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被絆亡家屬不追責,涉事女孩的家長有何回應
老人被絆亡家屬不追責,涉事女孩的家長至今沒有回應,因為是離異家庭,所以父母雙方無一人出來承擔責任!
Ⅱ 老人被狗繩絆倒後不幸身亡,家屬為什麼放棄索要賠償
老人被狗繩絆倒後不幸身亡,家屬為什麼放棄索要賠償?
廣東老人被狗繩絆倒不幸身亡,這起事件最近被傳得沸沸揚揚,我們都在感嘆事件的不幸,憤怒狗主人沒有看管好那隻狗,驚詫小女孩看見老人絆倒後加速逃跑。甚至有網友從法律、道德方面,去追究小女孩及狗主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賠償多少錢。
我們可以不理解他們的行為和想法,但是不要把自己的所謂的「正確作為」強加於別人身上。這本來就是別人的自由,我們應當從內心深處去理解和支持。
Ⅲ 被狗繩絆倒身亡老人親友發聲說了什麼
8月17日,廣東佛山一老人被狗繩絆倒摔地身亡。老人同村親友稱監控中女孩羅某拉著狗出來,大狗追逐小狗時,羅某拉不住鬆手了,隨後老人被狗繩撂倒。親友稱,牽狗女孩羅某隻有十來歲,不是狗主人,見狗可愛才把它牽出來玩。
根據《侵權責任法》,「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就這起事件而言,狗主人因管理動物的過錯,羅某因擅自牽狗、採取安全措施不夠等過錯,須依法承擔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
考慮到羅某尚未成年,經濟賠償責任應由其監護人來承擔。承擔法律責任,付出一定的侵權代價,也是對他們的警示和教育,有利於防範類似事件發生。
(3)狗繩絆倒老人家屬表示擴展閱讀
官方通報老人被狗繩絆倒後身亡:系意外事件
據廣東佛山杏壇鎮人民政府8月18日晚通報,8月17日17時21分,110接到報警:順德區杏壇鎮羅水市場附近一老人受傷倒地。接報後,民警及醫護人員迅速趕到現場處置。經調查,羅水村民羅某(女,12歲)把另一村民羅某拴養在家門口的狗只牽出來玩,途徑羅水市場時狗只掙脫約束繩,在奔跑過程中狗繩意外將本村村民麥某(女,88歲)絆倒,導致麥某受傷,經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
初步判斷該事件為意外事件。目前,該事件的善後工作正有序開展。下階段,杏壇鎮相關部門及各村(居)將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工作,並強化宣傳教育。
Ⅳ 老人被絆亡不追責的消息是否屬實
老人被繩子絆倒而亡,受害者家人不追責屬實,在廣東省佛山市杏壇鎮。小女孩拉著一個白色大型犬在街上遊玩,由於這個犬體型龐大,小女孩根本就拉不住,狗在奔跑的過程中狗繩將一名老人絆倒,附近的市民看見立馬打求救電話,但是老人最終救治無效死亡,警方已經介入此事,也對外進行情況通報,羅水村民羅某把另一村在家門口的狗牽出去遊玩,在經過羅水市場時,狗掙脫了小女孩的束縛,在奔跑的過程中,狗繩意外將本村村民麥某絆倒,導致受傷嚴重,送往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初步判斷該事件為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