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年痴呆症加精神病有三四年了,能評幾級殘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
精神殘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5)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精神殘疾的分級
對於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者,應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准"評定精神殘疾的等級:
(1)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於三項評為2分。
(2)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
(3)輕度(三級):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於兩項評為1分。
列表如下:
社會功能評定項目 正常或有輕度異常 確有功能缺陷 嚴重功能缺陷
個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職能表現 0分 1分 2分
對家人的關心與責任心 0分 1分 2分
職業勞動能力 0分 1分 2分
社交活動能力 0分 1分 2分
2. 怎樣確定老年痴呆
確診老年痴呆,看患者的臨床表現:記憶力差,計算力差,智能全面減退,嚴重時生活不能自理,做腦部核磁看一下,還有就是做各種心裡測查:如智力測查,記憶測查,生活自理能力測查,長谷川痴呆篩查等等。
3. 法院怎樣鑒定老年痴呆
法律分析:由司法鑒定機構對被申請人是否老年痴呆,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進行鑒定。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先向老人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認定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後將依法進行審理,並將委託司法鑒定機構對被申請人是否老年痴呆,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四條 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復的狀況,認定該成年人恢復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條規定的有關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4. 老年痴呆屬於九種殘疾人之列嗎
不屬於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二條規定,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4)老年痴呆定殘怎麼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國家保護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財產所有權和經營自主權,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在職工的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
殘疾職工所在單位應當根據殘疾職工的特點,提供適當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並根據實際需要對勞動場所、勞動設備和生活設施進行改造。國家採取措施,保障盲人保健和醫療按摩人員從業的合法權益。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殘疾人組織投訴,殘疾人組織應當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並予以答復。
5. 老人老年痴呆是否可以認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求解,急啊 求相關依據
應該是的,相關依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又稱部分民事行為能力或不完全行為能力。是指專可以獨立進行一些民事屬活動但不能獨立進行全部民事活動的資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是具有一定的民事行為能力,但為保護其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正常經濟秩序不得不對其行為給予一定的限制。
編輯本段分類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
①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外,即10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公民。
②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民法通則》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6. 法院怎樣鑒定老年痴呆
法院怎樣鑒定老年痴呆
法院怎樣鑒定老年痴呆,老年痴呆是比較常見的一種老年疾病,主要是因為大腦功能出現退行性改變所導致,大多數會在老年人身上發生,判斷老年痴呆的方法有很多,那麼法院怎樣鑒定老年痴呆呢?
法律分析: 由司法鑒定機構對被申請人是否老年痴呆,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進行鑒定。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先向老人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認定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後將依法進行審理,並將委託司法鑒定機構對被申請人是否老年痴呆,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四條 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復的.狀況,認定該成年人恢復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條規定的有關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老年痴呆司法鑒定流程
具體流程是:
一、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先向老人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認定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後將依法進行審理。
三、法院委託司法鑒定機構對被申請人是否老年痴呆,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尊重科學,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法律認定老年痴呆的唯一條件是醫學鑒定。
如果經過合法有效的醫學鑒定,確認屬於老年痴呆症(阿爾茨海默病)患者,其監護人需要對其嚴加看管,並對其實施的民事侵害行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必要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決定對該患者實施強制醫療。當地檢察機關對強制醫療全過程實施法律監督。
《民法典》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老人監護權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請法院裁決。不可以未經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決。
成為老人的法定監護人,以其方式,可以劃分為當然設立、協議設立和公權力指定設立。
(一)當然設立指第一順序人即老人的配偶做監護人。
(二)協議設立,即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三)公權力指定設立,即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
7. 老年痴呆犯罪需要負民事或刑事責任嗎
您好,根據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刑法》第18條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製版自己行為的時權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2、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493/n3763/n493954/494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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