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當年的彭宇扶人案,案件的經過是怎樣的
2006年的10月20號上午9:00許徐老太太在一個公交站台上,正在等公交車,然後不小心摔成了骨折。經過專業部門鑒定為8級傷殘,需要數萬元的醫葯費用。徐老太太指認第一個下公交車的小夥子彭宇把自己撞倒受傷。
事後,徐老太把好心扶他的彭宇告上了法庭,經過法庭判決彭宇對徐老太賠償4萬余元,聽到宣判之後的彭宇當時就流淚了,他說自己做好事還被誣告心很涼並表示自己要堅持上訴。
直到2008年3月份這起案件在二審時通過法院調解之下,彭宇和徐老太的家人達成了和解。事情雖然過去了很久但這起事件背後卻留下來令人深思的痛點。
B. 女大學生扶摔倒老人反被訛,證明清白後索賠五萬,你支持嗎
對於這位女生扶起老人反被誣陷,警察為她證明清白後提出賠償精神損失五萬元,我要為她的行為點贊。善心不能被欺負,倒下的良心必須要靠法治扶起來。
這位女學生對此也應該曾有耳聞,但真正面對需要幫助的老人時,她作出了肯定、且正確的回答,毫不猶豫地施以援手。她的行為,彰顯了人性的真善美,體現了核心價值觀,展現出青年學生的責任和擔當,不由得讓人肅然起敬。
更可貴的是,她在給需要幫助的人以幫助的同時,面對有悖於人類良知的不法行為,同樣毫不猶豫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既是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權益,也是維護社會的道德和良知。她的美德善舉,她的愛憎分明,她的法律意識,她的青年學生的身份,讓我們看到了法治中國的希望,無疑應該發揚光大!
懲惡揚善是法律的責任,弘揚美德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學法守法用法需要人人從我做起!這位女學生以她的實際行動,給所有人上了精彩的一課。
網上居然還有人說這女生過分,我真想讓說過分的人自己去試試明明做了好事卻被人誣陷的滋味。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守護社會的公序良俗、公德秩序,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