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領房產證需去公證處公證,但需公證的人有老年痴呆,怎麼辦
老年痴呆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人,是無法辦理房產公證手續的,如果領證需要辦理殘疾證,設定監護人,由監護人辦理。
『貳』 患有老人痴呆如何做公證
先到市公證處咨詢,他們會告訴你需要什麼材料,然後回家准備完畢,再去公證處辦理。
公證處人員會依造你們出具證明,一一核實,再出具有法律效益的公證書。
『叄』 老年痴呆做公證有效嗎
一、老年痴呆做公證有效嗎
1、老年痴呆症狀較輕,仍有正常或是清醒時候,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則患者在正常、清醒的情況下立下遺囑,是可以被視為有效的;若老年痴呆症狀嚴重,已無法辨認自己的行為的患者,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判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這位患者的所有民事活動,包括立遺囑都應視為是無效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委託人可以做公證嗎
依據法律規定,原告委託代理人時,只需要出具授權委託書,而沒有規定要進行公證,所以委託代理人是不用公證的。法律規定: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肆』 老年痴呆如何辦理公證委託
老年痴呆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足《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是不能辦理公證的。
可以讓其監護人作為申請人來辦理委託公證,但是由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辦理公證的政策各地不一,所以建議先去公證處打電話咨詢。
『伍』 廣州市公證員可以上門公證是否患有老年痴呆症
公證處不能就公民是否患某病進行公證。
你爺爺在世,別人不經過他的允許是不能賣房版子權的。但如果你爺爺確實患病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且沒有配偶,那麼他兒子就可以通過法定的程序成為他的監護人,是可以處理他的財產的,是可以賣房子的。
『陸』 老人痴呆如何公證過戶
【法律分析】
如果近親屬中有人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一般情況下可以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如果有人對指定仍然不服,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裁決。如果沒有配偶成年子女等近親屬或者親屬作為監護人,則由患者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不同部門對於部門擔任監護人由爭議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裁決。監護人依法確定之後,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老年痴呆症患者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在確實為保護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利益情況下,可以公證過戶其名下房產和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第八十三條 本法所稱精神障礙,是指由各種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維等精神活動的紊亂或者異常,導致患者明顯的心理痛苦或者社會適應等功能損害。本法所稱嚴重精神障礙,是指疾病症狀嚴重,導致患者社會適應等功能嚴重損害、對自身健康狀況或者客觀現實不能完整認識,或者不能處理自身事務的精神障礙。本法所稱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是指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可以擔任監護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