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華南理工大學章程》,結合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嚴格程序、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華南理工大學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指導,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教育發展狀況、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實際生源情況及各野遊專業就業情況,確定本校當年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本科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等。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中文名稱:華南理工大學,簡稱華南理工;英文名稱:,英文縮寫為SCUT。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61
第六條 學校屬性:教育部直屬、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第七條 辦學類型:國有公辦
第八條 主管部門:教育部
第九條 辦學層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十條 錄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
第十一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條 學校網址:http://www.scut.e.cn
第十三條 學校校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五山校區)
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嫌脊如外環東路382號(大學城校區)
第十四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華南理工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准予畢業並頒發華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南理工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五條 華南理工大學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級領導擔任組長,本科教務部門、招生工作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紀監部門工作人員作為監督員列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第十六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芹啟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監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八條 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認為華南理工大學的招生錄取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可向紀監辦公室提出異議、申訴或者舉報。監督電話:020-87110195。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檔案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對不符合規定的檔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補充或退檔,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色盲、色弱兩項以高考體檢結果為准),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加試要求: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考生,將根據高考文化成績進行專業預錄,入校加試素描後根據素描成績進行正式專業錄取。素描成績不合格者將參照我校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願,依據高考文化成績酌情確定錄取專業。
第二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本科外語教學中,主要採用英語教學,本科生英語水平必須達到學校的培養要求方可畢業並取得證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日語專業招收語種不限。
第二十三條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國防生除外)。
第二十四條 錄取細則:
(一)投檔比例:我校根據在生源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並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平行志願省份普通類考生出檔後,服從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要求者不退檔。
(二)加分政策的處理辦法: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認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檔成績(最高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安排專業志願時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准。我校在錄取時對獲得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資格以及各類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
(三)院校志願的處理辦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願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檔案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原則上不低於該省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其專業志願只能錄取到我校前一志願錄取後未滿額的專業。生源仍不足時,原則上與該省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將剩餘部分的招生計劃數調配到其他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四)專業志願的處理辦法: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尊重考生所填的專業志願順序,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准;當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優先安排獲得我校自主招生測試資格但未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請自行留意學校招辦網頁通知);其次依據理科“理科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科“語文-文綜-文科數學-外語”的成績排序方法;當排序仍然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或者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者優先錄取。當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願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五)學業水平考試要求:我校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商定確認後,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執行。
第二十五條 國家指令性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的招收,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原則上從高考文化成績不低於我校在該省(區、市)投檔分數線(我校在該省(區、市)未設置該科類招生,則以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為參考)以下80分以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
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黃河科技學院(鄭州市),預科培養一年後,成績合格者轉入我校本科就讀。
第二十六條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錄取,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原則上考生錄取分數不低於我校普通類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按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方式。
第二十八條 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將取消入學資格。凡報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時以港澳生身份報考港澳台聯招考試,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國防生、外語類保送生、自主招生(含農村地區“築夢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藝術專業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和港澳台學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錄取,依照我校當年的有關規定執行,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詳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查閱。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 學費:
(一)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160元/生·學年(其中,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1-2年級5160元/生·學年;3-4年級16000元/生·學年);
(二)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4560元/生·學年(其中外向型人才實驗班1-2年級按物價局當年核定標准收取;3-4年級按合作高校學費標准收取);
(三)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四)醫學類專業:5760元/生·年
第三十一條 住宿費:
(一)普通學生宿舍: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二)二級學生公寓:75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三)一級學生公寓:750—10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
(四)引資新建學生公寓:13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1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五)引資新建學生公寓(大學城校區學生公寓):15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
以上所列收費標准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為准。
第六章 激勵與保障機制
第三十二條 華南理工大學已建立起強勁而完善的激勵機制及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保障機制:
(一)激勵機制中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社會捐贈獎學金等;
(二)保障機制中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捐贈助學金、臨時生活困難補助等。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等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四條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www.scut.e.cn/admission)為學校官方招生辦公平台,我校招生的相關信息將第一時間通過此主頁發布。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1號樓1216室
郵政編碼:510640
招生電話:020-87110737
招生咨詢專線(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傳真:020-87111502
網址:http://www.scut.e.cn/admissio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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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華南理工大學國際部招生人數
400人。
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國際校區2019年開始本科招生,共招收400人,其中高考招生200人,二明氏次選拔200人。
華南理工大學,激絕散簡稱華工,位於廣東省廣州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是教育部與廣東宏禪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位列國家雙一流。
⑶ 2020考華南理工大學需要多少分華南理工大學很難考嗎
華南理工大學是廣東省最著名的兩所高校之一,同中山大學一樣,學校曾是著名的985、211,現為「雙一流」建設高校,並也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那麼,2020年考華南理工大學需要多少分?華南理工大學很難考嗎?
一、2020年考華南理工大學需要多少分?
下面是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的錄取州前分數線,可用作2020年考華南理工大學的參考:
1、華北地區
2、東北地區
3、華東地區
4、華中地區
5、華南地區
7、西南地區
8、西北地區
可見,2020考華南理工大學,高考成績一般至少要達到600分以上,且在四川、重慶、廣西、山東等地(理科)基本肆凱要超過630分。
二、華南理工大學很難考嗎?
很難,且外省考生一般更難考。
具體難度如下:
1、理科:廣裂跡喚東省第4名
以2019年在廣東省的理科錄取分數線為例,學校的分數線排名廣東第四,僅次於南方科技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中山大學三所名校。
2、文科:廣東省第2名
以2019年在廣東省的文科錄取分數線為例,學校的分數線僅次於中山大學,排名廣東省第二!
3、外省考生的報考難度更大一些
以湖南、廣西兩個學校招生大省的2019年理科最低錄取位次作對比,具體情況如下:
1)湖南:4122名
2)廣西:2708名
3)廣東:10215名
可見,華南理工大學在招生錄取方面對本省考生略有照顧,外省考生的報考難度往往要比廣東考生更難。
⑷ 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辦法的有關精神,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如下。
一、招生計劃
我校擬計劃招收藝術特長生人數為我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其中全國范圍內招收理科生(理科暫不在西藏招收藝術特長考生);文科生暫在北京、河北、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西藏、陝西、甘肅、青海招生。
二、招生條件及范圍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在舞蹈(古典、民間、芭蕾)、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民族器樂(二胡、竹笛、笙、嗩吶、揚琴、古箏、琵琶、阮、民族打擊樂器等)、西洋器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小號、圓號、長號、大號、打擊樂器等)、鋼琴、節目主持、美術等方面有特長的文、理科考生。
三、招生錄取程序
1.申請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形式,報名截止時間為1月10日。
1)網上填寫申請表:登陸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網上報名系統填寫《華南理工大學藝術特長生申請表》。
2)列印申請表: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直接列印申請表即可參加我校測試。
3)遞交申請材料,包括:
a.《華南理工大學藝術特長生申請表》;
b.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班級成績冊)的復印件(蓋中學公章);
c.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
d.考生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我校測試安排:
測試時間、地點:
類別 時間 地點 聲樂 1月11日上午9:00-11:00 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東區海麗文體活動中心 節目主持 1月11日上午11:00-12:00 舞蹈 1月11日上午9:30-11:30 器樂 1月11日9:00-15:00 美術 1月11日上午8:30-9:10報到9:30-12:00考試 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東區海麗文體活動中心報到,現場安排考試(自帶畫板及相關畫具)
測試項目:
聲樂測試——演唱不同風格的中外聲樂作品2首,自帶伴奏。
器樂(民族、西洋)測試——自選練習曲1首,樂曲2首(考試時,由主考確定演奏順序),可自帶伴奏。
舞蹈測試——自選舞蹈表演及劇目、基本功測試、即興爛慶表演。
節目主持測試——身高要求: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話標准,自備一段詩歌朗誦,選題即興表演。
美術測試——素描。
3.考試費: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函【2010】79號文件,我校現場收取報名測試費:音樂舞蹈類200元/人,美術類175元/人。
4.入圍通知:我校預計於2月中旬渣歷明前在招生辦主頁上公示入選名單,其後郵寄協議書
四、錄取原則
1.經我校確認的藝術特長生必須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具體填報以當地考試院規定為准。志願表上設置有「藝術特長生」類專欄的省份,須在此欄填報;無「藝術特長生」類專欄的省份須在全國高考志願中第一批第一志願填報,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須在平行志願第一批第一順序填報,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否則退檔。
2.藝術特長生專業計劃不受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限制,但藝術特長和自主選拔等其他類型招生的各專業錄取總數原則上不超出我校各專業的未分省計劃數。我校將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志願及專業計劃數情況確定專業。
3.各類藝術特長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重點控制線但未達到我校在當地普通類招生投檔線(若該省進行模擬投檔,則以該省考試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擬投檔線為准)者,可降低20分(江蘇考生降低10分)內錄取。
4.A類藝術特長生其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招生在當地投檔線以上,根據各專業分數線,結合考生專業志願和計劃數,以高考文化成績加10分(如告江蘇考生加5分)確定專業(其中報考所有創新班、理科報考建築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卓越班)、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信息工程(卓越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文科報考工商管理類、金融學的加分為5分,江蘇考生加3分)。
5.B類藝術特長生為廣東省美術類聯考成績在240分以上的專業生。需網上報名,無需參加我校藝術特長生測試。高考文化成績加20分之後達到我校在廣東省理科投檔線(以省考試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擬投檔線為准)者,可報考我校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其他專業不享受此政策。有意者可於3月1日前提出書面申請,我校按照考生的省聯考成績擇優認定,入圍數不超過5人;根據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且確定專業,以上三個專業各限招理科考生1~2人。
6.非美術類藝術特長生報考建築學院各專業需加試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將參照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願表,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酌情調整專業。
7.各項目特長生根據生源情況及項目需求確定計劃,美術類特長生錄取數不超過當年藝術特長生錄取總數的20%。
8.上述辦法將以教育部當年的最新文件精神為准。
五、管理辦法
1.申請者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並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通報;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藝術特長生入學後兩周內,我校將進行專業復查考試。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3.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不能代替各省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測試成績,擬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統一測試,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藝術特長生人選。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0-87110737(招生工作辦公室)
020-87113419(藝術教育中心)
傳真:020-8711150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1號樓1216室本科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640
信訪電話:020-87110195/87110126
七、本招生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委託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問者應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