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個老年人麻將館需要哪些手續合法嗎有什麼相關規定
不合法。但是可以開設老年活動中心,裡面有麻將設施。
老年活動中心手續辦理所需材料:
1、由開辦單位向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文件須經當地街道辦(鎮政府)或主管部門簽注意見。
3、經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核查審批,對具備開辦條件的發給《老年活動中心開辦許可證》。
4、有了《老年活動中心開辦許可證》,接下來就是需要工商、文化等部門的正常手續了。
(1)老年人活動中心制度規范運營擴展閱讀:
老年人活動中心申請條件:
1、先寫材料,也就是起個動員作用。
2、要讓當地的城、鎮、市或村(社)有明確的規劃圖,這裡麵包括:
(1)選址,多大的活動中心。
(2)交通,活動中心附近交通狀況。
(3)房屋改造計劃,危房不行。
(4)最重要的是相關設施。
(5)在材料中註明是公用還是個人民利。
3、然後將材料交到比當地更高一級的領導處。
4、打114查尋當地老齡辦電話,會給出詳細的答復。答復是關於金費的問題,給多給少看當地的財政收入。
㈡ 建築設計老年活動中心每人佔多少面積
這個問題你可以參照GBT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第4.1.5條表4.1.5-1《老年人居住建築配套服務設施用房配置標准》中的規定。在該表的休閑用房一欄中有如下規定:
多功能廳 可與餐廳合並使用
健身、娛樂、閱覽、教室 1㎡/人
而在該的餐廳一欄中有如下規定:
每座使用面積 2㎡/人
由此,你可以根據使用人數按1~2㎡/人考慮老年活動中心的設計。
希望能幫到你。
㈢ 國家規定小區配套有老年活動中心嗎
沒有這個說法,但是規定必須有一定的綠化面積。
㈣ 我要舉辦青少年活動中心
足球比賽規則
第一章 比賽場地
尺寸
比賽場地必須是長方形,邊線的長度必須長於球門線的長度。
長度: 最短90米(100碼)
最長120米(130碼)
寬度: 最短45米(50碼)
最長90米(100碼)
國際比賽
長度: 最短100米(110碼)
最長110米(120碼)
寬度: 最短64米(70碼)
最長75米(80碼)
場地標記
比賽場地是用線來標明的,這些線作為場內各個區域的邊界線應包含在各個區域之內。
兩條較長的邊界線叫邊線,兩條較短的線叫球門線。
所有線的寬度不超過12厘米(5英寸)。
比賽場地被中線劃分為兩個半場。
在場地中線的中點處做一個中心標記,以距中心標記9.15米(10碼)為半徑畫一個圓圈。
球門區
球門區在場地的兩端, 規定如下:
從距每個球門柱內側5.5米(6碼)處,畫兩條垂直於球門線的線。這些線伸向比賽場地內5.5米(6碼),與一條平行於球門線的線相連接。由這些線和球門線組成的區域范圍是球門區。
罰球區
罰球區在場地的兩端,規定如下:
從距每個球門柱內側16.5米(18碼)處,畫兩條垂直於球門線的線。這些線伸向比賽場地內16.5(18碼)米,與一條平行於球門線的線相連接。由這些線和球門線組成的區域范圍是罰球區。
在每個罰球區內距球門柱之間等距離的中點11米(12碼)處設置一個罰球點。在罰球區外,以距每個罰球點9.15米(10碼)為半徑畫一段弧。
旗桿
在場地每個角上各豎一根不低於1.5米(5英尺)的平頂旗桿,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線的兩端、邊線以外不少於1米(1碼)處,也可以放置旗桿。
角球弧
在比賽場地內,以距每個角旗桿1米(1碼)為半徑畫一個四分之一圓。
球門
球門必須放置在每條球門線的中央。
它們由兩根距角旗桿等距離的垂直的柱子和連接其頂部的水平的橫梁組成。
兩根柱子之間的距離是7.32米(8碼),從橫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離是2.44米(8英尺)。
兩根球門柱和橫梁具有不超過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寬度與厚度。球門線與球門柱和橫梁的寬度是相同的。球門網可以系在球門及球門後面的地上,並要適當地撐起以不影響守門員。
球門柱和橫梁必須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門必須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這個要求才可使用移動球門。
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
•決議一
如果橫梁移位或折斷,應停止比賽直至修好復位。如果不可能修復,則中止比賽。不允許用繩子替代橫梁。如果橫梁可以修復,應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的地點以墜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
•決議二
球門柱及橫梁必須用木材、金屬或被批準的其他材料製成。其形狀可為正方形、長方形、圓形或橢圓形,並不得對隊員構成危害。
•決議三
從球隊進入比賽場地至上半場結束離場,下半場重新進入比賽場地至比賽結束,任何商業廣告,不管是實物的還是圖文的,都不允許出現在比賽場地和場地設備上(包括球門網和球門網內的地面)。特別是在球門、球門網、角旗桿或角旗上不得有廣告出現,也不得安裝任何附屬設備(如攝像機、麥克風等)。
•決議四
在比賽場地外的地面技術區域內和距邊線1米范圍內,不允許有任何形式的廣告出現。
另外,在球門線和球門網之間的區域內也不允許有廣告出現。
•決議五
如同決議三所述,在比賽期間,國際足球聯合會、洲際聯合會、國家協會、聯盟、俱樂部或其他團體的代表性標志或圖案的復製品,不管是實物的還是圖文的,都禁止出現在比賽場地和場地設備上(包括球門網和球門網內的地面)。
•決議六
在比賽場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碼)且垂直於球門線處做一個標記,以保證在踢角球時守方隊員能遵守規定的距離。
#2
第二章 球
質量和測量
球
•圓形;
•用皮革或其他適當的材料製成;
•圓周不長於70厘米(28英寸)、不短於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賽開始時不多於450克(16英兩)、不少於410克(14英兩);
•壓力在海平面上等於0.6~1.1個大氣壓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壞球的更換
如果球在比賽過程中破裂或損壞;
•停止比賽;
•用更換的球在原球破漏時所在地點以墜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球在開球、球門球、角球、任意球、罰球點球或擲界外球等成死球時破裂或損壞:
•按照相應的規定重新開始比賽。
在比賽中未經裁判員許可不得更換球。
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
•決議一
只有符合規則第二章規定的最低技術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賽中使用。
在國際足聯和洲際聯合會主辦的比賽中,所使用的球必須帶有下列三種標志之一:
第一種,正式的「國際足聯批准」標志;
第二種,正式的「國際足聯監制」標志;
第三種,經證明的「國際比賽球標准」。
在球上印有這些標志就表明該球已被正式檢測,並符合各個級別所規定的特殊技術要求。球的最低技術要求已在規則第二章中說明。這些與各個級別有關的特殊要求必須得到國際足球理事會的同意。相關的檢測機構也要得到國際足聯的同意。各國足協的比賽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種標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賽用球必須符合規則第二章的要求。
•決議二
在國際足聯、洲際聯合會和國家協會主辦的比賽中,除了比賽及比賽組織者的標志和製造商的商標外,不允許在球上出現任何商業廣告。競賽規程可限制此類標志的尺寸和數量。
第三章 隊員人數
隊員
一場比賽應有兩隊參加,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於11名,其中必須有一名守門員。如果任何一隊少於7人則比賽不能開始。
正式比賽
在由國際足聯、洲際聯合會或國家協會主辦的正式比賽中,每場比賽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補隊員。
競賽規程應說明可以有幾名替補隊員被提名,從3名到最多不超過7名。
其他比賽
在其他比賽中,可依據下列規定使用替補隊員:
•有關參賽隊在最多替換人數上達成協議;
•在比賽前通知裁判員;
如果比賽開始前未通知裁判員或各參賽隊未達成任何協議,則可以使用的替補隊員人數不得超過3名。
所有的比賽
在所有的比賽中,替補隊員名單必須在比賽開始前交給裁判員。未被提名的替補隊員不得參加比賽。
替補程序
替補隊員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替補前應先通知裁判員;
•替補隊員在被替補隊員離場,並得到裁判員信號後方可進入比賽場地;
•替補隊員只能在比賽停止時從中線處進場;
•當替補隊員進入比賽場地,即完成了替補程序;
•從那時起,替補隊員成為場上隊員,而被替補隊員終止為場上隊員;
•被替補下場的隊員不得再次參加該場比賽;
•所有替補隊員無論上場與否,裁判員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
更換守門員
任何場上隊員都可與守門員互換位置,並規定:
•互換位置前通知裁判員;
•在比賽停止時互換位置。
違規/判罰
如替補隊員未經裁判員許可擅自進入比賽場地:
•停止比賽;
•對該替補隊員予以警告並出示黃牌令其離開比賽場地;
•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地點以墜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隊員與守門員互換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員許可:
•繼續比賽;
•有關隊員將在比賽成死球時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對於任何其他違反此規則的:
•有關隊員將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裁判員停止比賽執行警告:
•由對方隊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
隊員和替補隊員被罰令出場
隊員在開球前被罰令出場,只可從被提名的替補隊員中選一人替換。
凡被提名的替補隊員被罰令出場,無論是在開球前或在比賽開始後,均不得替換。
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
•決議一
按照規則第三章所述條件,一個隊所剩的上場隊員的最少人數由國家協會決定。然而理事會認為,如果任何一隊少於7人,將不能繼續比賽。
•決議二
一名球隊官員可以在比賽時向隊員進行戰術指導,給予指導後必須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隊官員必須處於指定的技術區域內,並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第四章 隊員裝備
安全性
隊員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隊員的裝備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種珠寶飾物)。
基本裝備
隊員必需的基本裝備是:
•運動上衣;
•短褲——如穿緊身內褲,必須與短褲的主色同一顏色;
•護襪;
•護腿板;
•足球鞋。
護腿板
•必須由護襪全部包住;
•由適當的材料製成(橡膠、塑料或其他類似材料);
•提供適當程度的保護。
守門員
•每名守門員的服裝顏色必須有別於其他隊員、裁判員和助理裁判員。
違規/判罰
對於任何違反此規則的:
•比賽不需要停止;
•裁判員指出上場隊員的裝備有問題後,該隊員應離開比賽場地去調整裝備;
•除非該隊員已經調整好裝備,否則應在比賽停止成死球時離開比賽場地;
•離開比賽場地調整裝備的隊員在未得到裁判員許可前不得重新進場;
•裁判員在允許隊員回場前需檢查隊員裝備;
•隊員只有在比寒成死球時方可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隊員因違反以上規則而離開比賽場地,在未得到裁判員同意即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時,將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裁判員停止比賽執行警告:
•由對方隊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
#3
競賽規則註解2
第五章 裁判員
裁判員的權力
每場比賽由一名裁判員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權力去執行與比賽有關的競賽規則。
許可權和職責
裁判員:
•執行競賽規則;
•與助理裁判員及當有第四官員時,和他們一起控制比賽;
•確保任何比賽用球符合規則第二章的要求;
•確保隊員裝備符合規則第四章的要求;
•記錄比賽時間和比賽成績;
•因違反規則停止、推遲或終止比賽;
•因外界干擾停止、推遲或終止比賽;
•如果他認為隊員受傷嚴重,則停止比賽,並確保將其移出比賽場地;
•如果他認為隊員只受輕傷,則允許比賽繼續進行直到成死球;
•確保隊員因受傷流血時離開比賽場地。該隊員經護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員信號後方可重回場地;
•當一個隊被犯規而根據「有利」條款能獲利時,則允許比賽繼續進行。如果預期的「有利」在那一時刻沒有接著發生,則判罰最初的犯規;
•當隊員同時出現一種以上的犯規時,則對較嚴重的犯規進行處罰;
•裁判員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罰令出場的隊員進行處罰,但當比賽成死球時必須這樣做;
•向對自己行為不負責任的球隊官員進行處分,並可酌情將其驅逐出比賽場地及其周圍地區;
•對於自己未看到的情況,可根據助理裁判員的意見進行判罰;
•確保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比賽停止後重新開始比賽;
•將在賽前、賽中或賽後向隊員和球隊官員進行的紀律處分,及其他事件的情況用比賽報告提交有關部門。
裁判員的決定
裁判員根據與比賽相關的事實所作出的決定是最終的。
只有在比賽未重新開始前,裁判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或助理裁判員的意見而改變確實不正確的決定。
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
•決議一
裁判員(同樣適用於助理裁判員或第四官員)對下列情況不承擔法律責任:
隊員、官員或觀眾的任何受傷;
任何財產的任何損壞;
由於,或者可能由於他根據競賽規則所作出的判決,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維持、進行和控制比賽而對任何個人、俱樂部、公司、協會或類似機構所造成的任何損失。
這可以包括:
•裁判員根據比賽場地及其周圍情況,或天氣的影響決定比賽是否進行;
•決定由於各種原因而取消比賽;
•決定比賽中所用的設備及其固定情況,包括球門立柱、橫梁、角旗桿和比賽用球;
•由於觀眾的影響或觀眾席中的任何問題,決定是否停止比賽;
•決定是否停止比賽允許受傷隊員移出比賽場地接受治療;
•決定要求或堅持要求將受傷隊員移出比賽場地接受治療;
•決定隊員是否可以穿著某種服裝或裝備;
•決定(在其職責范圍內)是否允許任何人(包括球隊或體育場官員、安全官員、攝影記者或其他新聞宣傳的代表)出現在比賽場地附近;
•裁判員根據競賽規則或依照國際足聯、洲際聯合會、國家協會或聯盟對該比賽制定的規程或規定而作出的判決。
•決議二
在錦標賽或聯賽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員,其作用和職責必須要與國際足球理事會認可同意的規定相一致。
•決議三
與比賽相關的事實應包括進球是否得分和比賽的結果。
第六章 助理裁判員
職責
每場比賽應委派兩名助理裁判員,他們的職責(由裁判員決定)應為示意:
•當球的整體越出比賽場地時;
•應由哪一隊踢角球、球門球或擲界外球;
•可以判罰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時;
•當要求替換隊員時;
•當發生裁判員視線外的不正當行為或任何其他事件時;
•無論何時,當犯規發生時助理裁判員比裁判員更接近於犯規地點(特別是這種犯規情況發生在罰球區內);
•當踢球點球時,在球被踢之前守門員是否向前移動,以及球踢出後是否進門。
協助
助理裁判員還應依據競賽規則協助裁判員控制比賽。在特殊情況下,助理裁判員可以進入場地協助裁判員控制好9.15米的距離。
助理裁判員如有過分干預或不合適的表現時,裁判員可解除其職責並將報告提交有關部門。
第七章 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
比賽分為兩個半場,每半場45分鍾。特殊情況經裁判員和雙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變比賽時間的協議(如因光線不足每半場減少到40分鍾)必須在比賽開始之前制定,並要符合競賽規程。
中場休息
隊員有中場休息的權利
中場休息不得超過15分鍾。
競賽規程必須闡明中場休息的時間。
只有經裁判員同意方可改變中場休息時間。
扣除損失的時間
在每半場比賽中損失的所有時間應被扣除:
•替換隊員;
•對隊員傷勢的估計;
•將受傷隊員移出比賽場地進行治療;
•拖延時間;
•任何其他原因。
根據裁判員的判斷扣除損失的時間。
罰球點球
如果執行罰球點球或重新執行罰球點球,每半場結束時間可延長至罰球點球結束。
決勝期
競賽規程可以規定再進行兩個半場相等時間的比賽。規則第八章的規定也能適用。
中止的比賽
除競賽規程另有規定外,中止的比賽應重新進行。
第八章 比賽開始和重新開始
預備
通過擲幣,猜中的隊決定上半場比賽的進攻方向。
另一隊開球開始比賽
猜中的隊在下半場開球開始比賽。
下半場比賽兩隊交換比賽場地。
開球
開球是比賽開始和重新開始的一種方式:
•在比賽開始時;
•在進球得分後;
•在下半場比賽開始時;
•在決勝期兩個半場開始時。
開球可以直接射門得分。
程序
•所有隊員在本方半場內;
•開球隊的對方隊員,應距球至少9.15米 (10碼),直到比賽進行;
•球應放定在中心標記上;
•裁判員發出信號;
•當球被踢並向前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開球隊員在球未經其他隊員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某隊進球得分後,由另一隊開球。
違規/判罰
如果開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
•由對方隊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在開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規:
•重新開球。
墜球
墜球是在比賽進行中因競賽規則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暫停比賽之後,重新開始比賽的一種方法。
程序
裁判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墜球。
當球觸地比賽即為重新開始。
違規/判罰
重新墜球:
•如果球在接觸地面前被隊員觸及;
•如果球在接觸地面前未經隊員觸及而離開比賽場地。
特殊情況
判給守方在其球門區內的任意球,可從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踢出。
判給攻方在其對方球門區內的間接任意球,從距犯規發生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踢出。
比賽暫停之後,在距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球門區內的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墜球,重新開始比賽。
㈤ 設計室內體育活動中心,籃球場的周圍觀眾看台距離球場邊緣距離有明確規定觀眾席看台的設計尺寸
你好!
你是要籃球館內型的?還是說就是普通的那種室內籃球館!?
如果是籃球館內型的,看台要設置成階梯型的那種的話!距離籃球場應該在3米左右!無障礙觀眾席1米!
打字不易,採納哦!
㈥ 怎樣理解教學是學校一切活動的中心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省素質教育會議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落實教育科學發展觀,著眼於時代要求,著眼於未來發展,讓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勞動,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基
三、制度措施
(一)領悟內涵,轉變教學觀念是素質教育的前提。
素質教育以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生的基本素質為根本目的。然而,多年的應試教育思想在相當多教育工作者心中根深蒂固,因而必須轉變教育教學觀念。
(二)以人為本,提升教師素質是素質教育的關鍵。
實施素質教育的關鍵在於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為了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中心校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造就一支認真專業、勤政高效的幹部隊伍。首先召開幹部會,集中學習,統一思想,提高校長、中層幹部的規范辦學意識、素質教育意識、科學管理意識、民主和諧意識、責任意識。其次,實行中層以上幹部競爭上崗制度,公開透明選拔領導幹部。
二是加強教師的職業道德建設,造就一支思想過硬、為人師表的教師隊伍。中心校認真組織教師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淄博市教師「十不準」》的要求嚴格約束自己,,以《規范》的要求規范教師的言行,尊重學生的人格和自尊心。同時加強德育交流,開展立師德、強師能、鑄師魂演講活動。
三是努力提高教師專業素質,造就一支業務精通、務實高效的教師隊伍。①夯實專業基礎,大練教學基本功。中心校採取加壓和激勵相結合的措施,推廣「一話」(普通話)、大練「三字」(粉筆字、鋼筆字、毛筆字),夯實「六個一」(撰寫一篇獨到論文、製作一個優質課件、設計一節優秀教案、執教一節優質課、組織一份優秀試題、形成一份成熟反思)。②強化教學常規落實,狠抓集體備課。中心校召開校長、教導主任會議,提出備課、上課、作業、評價、輔導、聽評課的具體要求,每學期中心校教導處進行兩次檢查,並開展優秀教案、優秀作業展評活動,落實教學常規。同時,中心校教導處制定出集體備課實施方案,落實優質教案工程,促進資源整合,實現資源共享。③切實提高課堂教學效率。課堂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主戰場,中心校制定了領導教師聽評課制度,以推門聽課為主要方式,要求中心校校長2節/周,中心校副校級領導2-3節/周,中小學校長3-4節/周,中心校教導處主任4-5節/周,教師至少1節/周。聽後評,評後改,改後跟蹤聽,同時做好聽課、評課記錄,中心校教導處對領導教師的聽課、評課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此外,中心校教導處通過組織每學期兩次(期中前、後各一次)的課堂達標(學校公開課)活動和各科優質課評選活動,扎扎實實地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三)面向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素質教育的目的。
素質教育的內涵就是要面向全體學生,面向學生的每一個方面,發展學生的特長。
1、建立素質教育導向的新的評價制度。在全鎮中小學全面推行日常考試無分數評價,實行學生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評價方式,為每個學生建立綜合動態的成長檔案,全面反映學生成長歷程,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優秀、良好、及格等),積極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2、全員發展,面向全體學生。為提高全體學生的整體素質,中心校提出「面向全面學生,面向學生全面」的目標,為使這一目標落到實處,中心校要求:①各校要求各教師各年級都要確定明確的幫助對象並和學校簽訂責任合同,制訂具體的計劃措施。②各校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生教育活動,培養學生完美的人格,健康的情感。③辦好各類興趣小組,培養特長學生。中心校要結合音樂、美術特長生大賽,開展選拔活動。各校也要把「合格+特長」作為鼓勵學生發展的目標,並以「藝、體」為主舉辦各類興趣小組,以「讀好書、做好操、唱好歌、寫好字、掃好地」為基礎,逐步培養學生「琴、棋、書、畫、唱、舞」等藝術才能,促進學生「五育」和諧發展,擴大素質教育成果。
(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制度是素質教育的保障。
1、建立健全制度,制度治校,制度治教。一是中心校成立以中心校校長李志勇同志為組長的實施素質教育領導小組,專人監管,層層落實;二是各校健全崗位目標責任制,人人目標明確,事事責任到人;三是各校完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建立教師成長檔案袋;四是完善創新學生成長檔案記錄袋,改革評價機制。
2、中心校對規范辦學統一要求,做到「五個規范」:第一規范課程,全面開齊課程;第二規范課時,開足開好課時;第三規范學生的作業量;第四規范學生的作息時間,學期初中心校統一制定了學生作息時間表;第五規范學生評價制度。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通過查看資料、調查學生等多種方式進行不定期調查督導。
㈦ 社區文化活動室規章制度
社區文體活動中心規章制度
為活躍社區職工和廣大居民群眾文化生活,切實維護社區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加強活動室管理,確保安全、防火,保持環境衛生,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根據工作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文化活動室由社區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是按規定時間開關門,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維護、維修活動器材設備。
二、文化活動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下午16:00—18:00,節假日全天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三、凡來文化活動室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制度。要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嘩,保持室內安靜。注意公共衛生,不得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
四、活動人員請按照器材使用規則安全使用,愛護室內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設施,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活動器材不得向外借用。
五、不帶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入室活動。
六、活動結束後將活動器材歸放原位,關閉門窗、電源。七、為不斷改善活動室的管理服務工作,活動者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搞好管理工作,並歡迎提出批評和建議。
㈧ 全民健身法規落實制度全民健身活動設施情況統計表
國外建設全民健身活動中心的基本程序包括:一是需求調查階段。主要調查內容包括:社區內現有的體育設施和服務的現狀及未來趨勢,社區居民的基本體育需求情況及開發潛力、使用體育設施的情況、對體育設施的要求等;其它有關社區相似的健身中心情況。需求調查對象應當包括社區居民、相關行政機構(如教育部門、文化部門等)、體育俱樂部及協會等。
二是可行性研究階段。可行性研究是在需求調查的基礎上,形成和確定健身中心的經營理念。需完成以下工作:制訂經營管理計劃草案、經營理念設計、中心地址的選取、選取活動中心的技術設計方案、經營預算、社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潛力的分析。
三是設計階段。可行性研究中的經營管理計劃概括了健身中心在社區中開展體育經營活動需掌握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健身中心將要提供的活動與服務以及如何推動這些活動;經營管理結構;健身中心維護方案;年度預算,詳細提供收入及支出情況。
在經營管理計劃的基礎上,可以著手設計工作。首先要形成基本設計思想,基本設計思想主要要把潛在的健身群體及活動中心所開展的活動對設施的功能要求用說明書的方式表現出來,主要內容包括:中心選定地址的詳細情況以及需要清除的物體;設計出一個示意圖,或至少一個具體要求的進度表;完工的標准;工程預算及成本限制;工程完工的主要日期。
工程設計的要求要由設計師製成圖紙。詳細的成本預算已經完成,所有手續已經經有關部門批准。最後要准備好合同文件,進行投標並確定建築商。如果工程較大,一般應當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設計小組,專業人士應當包括:建築師、機械和電力工程師、預算評估師。如果工程較大則應當聘請工程經理,監控整個工程的建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