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問一個法律界人士的一個問題,老年痴呆症患者具備民事行使權力嗎他所簽訂的合同契約法律予以支持嗎
情況是這樣的,如果有事實依據證明他所簽訂合同的時間是在老年痴呆症沒有發生以前。那麼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簽訂合同的時間是老年痴呆症發病期間。那麼他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法律是不予以支持,也就是說老年痴呆症患者不具備民事行駛權力。希望這個答案對你有用。
⑵ 老人有一方老年痴呆,想贈與其中某一個子女房子,有效嗎
一、老年痴呆患者的贈與行為有效嗎
法律規定,老年痴呆患者的贈與行為無效,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法律另有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二、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
對於任意性不加限制,則等同於贈與合同無任何約束力,既對受贈人不公平,也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對社會道德也是一種沖擊。因此對贈與的撤銷應當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交付並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於未交付並未轉移其權利的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穩定。
2、贈與合同訂立後經公證證明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訂立後,當事人交由公證部門公證,表明其贈與意願的表達已十分慎重,因此,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3、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論當事人以何種形式訂立,不論是否經過公證,也不問贈與的財產是否已轉移其權利,贈與人均不得任意撤銷。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主要是指為了救災、扶貧、助學等目的或為了資助公共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公共事業所為的贈與。此類贈與的公益性質,決定了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由於當事人之間有著道義上的因素,如果允許贈與人任意撤銷,則與道義不符。因此,此類的贈與也不得由贈與人任意撤銷。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注意事項
1、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與子女生活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2、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明確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監護人不明確的,法律規定由順序在前的有監護能力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3、對於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由於監督責任已轉移到幼兒園、學校、醫院,如果這些單位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
⑶ 當事人被檢查出有輕微老年痴呆簽的合同能生效嗎
有這種情況簽訂的合同會被視為無效。
⑷ 請問租客有老年痴呆,租房合同該怎麼寫寫寫
租客有老年痴呆,租房合同的話,那麼就可以寫,如發生事故,跟本人是沒有關系的。
⑸ 帶著老年痴呆的老人簽字畫押有效嗎
老年痴呆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民事行為能力不全人,如果在簽合同時有證據表回明(例如簽訂時答有公證處公證人員在場公證處於意識清醒狀態)是其真實意圖的表示所簽合同契約有效。如果沒有證據表明意識處於清醒狀態根據《民法通則》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帶不帶老人,而在於是否為法定監護人。如果是,不帶老人也有效,如果不是即便帶上也無效。
第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⑹ 請問一下,雖然沒有醫生證明,但我們知道老人表現出的行為老人痴呆症。那麼簽的協議也有效嗎
你現在就是想知道一下,有事要沒有醫生的證明,但是你們知道老人表現出的行為是老內人期待容政那麼簽的協議也是有效的嗎?我覺得這個協議沒有證明的話,一情況下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如果只是家屬認為這種情況的話,這個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這個我建議你是要處理些什麼方面的問題呢?相似的問題可以繼續一下,就是法律方面的律師或者等等。
⑺ 酒精性老年痴呆可以撤銷合同嗎
可以。
需要確定簽訂協議時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在確認簽訂時,簽訂方存在病理問題。即可提出撤銷合同。
老年痴呆患者沒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所以訂閱的協議是無效的,根據訂立的合同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⑻ 老年痴呆簽協議 有效嗎
1、老年痴呆症復患者沒有相應制的民事行為能力,所以訂閱的協議無效;
2、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九條【訂立合同的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