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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老年大學一年住宿費

發布時間:2025-09-25 00:49:15

A. 疫情期間老年大學退費有規定嗎

根據總課時和已上的課時計算退費,沒有疫情也可以咐基滑退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衡臘》 第五百八十五條鋒李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

B. 開辦老年公寓前景如何

老齡化社會已然來臨

「那時候,可能公交車上都是白頭發的,誰也不用給誰讓座。那時候,所有的房子可能要帶電梯,很多籃球場改成沙球場。那時候,開車租的是老人,當服務員的也是老人……」,當這樣一幕幕的場景展現在你面前時,你會不會嘴巴驚愕得張成「O」型?想想吧,眼前晃動的是老年人的背影,每天與老年人為伴,未來這樣的生活是不是讓年輕的你感到恐怖?

也許上面描述的場面有些誇張,但是下面的幾組數據的確會讓你感到壓力和緊張:根據聯合國在第二屆老年大會上發布的數據顯示,到2025年,中國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的20%,到2050年,甚至可能達到40%。到2004年底,我市離退休人員達263335人。這樣龐大的老年人口已成世界之最,同時也在預示著中國正日益進入老齡化社會。

上個世紀70年代我國開始實行計劃生育,短短的二十幾年,中國少生了3億多人,獨生子女的家庭越來越多,但是由於出生人口遠遠抵不上老齡人口的遞增速度,導致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的產生:青壯年勞動力的減少、老年撫養比重的上升、退休金制度陷入困境等等,所有這些問題的產生都在向我們預示著一個問題:幾十年後,誰來照顧響應計劃生育只有一個子女的這批老年人?他們又需要一種什麼樣的養老方式?

老年公寓緩慢升溫

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接近1.2億,老年人患各種疾病的比例高達60%-80%,獨生子女夫婦子女少的狀況也會使這些人更多地依賴社區服務和選擇一種新的養老方式,而近幾年老年公寓的出現給老年人提供了一種全新的養老方式。

老年公寓是指既體現老年人居家養老,又能享受到社會提供的各種服務的老年住宅,屬於機構養老的范疇。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老年公寓已經很普遍,並且出現低、中、高檔分級。中國老齡科研中心政策室 曾對北京1600餘名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大調查,希望入住老年公寓的人數達1000餘人,一些老年公寓還出現人滿為患的局面,老年公寓正日益獲得老年人的歡迎。

我市最早的老年公寓是1996年社會福利院開辦的,有自理、半護、全護服務,且收費不一。近幾年各個縣的福利院也正積極擴建為綜合福利服務性的老年居住場所,像條件比較好的隆化、寬城、承德縣、營子的老年公寓已經有一些老年人入住,但數量並不多。

除了國家投資興建的帶有公益性質的老年公寓外,近幾年我市也有不少個人投資開辦老年公寓,但由於條件差、資金投入大等原因很多都宣布失敗,目前市區個人投資興建的老年公寓只剩下位於石洞子溝村的乾壽圓老年公寓,裡面大約入住20幾位老人。

老年公寓為何受冷落?

老年公寓在我市從1996年興建到現在近10年的時間發展得速度並不快,除了受地域經濟條件限制的原因外,人們傳統的思想觀念也影響著老年公寓的擴大發展。記者曾問過10位50歲以上的老年人是否願意去老年公寓居住?只有2位表示願意,其他的8位老人均表示只有等動不了那天才去,只要行動方便就不願去老年公寓。

記者在市社會福利院和乾壽圓老年公寓采訪時,發現入住的老人年齡基本上在70歲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很多人都需要半護或全護服務,且這些老人大多性情古怪,經常互相發生爭吵,對護理員百般挑剔,彼此之間很難相融。當問到他們來老年公寓的感受時,很多老人都對兒女把他們送來這一舉動表現得憤憤然,一個勁兒地埋怨兒女不孝順。也有的老人面對記者的提問不願表態,也不願透露家庭住址和兒女姓名和工作單位,怕給兒女丟臉。在福利院,記者恰好碰到了送老父親來老年公寓的一對兒女,但這對兒女一聽說有記者采訪時,立刻躲藏起來,且堅決表示不願接受采訪。福利院隨行人員告訴記者,這對兒女都有不錯的工作,可能是怕這件事對他們影響不好。在一些人的印象中,養老院是解決「三無」人員(無子女、無依靠、無經濟實力)的養老問題,如果家中的老人被送到老年公寓定會遭到親戚、朋友的恥笑,也會背上不孝的罪名,而老年人習慣於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寧願與兒女住在一起受些委屈也不願選擇去老年公寓居住。

采訪中,記者發現我市老年公寓條件較差、設施不齊全、硬體跟不上也是造成老年公寓發展緩慢的一個原因。市社會福利院1996年建立起市區最早的老年公寓,到現在近10年的時間,房屋已經顯得陳舊,屋子裡味道難聞,看起來是又臟又亂,由於收費標准還是最初建立老年公寓時制訂的,隨著近幾年物價上漲,每月收來的費用已經抵不上一個老人的花銷,因此許多老人對一日三餐和提供的服務並不滿意。老年公寓的負責人也是滿腹委屈,「一個能自理的老人一個月我們才收他300多元錢,除了一日三餐和住宿費用外,這點錢根本不夠一個老人一個月的花銷,而且我們市的收費標準是全省最低的。」私人開辦的老年公寓受經濟條件制約,大多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提供的飲食和服務,也不能盡如人意。老人的業余娛樂活動很單調,只能在狹小的房間看看電視或打打麻將,這就造成了入住老年公寓的老人精神生活貧乏,很多老人在此以淚洗面,想念親人和朋友,在心裡對老年公寓很排斥。

老年公寓出路何在?

在我國經濟發達的一些大城市,老年公寓正快速發展並且日益完善。老年公寓已不是傳統意義上專門為老人提供的養老場所,而是集休閑、居住、娛樂、服務於一體的多功能的場所。針對不同層次老年人的收入,一些開發商建立一些中高檔老年公寓。老人交的費用不同,享受的服務也會大大不同,像那些擁有高收入且子女在外地、收入穩定的退休老人,大多會選擇高檔的老年公寓,享受居住、醫療、配套設施等各種周到的服務。

老年公寓70年代始建於北歐,現在在發達國家已經盛行。如新加坡專門建有為老年人提供居住的小區,屋內專門為老人設計,有方便輪椅,特製屋門等等,社會福利團體在公寓內經營社區服務站,有專門人員上門提供服務。日本也有「銀發住宅」,60歲以上的老年夫婦或單身老人可入住,有護士、保安等服務人員,提供細致完善的服務。我國一些開發商和經營者這幾年也愈發重視「銀發市場」,在一些城市建立了專門適合老年人居住的住宅,且前景看好,這也為我市的一些經營者開拓「老年市場」提供了一定的借鑒。

老齡化社會的到來不可避免,老年人這一龐大的群體日益得到政府的關注,如何讓「老者不再憂其屋」,讓更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是我們今後需要解決的問題。老年公寓的出現無異為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提供了一種很好的解決辦法,只是作為一種新生事物,讓人們在短時間內接受和認同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但是我們相信時間不會太久,且人們不能拒絕這種趨勢,因為誰都無法拒絕老去!本報記者 王海霞

以下是一個案,可供參考。

項目類別:一般招商項目
咸嘉老年公寓位於全國文明小區示範點、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小區——咸嘉新村內,距市委、市政府約2公里,地理條件優越,交通便利,環境優美。區內及周邊公共配套設施齊全,是老年人修身養性、頤養天年的好處所。

市場前景:全球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如何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得,老有所學,老有所樂」,是擺在政府及社會面前的一大課題。開辦老年公寓是破解這一課題的良策,為大勢所趨,能替政府分憂,為社會解釋,使老百姓得益,讓經營者獲利,前景廣闊。

公寓地點及條件:
咸嘉老年公寓位於綠色環保、風景優雅的住宅小區——咸嘉新村內,東鄰中南大學河南醫學院及湘雅附三醫院,西傍湖南商學院,北望市委、市政府,南接桐梓坡路,公交109、118、301、603均路經此地。區內有佔地60畝的大型綠化休閑廣場,游泳館、網球館、全民健身設施、社區衛生服務站、郵電、銀行、學校、酒店及其它商業網點等服務設施一應俱全。

建設規模:
公寓總建築面積3270平方米,綠化率38%,戶型有一室一廳一衛一廚,一室一衛一廚兩種,共59套。其中,第一棟建築面積1533平方米,容32套;第二棟建築面積1737平方米,容27套。公寓內設有餐廳、活動室、屋頂花園等生活、娛樂活動場所。

項目進展情況:項目已建

合作方式:租賃、合資、合作經營

C. 老十八級退休幹部待遇是否為正科級,請查閱相關文件號

一離休費、離職休養 1、符合離休的三個基本條件。 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制度。(國發[1982]62號)或者是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戰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勞人老[1982]10號) 2、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建國前幹部的「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脫離生產以革命工作為職業,或經我黨組織決定,接受黨的任務,以分開身份為掩護,實際人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加入中國共產黨時間早於脫離生產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以入黨時間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3、參加革命工作時期。 紅軍時期: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抗日戰爭前期: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抗日戰爭後期: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 二、政治待遇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 (一)基本的政治待遇不變。 對於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應當一律不變。(摘自中發[1982]13號文)各級黨組織要從政治上關心愛護離退休幹部,堅持和完善老同志閱文、學習制度。要及時向老幹部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定期通報情況,使他們了解黨的方針政策,認清國際國內形式,在政治上同黨 中央保持一致。(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訂閱報刊。 各單位從公務經費中列支,為離休幹部訂閱必要的報紙。凡廳局(地專)級待遇的要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參考消息三份報紙;享受縣(處)級待遇的可訂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二份報紙,一般離休幹部原則上可訂一份濟寧日報。(濟發[1993]35號)為老幹部訂閱報刊時,要優先考慮《老幹部之家》努力做到離休幹部、縣級以上退休幹部、老幹部工作人員、分管領導人手一份。所需經費可從離退休幹部公用、活動經費中列支。(濟老乾發[1996]9號) 2、通報情況、參加會議。 一些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都要請老幹部參加,使他們及時了解中央的精神、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國內外大事,本地區、本單位的主要生產、工作情況等。區委每半年召開全區離退休幹部情況通報會。 3、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 要積極組織退(離)休幹部就地就近參觀考察,使他們了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情況、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更加自覺地擁護中央的決策,支持在職幹部的工作,積極發揮作用。(組通字[1999]31號)區委每兩年組織縣級實職離退休幹部外出參觀療養,每年組織一至兩次參觀工農業生產。 4、走訪慰問老幹部。每逢重大節日,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要帶頭組織好走訪慰問老幹部活動,轉達黨組織的溫暖和關懷。區委幾大班子領導每年春節走訪慰問縣級實職的老幹部;區委辦、老幹部局為縣級實職老幹部送生日蛋糕;區委老幹部局每逢雙月走訪慰問縣級實職的老幹部。 (二)老幹部黨組織建設。 各級黨委要抓好離休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黨員離休退休多的單位,應單獨建立老幹部黨支部。要健全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黨員離休退休幹部中的先進事跡,要大力表彰。(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老幹部黨支部建設。離退休黨員超過3人以上的部門和單位,單獨建立老幹部黨支部;離退休黨員人數較少的單位,與在職黨員合建黨支部;黨的關系轉到鎮、街道村(社區)的老幹部,由鎮、街道黨(工)委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以居住社區為中心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組通字〔1997〕10號) 2、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中組發〔2008〕3號) 3、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黨費留成、返還及管理使用。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是指由離退休幹部黨員單獨組成的黨支部。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將應交黨費全額上交至有黨費留成權的區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按上交黨費的50%撥付給區老幹部局,由區委老幹部局在年底前將這部分黨費返還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返還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黨費,要嚴格按照中組部關於黨費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健全財務制度,明確專人管理,專款專用,確保這部分黨費用於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開展活動,如訂閱報刊、雜志、開展活動等,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濟區組發〔2007〕32號) (三)老幹部黨校。 中共濟寧市市中區委老幹部黨校,區老年大學增掛老幹部黨校的牌子,增加職能,不增加編制和人員,人員由老年大學內部調劑。主要職責是,負責區直離退休幹部黨員的學習、培訓、形勢任務教育。辦學形式主要是短期培訓、專題講座。(濟區老乾發[2004] 2 號)三、生活待遇 (一)我國工資制度的形成及改革。 1、國務院(56)國議習字第54號。 1956年7月6日國務院(56)國議習字第54號文件《關於頒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方案的通知》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級別和工資進行定級,頒發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准表,將全國不同地區的工資標准劃分為十一種(即十一類工資區)。特點是: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個工資標准。山東省的多數地區(含濟寧)當時定為三類區,79年10月1日國發〔1979〕259號文件由三類調為四類,85年7月1日勞人薪〔1985〕20號文件由四類調為五類,88年5月1日(88)魯人薪字第1號文件,由五類調為六類。 2、中發〔1985〕9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7月1日起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工資改革。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均改為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按照工資的不同職能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金四個組成部分。其中職務工資按其所任職務的不同確定,每一職務設六個等級的工資標准(檔次)。特點是:機關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個工資標准,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從原來三統一的工資標准中劃分出來,執行獨立的企業工資標准。從而形成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兩種不同的工資標准和工資開支渠道。企業單位85進行工改,由行政級改為企業幹部級。 3、國發〔1993〕79號。 1993年11月15日國務院《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規定,從1992年10月1日起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行工資制度進行改革。對機關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制,按工資的不同職能分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制,根據事業單位特點和經費不同,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類型的事業單位,並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其工資由職務工資(固定部分)與津貼(活的部分)兩部分組成。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工人實行技術工人與普通工人工資制度。特點是:事業單位工資制度與機關單位工資制度脫鉤,建立符合個自特點的工資制度。至此,行政、事業、企業三種不同性質的單位,建立起了三種各自獨立的工資制度。企業進行工改,實行「技能工資制」。 4、國發[2006]22號。 《國務院關於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 (國發[2006]22號)及人事部、財政部《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6]58號)、《關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中有關問題的意見》(國人部發[2006]88號)文件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和經批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制,職級工資制的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調整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取消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 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從2006年7月1日起,按照國人部發〔2006〕60號等相關文件按標准增加離休費。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下同)的人員,機關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全額計發;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二)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的主要內容。 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是黨和國家的一項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涉及的文件很多、規定很具體、情況也比較復雜。從生活待遇發放時界上可分為月離休費、年度補貼、一次性補助。 1、原工資照發、生活福利待遇不變。中央規定幹部離休後原工資照發,離休幹部領取的工資通稱離休費。為了更好地貫徹「生活待遇從優」的原則,讓離休幹部充分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自國發〔1978〕104號文件下發後到2002年,黨和國家先後13次給離休幹部增加了離休費,7次增加了生活補貼。在核定離休幹部離休費時,應把握好3個環節:一是離休幹部離休時間(即核定離休前原工資的結構);二是離休幹部離休前的職務及離休後按規定應享受的待遇;三是離休幹部離休前原工資標准。按有關規定,計算出某離休幹部離休費項目的大體數額,加上年度生活福利性補貼,就可得出離休幹部離休費總額。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的組成。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後的離休人員,其「基本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之和。 事業單位工改後離休人員的離休費計發基數為本人離休當月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津貼之和。原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教齡津貼、護士工齡津貼,離休時按100%發給。 2、每年增發1-2個月生活補貼。 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個二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按照國發[1982]62號文件的規定,每年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增發1—2個月的生活補貼,1993年工改後計發生活補貼的基數是:(1)執行機關工資制度的,為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四項之和。(2)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為職務工資、津貼二項之和。每次增加離休費時均從增加離休費所在年度開始按每月增加數額計入基數。勞人老[1982]10號文件規定:離休幹部享受的生活補貼,不論哪個月批准離休的,都在批准離休之月按一年一次全額發給。從第二年開始,在每年一月份發給。 3、拉平企業單位與行政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由於增資渠道不同,機關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增長較快,企業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增長緩慢,兩者差距越來越大。按照「同步增長,基本持平」的原則,參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於適當增加市直企業離休幹部有關待遇的通知》文件規定,依照同級職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待遇標准,從04年10月份,市中區為企業離休幹部增加了,人圴月增資673.29元,拉平與機關事業離休幹部工資水平。操作辦法:(1)按原職務增發生活補貼,正縣級205元,副縣級185元,科級165元。(2)每人每月增加誤餐補貼60元。(3)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36元。(4)按照濟區財字[2002]文件規定,按基本養老金(不含各種、補助、補貼)的35%發放住房補貼。企業按濟財住字[1993]3號文件規定支付的2%住房補貼不再發給。所需資金全部由區財政負擔,由區勞動保險處並入現有離休金一同實行社會化發放。今後,企業離休幹部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工資同步增加。 4、將各類補貼納入保險處統一發放。將全區離休幹部離休費中未納入保險處統一發放的項目,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中的護理費、取暖費、防暑降溫費;企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中的護理費、取暖費、防暑降溫費、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補助,全部納入機關事業保險處或勞動事業保險處發放,自2002年6月1日起執行。(濟區老乾發[2002]2號,魯辦廳字[2001]30號) (三)其他生活待遇。 1、住房。中辦發[1984]18號文件規定:「離休幹部的住房,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標准,在分配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現福利分房已經取消,但今後單位分配經濟適用房時,仍然還要給予老同志優先照顧。 2、護理費。濟老乾發〔2004〕12號文件轉發的魯老乾〔2004〕12號文件中規定:護理費標准,自2004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經費供給渠道不變。濟老幹部發〔2008〕13 號規定,自2008年1月起護理費調整為每人每月600元。護理費作為離休費的一個項目,由勞動保障事業處發放。 3、探親待遇。勞人老[1983]20號文件規定:「幹部離休後除繼續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待遇外,本人還可以按現行差旅費開支標准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住宿費和伙食費自理。探親地點只准一處(順路下車的不限)。陪同人員的費用自理。」離休幹部出國探親,「按對在職幹部的探親規定報銷國內途程的往返路費。」 4、電話費。規定濟寧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濟寧市市級機關公務通信管理改革暫行辦法>的通知》(濟辦發2008)3號),市級機關(包括黨政、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和民主黨派、群眾團體及參照執行的事業單位)按標准發放電話補貼。執行標準是標準是正廳級400元、副廳級340元、正縣級280元、副縣220元、正科級140元、副科級100元、其他人員60元,非領導職務按同職級90%比例發放,離退休人員按同職級級80%比例發放。文件執行後,不得報銷其他通信費用。市中區沒有執行此文件。目前,我區按照區委辦、區政府辦《關於調整全區離退休幹部電話費標準的通知》(濟區辦發〔2000〕3號)的規定發放離退休幹部費話費,具體標準是:正縣(實職)及地專級待遇的老幹部每月100元、副縣(實職)及地專級兩項待遇的老幹部每月80元、正科(實職)及副縣級待遇的老幹部每月40元。 5、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 取暖補貼:根據建設部、財政部等八部委《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建城[2005]220號)和省財政廳等四部門《省直行政事業人員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魯財行[2005]61號)精神,市中區於2008年開始執行新的住宅採暖補貼辦法。發放標准:住宅採暖補貼執行省、市統一標准。廳級2200元、處級1700元、科級1300元、一般人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專業技術職務的,按以下標准發放:正高級2200元,高級 1700元、中級1300元、初級1100元。享受相應待遇的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按組織、人事部門確定的職級對應標准發放。同時具備以上兩種條件的,可本著就高的原則發放。實行新的職工住宅採暖補貼辦法後,停止發放每人每年24元的冬季宿舍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暑期每人每月12元,暑期為7、8、9三個月。離休幹部的防暑費從1987年起同在職幹部一樣發放。 6、一次性補助。包括:安家補助費、修建房補助費。 7、用車。國發[1980]253號、勞人老[1983]10號、國辦發[1983]39號文件,都對離休幹部用車問題作了規定。主要內容是給予老幹部一定照顧。按級別給以乘車補助,隨離休費按月發放。三、提高待遇 1、享受廳局級、縣處級待遇。根據中組發[1982]13號、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文件規定,行政14級(含相似級)、行政18級(含相似級)以上的幹部,離休後經批准可分別享受廳局級和縣處級的政治、生活待遇。根據中組部老幹部局老乾辦字[1993]第106號規定 ,行政十四級、十八級幹部離休後提高為廳局級、縣處級待遇的,分別享受副廳局級或副縣處級待遇。 2、享受廳局級「兩項」待遇。根據魯老[1988]9號文件規定:「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工資改革前行政15級(含相似級、衛生技術8級)、擔任過縣處級職務的離休幹部,除因犯有嚴重錯誤受到撤職以上處分者外,可以享受廳局(地專)級醫療、乘車待遇。」 三條缺一不可,才能享受。 3、1956年底以前正副科長按正副縣級幹部對待。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組通字[1994] 26號文件,對五十年代部分科級幹部職級問題規定:(1)五十年代由省委組織部或省委各幹部分管部、省人民政府(省人民委員會)、省主席(省長)任命的科級幹部、中等專業學校和中學的正副校長,凡檔案有記載或有任命書的,其正科級幹部按正縣級對待,副科級幹部按副縣級幹部對待,任職時間從任科級職務時算起。(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1956年底以前由省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市地委任命的科級幹部,「文革」前行政17級的,凡檔案有記載的,其正科級幹部按正縣級對待,副科級幹部按副縣級幹部對待,任職時間從任科級職務時算起。 4、軍轉幹部提高待遇。師、團職轉業幹部離退休時,仍達不到原任職務等級的,其離退休後,圴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師職幹部享受廳局(地市)級離退休幹部的待遇;團職幹部享受處(縣)級離退休幹部的待遇。(魯人〔1992〕42號)四、安置與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是老幹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國家下發了一系列文件,對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省委組織部、老幹部局、省人事局、勞動局、財政廳、衛生廳、公安廳下發了《關於離休幹部易地安置的暫行辦法》(魯老乾〔1985〕95號)。從離休幹部易地安置的范圍和去向;服務管理工作;住房;經費;隨遷、隨調人員;安置手續等方面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市中區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有兩種情況:一是工資等全部關系轉入我區管理的。另一種情況是工資、醫療費等其他待遇由原單位管理,我區只是委託管理。第一種情況其政治生活等各項待遇與我區其他離休幹部相同,由區委老幹部局管理。第二種情況其政治待遇、走訪慰問、組織活動等由區委老幹部局負責,其原單位要按規定支付「兩項經費」。 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主要是針對第一種情況。 1、離休幹部安置原則。魯發〔1983〕59號文:「五、老幹部離休後,原則上就地安置。如果本人願意回原籍或到配偶所在地安置,也應積極安排,提供方便。對願去農村或小城鎮安置的,應予以鼓勵和支持。」 2、易地安置手續。 3、易地安置經費。 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所需費,由原單位匯交接受安置單位支付。(勞人老〔1982〕10號)。公用經費,廳局地專級(含享受待遇的)幹部每人每年600元,縣處級(含)以下幹部每人每年400元;特需經費每人每年150元。(濟老乾發〔1989〕12號,魯老乾字[1992]11號) 4、易地安置住房。魯老乾字〔1985〕95號規定:易地安置離休幹部的住房,按國發〔1983〕193號規定,由原單位與安置單位協商解決,費用由原單位支付。安置到城鎮的,由原單位按標准新建或購買住房,產權歸接受單位或接受地區房管部門。安置到農村的,可按魯人老〔1984〕14號規定,由原單位發給一次性建房補助費500-1000元。對於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房改問題,按中組部老幹部局老乾字〔1994〕3號規定,「房改中,易地安置離休幹部個人需購買現住房時,應按產權持有單位或地區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享受該單位或地區同職級離休幹部的購房優惠待遇。

D. 榮成花大姐怎麼辦

最新榮成煤氣中毒事件!4位青島老年大學攝影班學員,2死2傷!
2010年12月20日青島老年大學攝影提高班學員一行27位學員被組織前往榮成市俚島鎮煙墩角村進行天鵝攝影采風,當晚一行人被安排在「花大姐」農家旅店住宿(名片顯示:野生天鵝攝影接待站」) ,其中的4人(均為女性)於次日早7時左右被同行者發現煤氣中毒,近12時才被送至榮成市中醫院救治。其中的2位老人當即死亡,另兩位老人深度昏迷。
昏迷的2位老人在高壓氧艙治療後,醫院與青島老年大學安排其轉院,一人於當日23時被轉入青島海軍401醫院,核磁共振顯示其大腦嚴重受損,目前仍昏迷不醒。另一人於次日被轉入煙台某醫院,目前病情好轉神智基本清醒。
事發後,榮成市俚島鎮政府和青島老年大學一直聲稱對此事故無責任,受害者家屬在當地要求與政府溝通無果。
事實是,受害人已多年在老年大學交費上課, 12月20日下午為上課時間。近年來,青島老年大學學員也多次被組織去榮成采風並都住在同一家「花大姐」民俗旅店。在12月24日俚島鎮政府組織的調解會上,「花大姐」自稱她的旅店沒有營業執照。
目前的情況是兩位死者在榮成無法被安葬。住煙台醫院的受害人已經蘇醒。住青島401醫院的受害人一直昏迷,每日醫療等費用約需3500元,家屬已墊付數萬,可是其經濟能力有限無比艱難,而肇事旅店負責人曲淑湖(花大姐)稱無經濟能力沒什麼錢只籌到1萬元來支付醫療費,更別提其他補償,現多日已去受害人救命的醫療費一直沒有著落,在向青島老年大學和榮成當地政府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家屬是哭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死者家屬的悲痛,活著的人要面臨高額的醫療費,難道真的是人間沒有真情了嗎?希望愛心人士們看到此貼後,能幫忙頂起!大家的關注就是受害者家人最堅實的後盾!

E. 涓婃搗鑰佸勾澶у﹁佸笀寰呴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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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養老院一年要多少錢

養老院一年多少錢?

據悉,若老年人行動方便的,不需要專人看護的,基本收費在1000-3000元,那麼一年也就是12000-36000區間。檔次再高一些,比如什麼豪華單人間什麼的,價格稍貴些,一個月4000-6000左右,一年也就是在7200之內。如果老人行動不便,甚至需要准人看護的,價格會更高一些,基本月收費也在5000-7000的樣子,一年也就是8萬塊左右了。

養老院收費部分: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等

押金

這是一筆一次性繳納的保障金,數額頗多,一般數額在一萬以上,數十萬不等。這筆錢會在老人退住的時候全部返還。

床位費

取決於用戶入住的房間類型,是選擇單人間、雙人間還是多人間?是選擇朝南的房間還是朝北的房間?普遍情況,單人間比多人間收費高,朝南的房間比朝北的房間收費高。

護理費

護理費用取決於養老院對住戶的個人生活活動能力的評估結果。一般結果認定分為:生活基本自理、生活需要幫助的協助型、生活需要很大幫助的介助型、嚴重功能缺陷,生活完全需要依賴,需要24小時監護的介護型。護理收費根據評估結果由低到高。這里請了解一下養老院常用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評估量表》,有助於您了解老人生活活動能力,方便和養老院達成共識。

伙食費

同一家養老院的伙食費基本上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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