程中來。先後開設了手工製作、書畫、電腦課、太極健身、英語等二十多門課程,截止目前,共有2萬餘人次參加老年大學學習。為幫助老年人樹立正確的養生觀念,中心經常組織養生保健及心理健康講座,受到了老人們的好評。節假日中心還邀請文藝組織到中心義務演出,使得中心月月有演出,天天有活動。

四是保健服務重質量。中心設有社區醫療服務站,與醫保網路聯網,聘請3執業醫師和多名護士為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老人醫療方便快捷。中心還設有580多平方米的康復中心,分設300平方米的運動訓練室和280多平方米的理療康復室,配備專業的理療康復師,專門為失能老人提供康復和訓練。 2012年中心創樹的「天地人合,快樂養老」的品牌,被國家民政部評為全國優秀服務品牌。

四、加大投入,提升能力

雖然中心建設之初就堅持高檔次、高標準的要求,設施配套比較齊全,但隨著工作的深入開展,工作內容不斷增加,服務需求在不斷增長,因此,中心在開業的幾年裡不斷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各種服務設施。幾年來,先後投資110萬元,招標采購了48台套康復設備和40台套運動訓練器材;投資64萬元,招標采購了500千瓦柴油發電機組;投資30餘萬元采購了電動移位機、沐浴床等17種196台件伺服器材;采購了價值26萬元的洗衣設備,擴大了洗衣房;采購近10萬元的電腦,設立了能容納20位老人學習的電腦教室。服務設施的投入,極大地增強了中心的服務能力。

五、注重公平,有效激勵

為建立起科學、規范的激勵機制,中心在分配製度上下功夫,確保多勞多得。一是以崗定酬。經過認真調研和核算,中心將不同的崗位,確定為不同的崗位工資,在什麼崗位拿什麼錢。二是以優定酬。出台了《煙台市老年福利服務中心星級員工評選暫行辦法》。通過服務對象投票、員工投票及專業考試,結合工齡長短,評選出一至三星級員工。星級員工拿星級工資,實行動態管理,佩戴星級標志上崗。同時在各公寓樓內醒目位置將所有員工的照片、姓名、職務、星級進行公示,方便服務對象監督。三是以責定酬。班長、樓長、部長,都擔負著不同的責任,按照他們的責任的大小,確定他們的職務津貼。四是以績定獎。中心出台了《獎勵制度》,區別做出的成績大小,適時給予員工物質獎勵。科學的分配和激勵機制,達到了「獎勵先進,激勵後進」目的。

六、提升素養,打造隊伍

中心非常重視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招收員工主要面向大中專院校護理專業畢業的學生,實行招考錄用制度,應聘人員考試合格後,中心聘請專家教授對他們進行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三個月的試用期滿、經考評合格他們才能正式上崗。對在崗員工,中心經常組織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鼓勵參加專業技能培訓,定期組織崗位練兵、知識競賽和技術比武,從而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服務水平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中心提出一切為了老人,為了老人一切的服務理念。在員工中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等主題活動和大討論、演講比賽等;在員工中開展「對老人是管理還是服務」、「不知道能否從我們的口中說出」、「把微笑留給老人,把委屈留給自己」、「創新發展,樹中心形象」等主題活動,中心還積極組織員工參加慈善公益活動,成立了慈善義工站,號召員工加入慈善義工,組織站內義工為中心及周邊老人提供陪老人聊天、讀報、為老人洗腳、剪指甲、理發、協助老人做康復訓練、為老人演出、清掃衛生、到社區進行護理知識宣傳等無償服務。

中心在人員管理上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在嚴格執行《勞動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想職工所想,解職工所憂,從細微處給員工以關懷,讓職工感受到家的溫暖。為解決哺乳期職工的困難,中心專門為職工設立了哺乳期臨時用房,職工可免費用至哺乳期滿。為減輕特護職工工作強度,經多方考察了解,采購了輔助護理器具,既提高了服務質量,又減輕了職工的勞動強度;開通了單位班車,方便職工上下班;建立了困難職工救助制度,對困難職工進行救助幫扶。為及時了解職工思想動態,社工科在特護樓開設了社工聊天室,為職工提供一個傾訴心事和苦惱的場所,減輕大家的思想壓力,釋放負面情緒。同時,為豐富職工的文化生活用品,中心每年三八節、五四青年節等重大節日都舉辦各種活動,並組織員工外出旅遊,豐富了大家的業餘生活,陶冶了情操,增強了單位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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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個體開辦養老院需要的條件:

1、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凡具備相應條件(包括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的申辦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2、如果是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批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3、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依法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7)養老機構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開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2、籌辦申請書。內容包括:設置機構理由、規范的機構名稱;

3、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建設地址、建設規模、床位數量、內部設置、機構性質、資金來源及證明、房屋場地使用證明以及規劃設計的總體設計方案圖紙;租用房屋場地、設施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賃證明;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6、本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以合資、合作形式申請籌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還應當提交雙方簽約的協議書或合同書;

7、符合籌辦條件的,由民政局發給籌辦批准書。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8、有方便快捷的醫療服務條件(可與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社區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書或者內設醫療機構的批准證書)。

H. 國家對辦養老院有哪些補貼

國家對復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制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8)養老機構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

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2.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I. 養老機構一般會為長者做什麼

養老機復構主要是為老制年人提供集體居住,並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
養老機構的工作一般有兩部份:
一,基本生活需要的解決,主要是衣食宿等,如整理房間和搞好衛生,讓長者們有一個舒適的休息空間。
二,豐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和充實老年人的生活,如為長者們排憂解難,解決力所能及的問題,組織老年人活動或是聊天等,讓老年人感到心理的溫暖。
是樓主家裡長輩有想去養老機構的想法嗎?個人推薦共享之家,他們家上面兩部分做得都還可以,有時間可以去實地考察一番,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J. 公務員2月29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誰知道詳細內容

沒有具體文件,有一個徵求意見稿,內容不會相差太多。

關於徵求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人事勞動)廳(局)、財政廳(局):

今年一月,人事部.財政部向國務院報送了<<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的意見>>,遵照國務院領導關於進一步研究論證的指示精神,我們在吸收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現將修改後的意見稿印發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意見。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越來越緊迫。一些地區按照當地政府的要求,先行開展了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並不斷來函來電詢問改革的有關問題。為了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改革工作,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結合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特點,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總體目標的要求進行。

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確定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原則。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合理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建立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制度,養老保險費用籌集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應根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科學合理地確定。

三、養老保險待遇是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問題,涉及每個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各地區應審慎對待,在國家統一方案出台前,養老金暫按國家現行退休費標准執行,不得隨意提高標准和增加給付項目。

四、切實加強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已經開展改革試點的地區,要逐步將養老保險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准備開展改革試點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要直接實行財政預算管理。養老保險基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五、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費用標准,應根據實際支付需要和可能合理確定,其管理費用的來源渠道,待國家對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出具體規定後,再按統一規定執行。

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級人事、財政部門要密切協作,重要問題及時報告,確保這項改革健康有序地進行。

各地人事、財政部門接到本通知後,要聽取有關部門對改革意見稿的意見,並將形成的意見報請當地政府領導審定,於今年10月15日前報送人事部、財政部。

附件:<<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人 事 部
財 政 部

附件:

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

(徵求意見稿)

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要求,現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的目標和原則

改革的目標是: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逐步建立與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相配套,體現機關和事業單位特點,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管理法制化,服務社會化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

改革的原則是:養老保險費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合理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養老保險待遇給付與企業相銜接並體現自身特點,實行基本養老金與退休津貼相結合;行政管理與基金管理分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分設;養老保險基金實行財政預算內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嚴格按預算執行。

二、改革的范圍和對象

改革的范圍和對象是: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社會團體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

機關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和個人共同負擔。國家負擔的養老保險費用,根據國家規定的費用標准和實際支付需要,由同級財政預算安排。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國家負擔的由同級財政預算安排,單位負擔的在單位經費中列支。具體籌集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過測算後確定,一般不得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確需超過20%的,報財政部、人事部審批。

個人負擔的養老保險費,以本人上月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統計口徑計算)為基數繳納,改革起步當年不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以後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個人繳費由單位代為扣繳。

四、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一)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准GB1164397),為每個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二)個人帳戶包括工作人員繳納的全部養老保險費和帳戶儲存額的利息,為實際儲存帳戶。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按同期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的實際收益計息。

(三)工作人員中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中斷繳費前後的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個人帳戶余額不間斷計息。

(四)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只能用於支付本人退休後的養老金,不能提前支取;工作人員或退休人員死亡,其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可以繼承。

(五)工作人員退休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支付完畢時,其按個人帳戶計發的養老金,在財政預算安排和統籌的基金中支付,直至死亡。

五、養老金計發

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國家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可按本辦法規定享受養老金。

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和退休津貼構成。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還享受過渡性養老金。

(一)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基礎

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退休前2年平均繳費工資的38%,個人帳戶養老金為本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退休前2年月平均繳費工資*38%+個人帳戶

儲存額*1/120

(二)退休津貼

本辦法實施後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和本辦法實施前

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按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6%計發退休津貼。計算退休津貼的工作年限最高不超過35年。計算公式為:

月退休津貼=退休前2年月平均繳費工資*0、6%*工作年限

(三) 過渡性養老金

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工作人員,在享受上

述基本養老金和退休津貼的基礎上,以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年限(不超過35年)與繳費年限之差計算,每滿一年增加1%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繳費工資*未繳費

年限*1%

(四) 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六、養老保險的管理和監督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負責

養老保險費的收繳、個人養老保險帳戶 的管理以及養老金的發放等管理工作。其工作人員的工資、辦公經費以及必要的專項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撥款。

各級經辦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提高養老保險管理水平和服務的社會化水平,有條件的地區可將由單位發放養老金改為銀行發放,逐步減輕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社會事務負擔。

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基金,實行財政預算內管理和收支兩條線的辦法。經辦機構按年度編制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執行。基金結余除預留相當於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全部購買國債。要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預算、財務、會計制度,確保基金安全。

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監督機制,設立由政府領導.人事、財政、審計、銀行、投保單位及職工代表組成的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定期對養老保險政策的執行情況和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

七、養老保險改革的相關政策

(一)符合離休條件的工作人員,個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仍按國家幹部離休政策的規定享受應有的待遇;本制度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原來的辦法執行,同時按新的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工作人員在機關和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隨同轉移;工作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個人帳戶按企業職工個人帳戶規模轉移。

(三)機關和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已經參加勞動部門養老保險統籌的,應將養老保險關系及養老保險基金的本金和利息,一並劃歸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

(四)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實行統一管理;其所屬事業單位,在京的與中央國家機關一起管理,京外的參加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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