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益陽「養老院」暴雷,怎樣的才能阻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2021年1月19日,湖南60多歲的曹某,從益陽資江跳江自盡。屍體打撈上岸後,究其自殺原因,與其前幾年投資17萬到“老年公寓分紅型養老產品”有關。
我國已經漸漸步入老齡社會,中國社會稍不留神就可能出現更多、更復雜、更尖銳的養老矛盾。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做好養老服務已迫在眉睫。
益陽及其他地方政府對於像曹某這樣因養老騙局而陷入困頓的老人們,決不能簡單處理,一定要細致工作,積極干預,盡早解決緊迫的實際困難,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② 涉案金額18億!長沙一老年公寓涉嫌非法集資,是如何被警方破獲的
長沙的一起非法集資事件被偵破,涉案金額高達了18億!這一個數據那是相當可怕的,這是騙取了多少人的錢財呀。先說殘酷的現實,但是當這些以理財、養老金、產業園等多種形式吸納資金的機構風雨飄搖時,受騙者難以維權,獲得投資的概率(本金)返回為零。商業模式要麼存在致命缺陷,根本無法持續,最終導致龐氏騙局,資金鏈斷裂後爆發(非吸盤);或者是一開始就以騙錢(欺詐)為目的,編造一系列謊言,等待足夠的欺騙。當有足夠的錢或謊言不能持續時,第一種逃跑的錢通常是 P2P。
③ 求證衡陽夕陽紅老年公寓老闆攜資逃跑的事實 還有關於夕陽紅老年公寓非法集資的事實
衡陽市抄夕陽紅有8000多老年朋友的襲資金近6億,都被李新輝等人螞蟻搬家了……今年下半年,開始出現資金鏈短缺,我本人也有幾十萬,存在夕陽紅。昨天就有來自衡陽市、常寧市、祁東、祁陽各地老年朋友約二千人,在雁峰區信訪局聽消息。暫時還沒有什麼確切說法,騙錢💰是千真萬確的。
④ 益陽納諾老年公寓現在政府部門對老百姓集資的錢如何處理
對老百姓集資的錢要用到老年公寓的生活當中,如果政府部門兒做不到這一點的話。就可以去當地的信訪辦反應
⑤ 中華情老年公寓集資人還可以去公安機關報案嗎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受到人身和財產侵害的,可向公安部門報案,公安部門受理後可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按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⑥ 預售養老床位卻成金融騙局,你怎麼看待養老騙局
湖南益陽納諾預售養老床位集資四億元以上,欺騙了近4000名益陽老年人的一事。“如何看待養老騙局”這一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引起了網路關注和熱議。原來是益陽當地一家名叫納諾的老年公寓企業,開展養老公寓房產業務,通過當地通過媒體報道、領導蒞臨、慶典活動等各類宣傳形式,向老年人推銷預定或預售養老床位。然而事情卻並不簡單,背後卻是層層套路,3萬元預定一個養老床位……錢存得越多,之後入住折扣越大。於是不少老年人投入3萬,甚至有老年人投入了全部積蓄。養老騙局目前比比皆是,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下面具體介紹:
三、在得到老年人充分的信任之後,他們就會暴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假裝說自己現在遇到了非常嚴重的困難,急需一筆錢,而老年人在這個時候就會特別的心軟。他們看著眼前的年輕人就會感覺到彷彿看到了自己的兒女一樣,兒女有難,作為父母怎麼可能不伸出援手去幫助他們了,於是老年人就會將自己的養老錢如數拿了出來,想要替他們解開這個困境。
然而這些騙子在得到了錢以後立馬就會捲款走人了,老人還傻傻的等待著他們繼續來關心自己呢,這個時候他們早就已經帶著錢去騙下一位老人了。
⑦ 安華山莊老年公寓對外集資靠譜嗎
主要是對外集資募資的基本都是違法的,千萬不要參與。
⑧ 順祥老年公寓非法集資是嗎
判斷是不是非法集資,則要看該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是否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⑨ 益陽養老院暴雷,6000名老人被騙,怎麼回事
曹榮林,做雜工為生,一生積蓄被益陽納諾養老院以預訂床位收取,化為烏有。他脫光衣服,縱身一躍,從益陽資江大橋,跳入30米下的深冬的江水,留下了他 人生最後的印記。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一是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如未經批准吸收社會資金;未經批准公開、非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從一些報道來看,市面上存在未經法定程序即以「投資入股」名義向老年人吸收資金的老年公寓項目,這是比較明顯的。)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的投資回報。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種苗等形式吸收資金,承諾以收購或包銷產品等方式支付回報;有的則以商品銷售的方式吸收資金,以承諾返租、回購、轉讓等方式給予回報。(需注意,一些媒體報道中也提到,有的老年公寓項目,可獲得現金形式返還的「床位補貼」,這就簡直把利誘性寫臉上了)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目的。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受害者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非法集資活動往往以「響應國家政策」、「支持生態環境保護」等為名,行違法犯罪之實,既影響了國家政策的貫徹執行,又嚴重損害了政府的聲譽和形象。(老年人身陷養老公寓非法集資、詐騙中,的確有這樣的情況,資本打著「國家」的名義招搖撞騙)。
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集資詐騙判多少年?對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罪規定了三個檔次的處刑。即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對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於這類犯罪案件情況較為復雜,從實際發生的案例來看,詐騙的數額一般都很大,有的數額在百萬元、千萬元以上,有的甚至達到數億元、數十億元。至於何謂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何謂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出司法解釋予以明確。