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建老年活動國家有沒有補貼
中旅行國政府在促進老年人活動和福利方面一直非常關注和重視,也有一系列的政策來支持和補貼農村地區的老年人活動。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補貼形式:
鄉村活動中心建設補貼:政府鼓勵並支持建設農村鄉村活動中心,為老年人提供各種文娛、體育、健康等活動場所,同時也會提供相應的補貼和資金支持。
老年人文體活動補貼:政府還會對農村地區的老年人文體活動予以一定的補貼和支持,以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社區文化生活,提高身心健康。
老年人公益性崗位補貼:政府在農村地區設立公益性拆緩嘩崗位,為老年人提供社區服務和幫哪毀助,同時也為老年人提供一定的補貼和福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補貼政策和標准可能會因地區和條件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您可以咨詢當地政府或社區服務中心了解更多詳細信息。
⑵ 國家對養老產業的扶持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國家對養老產業的支持具體有:
1、發展養老服務業要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
2、要建立公開、平等、規范的養老服務業准入制度,積極支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鼓勵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
二、養老產業有以下幾種項目:
1、老年療養,包括:老年康復醫療,保健醫療,養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車、老年手機、助聽器等。
3、老年服務,包括生活料理、養老保險和心理輔導等。
三、養老產業鏈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老年療養,包括:老年康復醫療,保健醫療,養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車、老年手機、助聽器等。
3、老年服務,包括生活料理、養老保險和心理輔導等。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條,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條,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⑶ 2022年小區辦老年人活動中心政府有補貼嗎
有。
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照經民政部門備案的當次實際新增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新建、改擴建(租賃經營)的社會辦養老機構,完成備案、且正常運營滿1年的,床位數300張以下的,按每張床位2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300張以上(含300張)的床位,按每張床位5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
社會辦養老機構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用於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同期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百分之三十給予貸款貼息補貼。
⑷ 私人辦養老院國家會有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內。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容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4)有關老年活動中心的政府政策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
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2.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權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⑸ 國家對養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就設立方面: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國家(指民政部)對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包括民營、個人辦養老院)有優惠政策,但這種政策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存在很大差別。
比如東部沿海地區,因經濟發展較好,對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實行資金扶持:一是建設補貼,分為新建、改建兩種標准;二是入住老人補貼,分為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種標准;相關稅的減免;土地劃撥。
比如天津對個人開養老院的按人頭給於800到2萬的補貼,具體有當地民政局負責,你可以咨詢一下當地民政局。
(5)有關老年活動中心的政府政策擴展閱讀:
補助條件
除滿足養老機構(不含護理型)一次性建設補助的資助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老年養護院建設標准》(建標144-2010)、《醫療養老結合基本服務規范》(DB 37/T 2721-2015)、《護理院基本標准(2011版)》等建設標准和服務規范。
(2)醫療功能完善。單獨建設的老年養護院、護理院,應按照有關規范要求設置相應醫療科室,並報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養老機構中內設康復醫院、護理院、養護院和分支醫療機構的,應向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申請設置審批,分支醫療機構應達到《護理院基本標准(2011版)》規定的醫療條件。
(3)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
(4)配備一定數量的護理人員。
⑹ 辦養老院政府有哪些補貼,辦養老院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辦民辦社會福利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固定的服務場所
2、服務場所符合國家建築設計、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國家對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的生活和活動場所的建築設計有特殊規定的還須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分別符合相應的規定
3、床位數量為30張以上
4、有與服務項目相適應的宿舍、餐廳、衛生間、浴室、活動場所及供暖設備
5、開辦經費按床位計算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6、每一名從業人員平均服務的生活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6人平均服務的生活不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3人
7、護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8、機構的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9、擬任的法定代表人無拐賣人口、虐待、遺棄、詐騙、強奸以及其他嚴重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犯罪記錄和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記錄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8、法律、法規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關於民辦養老院享受哪些國家優惠政策您可以查詢國辦發200019號文件《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意見的通知》或咨詢琿春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科。
(6)有關老年活動中心的政府政策擴展閱讀:
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江蘇無錫舉行的全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上透露,我國將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我國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以來,日益呈現老年人口基數大、增長快,高齡化、空巢化趨勢明顯,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態勢。
為此,我國將完善政府供養制度,對於城市「三無」、農村「五保」老人,採取集中供養或分散供養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建立高齡補貼制度,逐步將本地區80周歲以上老年人納入高齡補貼保障范圍,按月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計發高齡補貼。
我國還將積極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導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辟長期護理保險業務,減輕群眾長期高額護理費用壓力。
要建立養老機構院長崗前培訓和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制度,爭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快培養老年醫學、護理、營養和心理等方面的專業人員。
「十二五」時期,應當朝著城市街道社區有社會養老服務功能、社會有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縣(區)有綜合性社會福利中心、設區市有多所養老服務機構,每千名老年人擁有各類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的目標邁進。
⑺ 建養老院國家有補助嗎
凡是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並鼓勵個人興辦養老院。
1、養老院提供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凡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根據規定免繳征地管理費、防雷檢測費、污水處理費,適當減免城建行政事業性收費、防空異地建設費;新建老年服務機構,消防等單位免收相關費用。
2、政府鼓勵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民間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及外資,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參股等多種形式,興辦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學校)等養老服務機構和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護理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3、鼓勵創辦家庭式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動站;鼓勵利用企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組織閑置的房屋、場地、設施改建養老服務機構。
(7)有關老年活動中心的政府政策擴展閱讀:
入院須知與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乙肝化驗單,說明並無精神病、傳染病。由老人監護人員與院方簽申請表一份、協議書一式兩份。
三、有精神病、傳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單、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帶棉被、枕心、臉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換洗衣服。其他多餘物品,請不要帶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將電器帶入敬老院。若確實需要,經院方同意方可帶入使用,全部費用(包括電費)由家屬擔負。
六、敬老院對老人提供流動服務與呼叫服務相結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項服務,應該與院方協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習慣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費用按天數退還。
⑻ 民辦老年公寓有什麼政策扶持
可以享受開辦補貼和運營補貼:
經民政部門批准辦證的、運營一年以後入住率達到60%以上的機構,給予一次性開辦補貼:其中自建用房的機構,城市區每張床位補貼3000元,各縣補貼2000元;
租用房屋進行改擴建的機構,城市區每張床位補貼300元,各縣補貼200元。
按連續入住6個月以上老人的實際佔用床位數,給予運營補貼:城市區補貼40元/床/月,各縣補貼30元/床/月。
養老院的服務內容: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3.完全不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喂老人吃飯吃葯,每天最少3次幫助肢體活動,按摩、翻身、擦洗污漬等。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瘡床墊,每月擦洗一次身體。對於一些特殊的老人經家屬同意會增加一些服務項目。
特點一:
老年公寓能為中高經濟實力的老年人提供個性化的居住條件和人性化的服務內容。在北京、上海、廣州等經濟發達的大城市,存在著一批占當地老年人口總數將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老年群體,他們認為養老條件,無論從居住條件還是養老服務水平方面都不能滿足他們日益提高的養老需求,因此他們逐漸關注能夠滿足其養老需求的新型養老模式--老年公寓。
特點二:
老年公寓屬於商業房地產范疇,具有「福利性事業、市場化經營」的特點。我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不均衡,人口貧富差距懸殊,並且屬於低福利水平國家,所以政府主要關注並解決社會「低保」、「五保」等處於弱勢的老年人群的養老問題,而對中高收入人群養老生活關注的較少,只有一些粗放的政策,並且在現實運用過程中可操作性差。
同時由於老年公寓屬於新興事物,它是老年人社會化養老和社會化投資並企業化經營的房地產開發的混合體,有關部門在政策制定和操作方面相對滯後,所以一般開發商在稅費減免、金融支持方面得不到相應的優惠,對於具有社會化養老性質的老年公寓,開發商需要完全按照市場條件解決項目立項、項目審批、資金籌措等一系列問題。由於以上原因,老年公寓運營需應遵循市場規律,走「福利性事業、市場化經營」的道路。
特點三:
老年公寓項目相對於一般房地產項目投資額大、資金回收期長。老年公寓項目不同於一般房地產項目,它不僅包括住宅本身,還包括許多服務配套項目,並且在設施、設備規劃設計、安裝方面都要結合老年人的特點,有專家稱老年公寓的總體造價要比普通房地產項目高五成至一倍。
另外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為復雜,一般住宅都通過住宅銷售實現房地產開發的最終目的,而老年公寓則需要根據老年人市場需求的多種形式,採取租、售結合的方式滿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積可以實現銷售,另一部分須滿足租用、度假等需求,並且公共服務設施更需要通過經營來實現收回投資,因此老年公寓的運營模式要採取靈活多樣的銷售方式保證其正常經營。
⑼ 政府對老年人的政策措施
社會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務政策對老年人予以適度傾斜。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要在保障「三無」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優先照顧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老年人。
法律依據:
《關於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辦法》
第七條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對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月發給100元的高齡津貼,對百歲及以上老年人每月發給200元的高齡津貼。
第八條建立居家養老福利服務制度,為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
第九條大、中型醫療機構對老年人就醫提供"六優先"(掛號、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葯)服務。
⑽ 為老服務的政策依據有哪些
為老服務的政策依據主要來自於以下幾個方面: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根據憲法,國家堅持實施老齡事業發展戰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並積極促進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2.《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該法規定國家應當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弊清活、醫療、文蘆辯化、教育、社會參與等權益,並加強對老年人的陪卜缺扶助和服務。
3.《國務院關於實施老年人優待制度的意見》:該政策規定了老年人享受醫療、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優待政策,以及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該法規定了老年人享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5.《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該條例規定了針對城市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國家應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並對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臨時救助。
6.《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做好全國敬老月活動的通知》:該通知規定了如何開展全國敬老月活動,以及在活動中如何給老年人提供服務和關愛。
以上是為老服務的政策依據的主要方面,這些政策和措施都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和優待,為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