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困境
雖然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過十幾年的改革和建設,取得相當成就,但面臨中國日益加劇的老齡化、制度轉軌遺留的歷史欠賬以及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諸多問題,新型的養老保險仍有許多重大的、急需破解的問題。
養老保險覆蓋面仍然狹窄
近年來,我國養老保險實施范圍不斷擴大,其中,國有企業基本實現全覆蓋,城鎮集體企業覆蓋率為75.39%,但其他經濟類型企業僅為17%,還有很多外商投資企業和民營企業未參保[3]。雖然各級政府重點抓「擴覆」工作,但離全覆蓋的目標仍有距離。截至2010年底,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2.57億人(含農民工參保人員3000多萬),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農民人數為1.03億人。這樣,參加各種養老保險的總人數為3.6億人,僅占當年全部20歲以上人口總數的36.7%,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全國的覆蓋率只有大約30%多。這樣的覆蓋率顯然不能發揮社會保障的保障功能,也不能適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2009年開始試點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2011年開展試點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任務艱巨,特別是如何保量又保質,需要好好實踐。比如,由於繳費負擔過重,各地已經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保情況就較為嚴重。
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較低
由於十年「文革」動亂,養老保險淪為企業保險的歷史原因,我國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至今依然很低。就全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進展情況看,少數省份實行了省級調劑金制,但調劑的比例和數額極為有限,大部分省、市、縣仍實行分級統籌。這樣帶來諸多問題:養老保險基金抗禦風險的能力脆弱,很容易造成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養老保險跨地區關系轉續以及領取不便;不利於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
另外,養老費用畸輕畸重還會加劇區域發展差距。如2010年廣東一個省就有3000多億的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可有的省份卻基本沒有結余,年年都有缺口,需要中央補貼。一般來說,經濟發達省份,財政實力較為雄厚,再加上流動人口多,他們的養老金就多,因為流動人口不在那裡養老,光在那裡繳費做貢獻了。而人口輸出大省就倒霉了,這些省剩下的不是小孩就是老人,青年人都到外頭打工去了,錢都貢獻給外省了,但對本省的老人是要支付養老金的,從而造成收入少、支出多。所以養老金數量跟人口分布的空間和流動是有關系的,而人口流動又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
流動人口聚集的地區,往往是發達地區。於是造成了惡性循環,越來越不平衡。越富的地方養老金越多,越窮的地方養老金越少,越富的地方經濟越發達,越窮的地方經濟就越落後。
轉制隱性債務以及個人賬戶「空賬」問題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峰,我國政府1997年決定把長期實行的現收現付養老保險制度轉變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新的養老保險制度,這就出現了養老保險的隱性債務問題。所謂隱性債務,是指在養老金制度從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或半基金積累制轉變過程中,由於已經工作和退休的人員沒有過去的積累,而他們又必須按新制度領取養老金,那麼他們應得的,實際又沒有「積累」的那部分資金。隱性債務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應繼續付給新制度實施前已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總額;另一部分是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在新制度實施前沒有積累的養老金總額。這兩部分債務的具體規模依賴於退休年齡、繳費率和投資回報率等重要參數。根據中國養老保險隱性債務課題組的推算,隱性債務最小為1.8萬億元,最大接近12萬億元。我國龐大的隱性債務將是懸在養老保險制度上方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中國養老保險實行改革後的新制度,按照制度設計,對已經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應該用社會統籌資金。但是,由於現在的退休者沒有(或很少有)個人賬戶的資金,又要按標准發放,社會統籌的資金遠遠不夠支付龐大的退休群體的需要。各省、市、縣為了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就挪用了本應是將來才能支付的現在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的資金(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沒有分開管理),從而造成了全國范圍內養老基金的有名無實,空賬運行。究其根源,空賬的出現還是要歸因於我國養老保險體制轉軌所形成的隱性債務。
公開數據顯示,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運行規模已超過1萬多億元,雖然做實空賬工作已經開展幾年,但空賬規模仍在擴大。從債務關系來說,養老金的空賬運轉是現在向未來透支,是老一代向年輕一代的透支。長此下去必然蘊涵巨大的資金風險,也會降低改革後新制度的信譽,動搖新制度的根基。
保值增值效率低下難以應付過高通貨膨脹
2010年底,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記賬額將近2萬億,雖然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1.5萬億,但是並沒有落實到對應的個人賬戶。一方面現階段職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被用於支付現期的退休金,賬戶上幾乎沒有什麼實際資產,大部分是空賬[6];另一方面,現行制度要求養老保險金余額除滿足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80%左右要用於購買政府債券或存入銀行,由於近期銀行存款利息率低於通貨膨脹率,導致養老保險金的結余在不斷地貶值,這些錢的收益率多年來一直不到2%,在財政賬戶里死死放著,這勢必加重未來時期養老保險的負擔,也會增加國家在養老保險方面的支出負擔,應對老齡化的長期資金平衡壓力巨大。
⑵ 為何說獨生子女家庭面臨著養老的困境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由於獨生子女家長在我國整個老年人口中已形成很大的佔比,造成了我國所特有的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獨生子女家庭面臨著養老的困境。
專家表示,由於獨生子女政策實行長達30多年,隨著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早期的一代獨生子女家長在我國整個老年人口中已形成很大的佔比,造成了我國所特有的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
希望養老問題的嚴重性能被逐漸的關注,並早日解決!
⑶ 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困境開題的可行性分析
現在空巢老人確實很多,唯一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去養老院,因為在養老院都是同年齡的人,有共同的語言,而且又有共同的興趣愛好,比一個人在家裡要開心得多。
⑷ 托老所的發展困境
觀念難改、資金難籌
如個別老人觀念與思想較難接受此種「幼兒園式」的管理模式,同時也有個別子女的從觀念上也很難認可,要麼有的老人認可則子女反對,要麼有的子女說好老人則說不。若要保存「托老所」的生命力,老人和子女都要從觀念和思想上有所改進與提高。
資金短缺、前景堪憂
「托老所」是由街道與老年聯合會合作的一個服務項目,由多方投入,如場地由街道辦免費提供,政府給予資金支持,老人可用「居家養老服務券」購買服務;其資金來源,一部分來自公益基金,剩餘部分由老年聯合會投入,其中還包括老人和子女的一定費用。看得出來,「托老所」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但必須維持正常運行,還要考慮回收成本。日前,資金和場地都在困擾著「托老所」的發展。所擔心的是,如果一旦成為一種公益市場,而缺少資金支持的話,「托老所」必將舉步維艱。
政策之貧、法律真空
雖然各級政府積極倡導社區養老,但至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未對社區養老有權威和規范的界定。沒有法律規定,就意味著日托中心合情理,卻不合法理,面臨一大漏洞。正因為此,不少老人及子女在准備嘗試「托老所」時,總會多一層顧慮:找不到法律做靠山,出了問題,向誰申訴?過去法律所認可的,養老服務主要是由民政福利處和老齡辦共同監管,前者側重於監管機構養老,後者側重於監管居家養老等。但是,「托老所」主要是由購買服務的有關政府部門直接管理,使用服務券購買服務,如出現問題,可以向養老券發放機構直接反映。
從業之難、服務之難
即使「托老所」護理員均考取了「養老護理員資格證」,多半年輕而經驗豐富,同時體貼細膩,且對老人保健也在行,有時候卻很難得到老人和子女的理解,總不能讓老人照顧老人。
當務之急
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充足、可持續的全國養老制度的目標:一是構築一個普惠的保障底線,由政府的稅收支付;二是讓整個社會來承擔基本養老制度中無資金承擔的成本;三是把雙層基本養老制度轉變成這樣一個全國性的制度;四是通過中國的企業年金制度來擴大補充養老保險的覆蓋率;五是形成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合理管理的現代養老保障體系;六是在全社會形成並弘揚一種孝道文化,提高養老義務、責任和公益意識與精神。
⑸ 我國農村養老困境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一)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這種進程,一方面,促進了社會經濟結構和生產方式的變化。弱化了土地保障作用,促使了社會養老方式的產生;另一方面,工業大生產勞動方式的重大轉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勞動者作為養老義務承擔者的角色,家庭贍養和生活照料功能隨之受到削弱。 (二)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推行之後,農村家庭類型由拓展型家庭向核心家庭轉變,家庭人口規模逐漸縮小。 (三)勞動力流動和人口的遷移導致農村老齡化程度比城市更加嚴重。在戶籍制度限制下,農民舉家流動的比例很小,人口向城市遷移以青壯年勞動力為主。加速城市化將進一步提高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 (四)農村土地的收入和保障功能被不斷削弱。雖然土地在農戶家庭生產經營活動中扮演著雙重角色,即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功能,但因規模狹小、流動性差和產權不穩定,不僅難以成為促進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而且也難以發揮其收入保障功能。農民收入增長越來越依靠非農就業收入來源。 (五)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費增加,商品性支出增大。農民收入提高,消費尤其是商品性支出的增加,改變了老年人供養以實物支付為主的傳統方式,子女對老年人的供養主要表現為貨幣支出。自給性消費向商品性消費的轉變使老年人經濟供養來源對市場的依賴性加大,老年人供養狀況直接受子女貨幣收入的影響,缺乏穩定性並隱藏著風險。 (六)農村社會網路的作用也在下降。例如,農戶家庭之間的轉移性收入占農民收入的比例下降到。此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功能日益弱化,無力為困難家庭提供幫助。
⑹ 目前我國養老行業發展有什麼瓶頸
1、我國養老產業仍需突破系列瓶頸,比如產業發展仍相對粗放,存在養版老床位和從業人員缺口權較大、
不少養老機構設施和服務水平有限、老人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難以得到充分滿足等問題。
2、必須緊密結合我國老年群體的現狀,從政策支持居家養老、
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規范養老服務標准等方面多措並舉,
滿足不同群體的養老需求,才能促進整個產業的健康和加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