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生前給的錢遺產分配時能否追回
老人生前給的錢,遺產分配時能否追回,應當根據以下情形進行確定:
1、老人的死亡是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導致的,老人的繼承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其贈與行為,然後將贈與的錢要回來,繼承人應當在六個月內行使撤銷權,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的,就無法撤銷其贈與行為,錢也就拿不回來了;
2、老人的死亡跟受贈人沒有關系的,該贈與行為已經發生效力,無法再進行撤銷,老人的繼承人也就無法追回伏如譽被贈與的錢,只能就老人剩餘的遺橡鍵產進行相應的分割。
老人生前將錢給他人的,屬於贈缺段與行為,應當具有法律效力,正常情況下,該贈與行為不得撤銷,不可以要求受贈人退還受贈的錢,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撤銷其贈與行為,將贈與的錢要回來: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② 爺爺贈予孫子的錢能否要回
一般不能。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已支付,可因特殊情況要回。
如簽署贈與協議,孫子違反協議約定肢隱,可碧液要回,或因歷慧廳贈予造成老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要回。
③ 爺爺給了我錢 讓我自己取的現在反悔了能要回去嗎
可以要回去!老人家給的錢屬於贈與性質,如果他反悔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④ 老人給子女的錢可以要回嗎
法律分析: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特別注意: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⑤ 爺爺贈送給孫子的錢可以要回嗎
法律分析:如果已經給出去了的話,一般很難要回來,但是特殊情況可以要回。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碧瞎逗特別注意: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悔賣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神碧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⑥ 奶奶給孫子的錢還能要回么
法律分析:如果老人贈與孫子的財產有贈與協議,孫信畢簡子違反了贈與協議的約定,那麼老人可以要求孫子返還財物。
如果孫子接受贈與之後,不履行法定的贍養義務,侵害老人合法權益,老人也可以申請收回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數鏈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滑褲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⑦ 父母給子女的錢可以要回嗎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
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錢還沒有贈與子女,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錢已經贈與子女,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