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年痴呆的老人走反道被電動車撞傷子女有責任嗎
老年痴呆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您說的是哪方面的責任? 子女應該負保護,監管的責任。
1、無行為能力的老年痴呆病人,()屬於已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鑒於其已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顯然是不能主動邀請某個公民或某個法人,成為其法定監護人。
除非,在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之時,與某個公民或法人,達成監護關系的協議,對方自願依法履行對其的監護職責。
2、在公民患上老年痴呆疾病之後,如果其並未按照上述情形,於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之時與某個公民或法人達成監護協議,由該精神疾病公民的法定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3、@江蘇慧明智能科技 按照民法通則17條的規定,精神疾病患者的監護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的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親屬或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職責的且經過精神疾病患者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同意的,可以充當起法定監護人。
對監護權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配偶的,可以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4、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它合法權益,除了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之外,不得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單位、或有關人員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7條、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