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美國警察因為什麼用電擊槍擊倒87歲大媽
2018年8月17日據外媒報道,美國喬治亞州,一名87歲的持刀老人被當地警方用泰瑟槍電擊制服,只因老人用刀挖了一點野菜。
老人的家人十分震驚,老人的曾孫女Martha Douhne說,「她現在身體沒有大礙了,但她的精神還陷在這事兒里出不來。她不會英語,也不知道泰瑟槍是什麼,她只知道自己被擊中了。」
「她告訴我們她不是故意的,她像我們道歉,說不應該讓我們(家人們)經歷這些。她現在還是會怕的睡不著覺」
「如果三名警察無法處理一名87歲的女性,你們該反省一下自己配不配得上那個警徽了!」老人的侄子Solomon Douhne說。
❷ 因警察去家裡找犯賤嫌疑人,90歲老人一直頭暈,一個月以後,大面積腦梗去世,警察有責任嗎
這個要看警方在具體辦案時有沒有直接對此90歲老人進行刺激性語言的粗暴盤問?威嚇?或拷問?此90歲老人在本案中是直接犯罪嫌疑人嗎?還是警方到此戶中進行查探,而此90歲老人是犯罪嫌疑人的直系親屬?(如:犯罪嫌疑人的家長?),警察上門辦案有沒有入室搜查令?有沒有涉及搜查?或搜查中有沒有將老人的物品損壞而直接刺激到此老人?警察在入室盤問中有沒有對老人動武?這些都是要進行釐清的,然後才能確定責任。
本案中,如果此老人只是本戶家長,本戶中有成員(如老人的兒子為犯罪嫌疑人)可能觸犯法律而招致警方上門查問,哪么老人將作為無責任人員而不應受到警方的過度盤問,如果老人在與警方的辦案過程中發生言語或肢體沖突,你也有責任舉證是警察先動手傷人還是老人先動手妨礙公務。如果警方在本案中有毆打老人或言語威嚇老人的行為(如果警方辦案人員有直接對老人說過諸如此類的說話:「你兒子(或孫子)某某去了哪裡?快說!否則我拉你回派出所!」可視為警方對無關人員進行不合理的非法逼供行為),如辦案中有此行為與老人之後的死亡是有一定連帶責任的,如屬實,你可向出警的派出所有管轄權力的督察部門進行必要的投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警方為老人的死負責。
❸ 劣跡斑斑!美唐人街推倒華裔老人嫌犯被捕,他是一個慣犯嗎
此人目前已被逮捕,據美國警方透露,此前還有過兩次襲擊老人的事件。
美國奧克蘭警方宣布在唐人街襲擊91歲華裔老人的嫌犯已被拘留。警方稱,他這名嫌犯同天一共襲擊了3名老人。
事件引起了美國全面的泛亞裔運動,來自不同國家的亞裔移民,首次聯合起來推動亞裔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